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它震撼了我》,评影白《丧乱帖》 《失职,诗歌说明书开头未能坚决反对》,评一云吉亚《我与你擦肩而过》 《评一首老外的诗》, 评罗尔夫·雅各布森《萤火虫》 《可见语调已升至很重要位置》,评瘦西鸿《过 滤》 《定义为新潮民歌,这首诗》,评和四水《七夕,我想起我的小表妹》 《艳诗丽词比比皆是》,评李桐《和日子去说》 《别忘了,诗里有种淡淡的忧伤》,评雨人《七夕》 《诗歌与别的艺术,都是相通的吗》,评 瓦 刀《在雨中》 《这首诗是史诗一般的写法》,评白恩杰我只是过客《组诗》三
丧乱帖
◎影白
做了流水的门客,难道 就不腐了吗?我去过的丽江 已无落尘的战火,古城难作古 石桥下的流水,难道 脱胎,也换骨了吗?哦,我忘了 行云爱着流水,半壁江山,如果恨 也不必给一个洗白的夜 脸上抹黑呢?我承认,酒也是流水的 心腹。我的心啊,动一下,刀 就割一下;刀割一回,流水 就开一回红花。我不否认,世界仍然 下着经年的雨,流水得以破镜 喝彩声开始了插手封喉 以光辉的名义。唉,我真的 忘了,在昭通,一个内心 烽烟四起的诗人,一直在战栗 在团团乱转,他想哭 想哭,却又哭不出这时代的和声
不讲韵感的诗总觉得有一种质朴在里面,可就是这种质朴总觉得有一种不干脆不干净不利落的感觉,往严重处说的话:拖泥带水的。 但影白这首诗看后,觉得干净、利索。许是这首诗使用短句多的缘故?! 目前世上有许多诗,往往不抓人心,也就是说我们看半天,竞不得要领,看后一片模糊,视觉上没有印象。但作为一个诗评人,也只得硬着头皮看下去。 影白这首诗不是这样,我们晓得,一个诗人的真诚与痛彻,也应当属于艺术范畴,这样,传递给读者时,读者自会领略得到,这个真挚是无法作假的。影白这首诗的尾部,把这种真情推升到一个高潮,黄钟大吕,不绝如缕。说实际的,此诗最抓人心之处就是这个尾部,它震撼了我,最终促使我敲起键盘--
我与你擦肩而过
习惯每日上午九时 去公园北门吃早点 和往常一样的准时 要穿过匆忙的人群 我与你在人群中擦肩而过 你并没有在意我的存在 而我却深深地记住了你 记住了你的身影你的笑靥 滚滚红尘中来来往往的人无数 要记住众多的过往人谈何容易 可我偏偏碰到了你喜欢上了你 且将你迷人的身影藏入我心底 槐米花怒放之时 恰好赶上了雨季 我欣赏雨中的槐米 更喜欢槐树下的你 2012-07-19 内蒙乌海
如果说诗的前面尚未一无是处的话,那么后面、后面最后一段,简直帅呆了。 不啻是闪电与惊雷,形容我大惊失色也并不为过。 又这么久了,这么久未见过这么曼妙的复述句与印证句,犹如天籁。 说这些话时,我只以我在诗坛这三年的坚守为例证,别的我一概不知。 它仿佛是前面的映照,是针对上面的喃喃之语,但这种喃喃之语却又以自然界的花草树木来凸显,与上面真切的干巴的人事形成艺术上的落差,因而显得格外美。我们不能否认,这些花草树木与诗格外有缘,这就是一些政论诗反映现实的诗格外干巴的原因。因为它们缺少文字上、字面上的色彩与魅力,不能显示字义美,所谓的文彩。 所以然,作者在这首诗尾部天才性的以花草树木象征,以喃喃自语的形式表现--喃喃自语是种什么语气状态呢,是声音越来越低。 这就是诗歌的音乐性,只不过这种音乐性不是单指诗歌的情调和音节,它是由大情节大起伏上带起来的,像歌曲一样。是诗歌艺术的构成或局部。 不过这首诗美中不足的还是第一段因叙述原因造成的干巴,与后面的天才性形成巨大的反差。要紧的是,是怎样降低这种反差,直至消弥。这就要考验诗人的全部艺术修为与学养了。 干脆不要这种说明书一般的叙述,怎么样?
