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复活 于 2016-7-5 16:28 编辑
《内蒙巴彦淖尔农民收购玉米被法办》所讲 的黑色笑话
原诗《内蒙巴彦淖尔农民收购玉米被法办》
关键词: 无证
有期徒刑
罚金
犯法人老李表示后悔
法盲
不知道收玉米要办证
听了几十年法制或者法治。从字面上解释,法制:法律和制度。那么法治也一样可以解释为“法律治理”,那么法办就是被法办理了。这就是国人的一句俗语说的“吃官司”。我相信所有的中国人都以吃官司为耻,这一点就是上升到国家层面上也一样。总之是很不体面或者奇耻大辱的一件事。
类似的吃官司事件,国家可以“不参与,不理会”。那么一个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能怎么做呢?内蒙的老李一生勤勤恳恳,如果不是因为做点小生意恐怕这辈子就这么过了:半夜有人叫门,披衣坦然相迎。直到他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两万,他才听明白他的罪名是”无证购销玉米“
这个罪名他没听说过,我也没有听说过,恐怕十几亿人也没有听说过。但就有这罪名,要不然法院如何给老李定罪量刑?
据说老李当庭表示以后要学法懂法再也不犯法,这话应该是他心理话。当他走乡串户地从同样是农民的人手里收来玉米,然后再把玉米又卖给国家的粮食仓库,辛辛苦苦也就是挣个毛毛钱的时侯恐怕他打死也不会相信他正在犯法,更不会相信会因此吃官司。真是。守了半辈子法,最后还是让法给办了。
如此说来,是不是从粮店或者超市里买一袋米或一袋面都要一个”购买证”或者干脆象以前一样发个“粮本”也不得而知。老李被法办了,说明法治是成功的:老百姓在违法,老百姓需要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