昆仑典藏——中国新诗百年经典赏析之胡适
老鸦
胡适
一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二
天寒风紧,无枝可栖。
我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又寒又饥。——
我不能带着鞘儿,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
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把黄小米!
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赏析:
胡适的新诗,我独看好这一首《老鸦》。在中国人的意识里,乌鸦总是晦气之物,早晨听到乌鸦叫,这一天就没好心情。胡适的新诗往往写得硬板,过于理性,他的很多诗就是观念的传声筒,没有多少灵气,他也不能体会到文字深处的美妙。这首诗的好处是写得有个性,可以看到胡适新诗生动有趣的一面,也可以看到胡适真实的忧郁。这是一种文化的忧郁,在五四那一代先驱者身上普遍有这种忧郁。这首诗里的乌鸦实际上是一个化身,胡适用拟人的手法写乌鸦,似乎具有自况的意味,诗中对乌鸦的同情与理解显而易见。可以说,胡适是中国文化的乌鸦,他一生确实也有乌鸦的性格,他的乌鸦嘴也常常不合时宜,不会为“赚一把黄小米”而放弃自由的立场,不会为“讨人家的欢喜”而放弃独立的思考。自然,诗中的乌鸦并不符合人们印象中胡适的儒雅形象,但却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代表胡适的文化形象。从这首诗,我们可以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深处的某种阴冷,也可以感受到胡适当时所身处的某种思想情景,还可以感受到人在世俗毁誉中的伤痛和无助,还可以辐射到更广泛的人生经验中去,可见这首诗的主题并不狭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诗中的老鸦是一个苦逼族,实在是苦兮兮的,但虽苦却保持一份坦荡的硬气,它的乌鸦嘴是关不住的,它的一身黑照样散发出诡异的不祥的气息。老鸦是一个带有文化隐喻的形象,它始终不能摆脱潜伏的敌意,这投射到人性上面,则是一种无法化解的冷漠和残忍。因此,在群鸟中做一只乌鸦真的不容易,在人群中做一个有特出个性的人不容易。这几乎是一种走不出的文化困境。这首诗有很强的形象感和暗示性,虽然在语言上带有早期新诗直白的特点,但也有在空白中表现出来的沉默之美,是胡适诗中的上品。2012年3月6日,马英九到台湾“中研院”胡适纪念馆参观时,当场背诵胡适的这首《乌鸦》,看来他是懂得这首诗的。这也说明,胡适的这首诗至今仍然给人以启迪。(吴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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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891—1962),字适之,安徽绩溪人。1910年留学美国,在国外实验新诗,据说当时为白话是否宜于写诗,常常和朋友们争得面红耳赤。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最早在1913年开始写新诗,这固然与他敏锐的头脑有关,更与在国外的自由环境有关,可以及时吸纳国外的艺术新潮。这一点非常重要,新诗的先驱者们多有海外留学的经历,这大概也是后来新诗长期水土不服的原因。新诗选择胡适作为开山人物,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胡适实际上并无多少诗才,他的新诗实验主要靠的是文化理性和勇气,与才华并不沾边。但胡适确实是一流的可敬可爱人物,著名学者江勇振先生认为: “我认为在中国近代的名人里,胡适是少见的一个没有什么焦虑感的人。他的男性的扮相极其平稳和顺遂。盛名以及成就,让胡适得以释放出一种悠然自得的自适感,那在近代中国是少见。他对传统崩溃没有危机感,对拥抱来自西方的现代性也没有焦虑感。”这是对胡适其人一个非常精彩的概括。胡适对传统有自己深刻的体认,而且有一份极难得的面向新文化的自信,这使他成为一个大转型时代最优秀的文化人物。现在看胡适的新诗,虽然带有旧诗的痕迹,在艺术上可能并无足观,但思想却是完全新的,在他敏锐的发现里,新文化的面孔非常生动。他的新诗大多质木无文,诗中却也有某种附属于他个人气质性的内涵,所谓“胡适之体”,就包含着由他的个性内涵所造就的文本特性,因此,他的新诗自有其文化价值。很多年以后,胡适会被简化为一个暗淡的符号悬挂在新诗的星宇,这自然是并不奇怪的,但他的新诗实验之功总是要被记上一笔,是不会完全被湮没的。他的《尝试集》1920年3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此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部新诗集。此时,胡适已经名满天下,可见他一生的功业有很大一部分奠基于新诗之上。作为一位站在新诗起跑线上的风云人物,胡适的诗歌始终充满争议,新诗直到现在也仍然充满争议,这可能是他没有想到的。他所趟开的道路,在后来者的脚下延伸,也在图书馆发黄的纸页间成为一条历史的线索。这正是我们需要向胡适致敬的地方。(吴投文)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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