●萤火虫
罗尔夫·雅各布森
董继平译
那是有萤火虫的傍晚 我们等着公共汽车去维莱特里 我们看见两个老人在 悬铃木下面接吻。就在那时 你一半对空气说 一半对我说: 任何爱了多年的人 都没有白活。 而就在那时,我看见了黑暗中的 第一只萤火虫,围绕你的头 明灭地闪耀着光亮。 就在那时。
注:罗尔夫·雅各布森(RolfJacobsen,1907-1994),二十世纪挪威著名诗人,
是的,我相信生活当中完全有巧遇,有偶尔。但我们来次假设吧,也就是说,我们假设诗中的我们在看到两个老人在悬铃木下面接吻时,那时并未有萤火虫飞旋在头顶,而我们为了诗意的须要,人为的设置了这个细节,可以不可以?完全可以。 因为生活的所有存在都是合理的,只要我们有一颗有准备的心,便可以在诗的原野上纵横驰骋,我之所以这么讲,只为大家提供一种思路,和可能。 另外诗的结尾也非常美,它不单是重复句,还俱有收的功效,使人读后觉得诗的结构紧凑,你看这个感觉奇也不奇? 实际不奇,毕竟前面已打下伏笔,而这句只是映照,并在刹住车之后,往里收了收,所以感觉结构美。 这个结构美指的是小说中的结构美。
过 滤 ◎ 瘦西鸿 曾把一束阳光缠在手指上 一丝一丝 剥出温暖的钙质 剥出闪亮的汗粒 剩下那些 轻轻置于身边 曾在暗夜里 用目光剜刺那些黑 分析出滋养生机的元素 和连缀时光的链条 剩下的空旷 遗留给梦境 我一生的劳作 则是从身体中过滤疼痛 从日子里过滤苦难 借此剩下干净透明的回忆 仿佛一粒琥珀 从眼泪里过滤出晶莹 从风声中过滤出宁静 最关键的是从破碎中 过滤出尊严
看后第一个想法,这些诗人们,可能每一个名词,他们都能生发出一首诗来,怕是一个假相吧?总得有所甄选。但并不排除,以这些诗人的才干,都能写出一首诗,我丝毫也不怀疑。 诗人们本色的浮想联翩、和内质就摆在这里。 有条不紊的叙述口吻,和所形成的舒缓语调,是这样的扣人心弦。仿佛还有一些沉重,把其他诗人的语调,间隔开来,从而使自己的语调突出出来,陌生化的这一种,仅此,也让读者印象深刻。 可见语调已升至很重要位置
七夕,我想起我的小表妹
那天,我跨过小河 你的红纱巾,就成了村脚的红枫叶 而我,成了挂在城头的霓虹灯 牛犁过的田上 我们种下的向日葵,金黄,圆满 但不知什么原因,抬不起头来 村脚的小河,很小 只因几个石头很滑,成不了 你我之间的桥 今夜无月,我关好门窗 翻开书中的枫叶,独守一盘葵花籽 下酒
好啊,有一股民歌风! 但新潮的是,诗人们借重象征手法,用红枫叶和霓虹灯,代表两种不同的指向,这种小中见大,在叙述的手法中,实在是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不能说不是诗歌手法上的创新--特别是针对民歌。 然后呢?是冷静的铺排。恰像潮头过后,进入到静水流深的地步,中间的两段都是。这给人一种层次分明或错落有致的感觉,也象民歌的直叙。 尾段再起波澜。结果是,有时间上的纵深感,显然,也使诗有了相应的长度。说明,这毕竟是故事,民间故事。 总之,这首诗有一种淳厚美,这也符合民歌的特点。 不过是一首有着现代风情的淳厚美。 诗人和四水是云南人。 云南是民歌的故乡,特别是能歌唱的民歌。民歌是中国诗歌根子上的东西,是本土诗歌,民歌特殊的美已深入到每个国人的骨髓,感谢和四水写出这首带有现代风情的新民歌。 这首诗还俱有普适性,或许每个人心里都存有这样一个隐秘,无论男人和女人。
和日子去说
◎李桐 这么多年,不过是积攒了很厚的经验
占领了自己的一块市场。不过学会了
和日子去说,继续忍耐 不能黑心肠,让走出店门的顾客骂你
钱,不能一天挣完。作为业主
不得不为自己着想 ——我是个母亲,不能扼杀儿子远大理想
我无比爱孩子。我要他正常的
恋爱,结婚,经历一切
我是个容易落泪的女人。只愿相信
日子就是日子,不是别的什么
不说一世一生
总有一段爱情会属于我。就像
过了九月就是秋天一样。只需你的
一声轻轻召唤
文采是个低端概念。一个刚起步的文学青年,若能在辞采上露几手,他的老师就会忙不迭地在作文本上画出波形线,以资鼓励。哪知此人上瘾,多年后仍要以辞采取胜。恰如如今的诗坛,华而不实比比皆是,艳诗丽词比比皆是,自以为得文采者得天下,大谬也。 李桐的诗有生活底子,有疼痛感,大家可体会诗中体现在哪里,是不是自有一种动人心弦的力量,比哪些文采出众的诗又当如何,是不是印象深些? 文采是个低端概念。比文采高的文学概念有风格、结构、思想、形象等等。
《七夕》
文/雨人 我若张开手心,这一生 就不会弯曲了 就像去你家的路 只有在春天比较平坦 很多时候,陌生人坐在拐角处 你的孤独变得狭窄 仅能让一辆自行车通过 而我只是 给你送过信的一个邮差 曾经设想,在夏天我们相约 去你家抄写阳光 苹果树已经年迈,显得更加慈祥 常常有果子落下来 你的青春熟透了 一不小心,人就到了中年 街上也不再拥挤,赶马车的人 在城门口进进出出 他们把一条条山脉运出去 摆放在郊外,和更远的地方 又把一座座蓝天运回来 安装在最高的树顶上 七月初七这天早晨,秋风 推开了我家窗子 突然想起,故乡的莲花刚开过不久 你不再是采莲人
淡淡的忧伤总能打动人心,这首诗歌里有一种淡淡的忧伤。 无论在诗歌里你怎样运用“赋比兴”,但这些东西丝毫遮蔽不了,那种淡淡的流出。也就是说,不管你是有意遮蔽还是无意遮蔽,它都遮蔽不了。 你不得不佩服这种情感的力量及穿透力,甚至是无与伦比的生命力。 另外值得你探讨的地方是,每一个优秀诗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刷子”,他们就是靠这种独特立足诗坛,甚至扬名立万。而更加让人奇怪的地方是,读者们的直觉也认可,要知道,读者们的直觉简直是判决优胜劣败的法宝,并且俱有空前的一致性,也就是说,无论你是资深读者还是初涉诗坛,差别不大,或者说稍有差别,总的大方向还是相当一致的。这不是小概率事件。 那么,这首诗能得到读者认可的“刷子”在哪里呢? 我觉得,是“赋比兴”的格外与大胆,例如"他们把一条条山脉运出去/摆放在郊外,和更远的地方/又把一座座蓝天运回来/安装在最高的树顶上"。 还有很多.我觉得这些赋比兴在诗里运用得比较均匀,像s形体,该多的地方多,该少的地方少。 但最重要的地方还是,这些赋比兴的出奇、老到与胆大,以及陌生与新鲜,它能折服读者无比挑剔的心,由不认可,到慢慢潜移默化,直至认可。要知,读者的直觉也是不轻易向事物折腰的。 这就是这首诗站住脚的地方。一般来说,只要有一样让读者心里认可这就是好诗,更别说这首诗里还有淡淡的忧伤。
在雨中 ◎ 瓦 刀 她逃离雨季时,一个人 湿漉漉的斗篷下,雨水打湿的时光 像一把剪刀把她的远方 一分为二。凹凸不平的雷鸣 参差不齐的断面 在我凝滞的记忆中 一点点液化,还原成 一泓奔跑的溪水 多年之后 还是那场雨,置身其中 我没来得及做好准备 一个新娘,就走下了花轿 我只听见,季节体内 汩汩的水声 隐喻、暗示,并未阻碍这首诗的诗性饱满,相反是相濡以沫的关系。 同样的,也并末阻碍作者的悲情隐在里面,悲情是作者的基本倾向,是纸包不住火,是作者的爱恨情仇。 可喜的是,这二年来,用隐喻和暗示,来代替生活中的真切情节,已愈来愈多。 它的最大好处是:读者并不是看不懂,而是参与进来,用读者的想象,填补这种生活中的真实,如此一来,还有比这更美妙的艺术吗? 借代、暗指、较少的文字,却能包罗万象,却能言此意彼,概括出繁亢的事件罗列。 但这都不是予我印象最深刻的东西。你们知道是什么吗? 是这首诗的小说笔法,是叙述中的倒述。他xx,竞与诗歌艺术“同仇敌忾",看来那个理论家的去小说化,是行不通的。本来吗,无论是诗歌还是小说艺术,都是相通的吗! 只觉得,有一种结构美.这是大于其它印象的美。当然,这只是于我这个偏执者而言。
我只是过客《组诗》三
作者白恩杰
喝完长力气的马奶 直身要走 百灵鸟止住了吟唱 用眼神钩我留下 她不知草原那头 有一根神经和我粘连 心海不敢沸腾 初次邂逅 就读懂了她的眼神 我只是过客 只想在绿稠与珍珠之间行走 不可能拥有两片风景和绿州 同来的朋友把喧哗放飞 她躲开,把碗端起 走向我,咬紧牙 我没有避开灼热的目光 只关闭了眼中的那份情感 她不再犹豫 一口喝干比草原还辽阔情意 留下了泪水画出的句号 一个完整的结尾
锻炼吧,这首诗有史诗的味道,沿着这条路温习下去,写史诗定会毫不费力。 多么出色的叙事诗写法,人物形象鲜明,情节有声有色,特别是草原上的那个“异乡”的她,当看到她把碗端起走向我,咬紧牙,一口喝干碗中的“辽阔情意”时,我“闻所未闻”了,头大了,心中受到强烈刺激。 我知道,这是我这二年从未在一般诗中看到过的人物形象,正栩栩如生的向我逼近,恰如这首诗以史诗这种崭新的形式,正栩栩如生向我逼来,那一刻,我肯定我的眼睛瞪的很大。并且有身体被人侵犯的感觉。 我决定写评,但又迟疑这首诗稍显有些“疙瘩',但不写就会与这种新的形式失之交臂,写!不管这首诗是否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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