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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评奖小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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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4 0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诗评奖小风波
                                                                                                 雷颐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上世纪80年代、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初,真是诗歌的“黄金时代”,略通文墨的青年似乎都爱写诗。“诗界”动向,往往成为或大或小的社会热点。
  1983年,由中国作协举办的“中国作家协会第一届全国优秀新诗(诗集)奖获奖作品(1979-1982)”,因中国作协的权威性再加“首届”,更是分外引人注目。经过为时不短的评选,由评委会投票,最终公布了评选结果。奖分二等,获奖诗集共十部。一等奖七部,分别为:《归来的歌》,作者艾青;《祖国,我对你说》,作者张志民;《我骄傲,我是一棵树》,作者李瑛;《仙人掌》,作者公刘;《在远方》,作者邵燕祥;《流沙河诗集》,作者流沙河;《曾经有过那种时候》,作者黄永玉。二等奖三部,分别为:《山的恋歌》,作者胡昭;《绿色的音符》,作者傅天琳;《双桅船》,作者舒婷。
  此结果甫一公布,立即议论纷纷。本来,诗无达诂,是好是坏主观性甚强,诗歌评奖如无议论不但不可能,反而有些不正常。但是,这次引起人们议论、疑惑的,主要不是哪部好哪部坏,哪部应得未得或者哪部得而不应得,而是开始公布的规则只说评优秀作品奖,并未说要奖分二等。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一二等奖却是“一反常态”的“倒金字塔型”。大凡评奖,总是等级越低获奖者越多,等级越高获奖者越少。而这次评奖,一等奖有七名,而二等奖则只有三名。显然,其中大有文章。不过,议论归议论,一直无人出来解释说明,谁也无可奈何。
  几十年后,作为当事人之一的邵燕祥先生终于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评选首先由初评小组大量阅读、提出入围作品,在此基础上,评委会的委员们经过认真阅读、讨论,最后投票,选定了上述十部作品。大功告成,众人如释重负,非常高兴,在向作协领导汇报的同时,立即在第一时间向获奖人通报恭贺。
  不料,此时即有“热心人士”给中国作协的上级主管部门写信,指名道姓说像舒婷这样年轻的作者,如何与艾青这样的大诗人并列?原信谁都没看见,是由作协一位分管诗歌评奖的书记传达的。他同时传达了作协的“上级”的指示,要求重新考虑评选结果。
  这个要求,使评委中包括冯至、公木、严辰这样的“老同志”感到诧异,很难照办。这三位不仅是德高望重的老诗人,而且从官场重视的政治资历上说,也都是“老资格”。冯至是作协副主席、中共作协党组第一副书记,公木、严辰都是“老延安”。其实,评委会深谙中国“国情”,对获奖排名已经做了调整。如果按实际得票排列,舒婷将名列第二,评委会考虑到“中国特色”,基本采取以资望为主兼顾年龄的原则,将她排在倒数第二。现在,“上级”要求舒婷不能与艾青并列,那就只能将舒婷撤掉了。但如此一来,“那将置评委会于何地?置民主与公平的原则于何地?”这时,有人提醒,评奖结果已经告知获奖者,外地的已经电报通知,事实上已经在一定范围传开,“如果粗暴改动,影响难以估计”。
  最后,在那位作协书记的主持下达成妥协:即更改规则,将此奖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以“拉开老诗人和新作者的距离,拉开有‘定评’和有‘争议’的获奖人的距离”。然而,具体排座次却并不容易,如按通常评奖一等不能多于二等原则,那至少排第六、第七的流沙河和黄永玉也要被“硬拉下到二等奖,总是师出无名,说不过去”。最后的结果,就是从第八名开始为“二等”,造成“二等”反大幅度少于“一等”的反常结果。(邵燕祥:《岁暮忆胡昭》,《南磨房行走》,北方文艺出版社2011年版,第186页)
  不管怎样,大家都以为此事就此结束。没想到的是,风波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更加严重。正在社会上议论纷纷之际,有香港媒体火上浇油,不仅讲了违反原先规则突然奖分二等、且是不合情理的“倒金字塔”格局,更重要的是道破了舒婷得票数第二这个事实。这可非同小可。
  于是,作协那位书记又奉命前来布置清查,查是什么人把评奖工作的机密泄露到境外。一时间,凡与此有关的人员都成为清查对象。但真正一查才发现,有可能涉嫌泄露此国家机密的人员实在太多。初评小组成员、评委会委员、曾经进出会场的服务员、随身照应老评委的家属、向作协领导汇报时党组面员、书记处其他成员、作协其他门类文学奖前来并报的负责人,甚至所有这些人的亲朋戚友也都应该是怀疑对象。好在此时毕竟已不是“文革”时期,对如此众多的“怀疑对象”不可能以“关牛棚”、“隔离审查”、“办学习班”等手段“集中审查”。结果,清查对象紧张一阵之后,此事也只能不了了之。这也可以算是时代进步的标志之一吧。
  虽然不了了之,心有余悸的邵先生由此得出一个“最大的教训”,那就是“要远离机密”:“在我们这里,既视‘暗箱评奖’为当然,难免什么琐事都上了密级。一个文艺奖如此,其他可想而知。从此,我就决心不看任何标明‘内部文件’的东西,很快也就不再听任何其他所谓‘内部传达’,这样庶几可免于‘泄密’之嫌了。”(《南磨房行走》第186页)
  与历史上的“大事件”相比,这场风波小而又小。不过,小事一桩反映出的“特色”却非常典型,更说明这特色确已“深入骨髓”。如:从来不乏出于种种原因,向上级打小报告的“热心人士”;而且,这种小报告往往一打一个准儿,上级总爱相信。再如:缺乏规则意识,虽然事前定好了规则,然而一旦结果不如己意就临时更改规则。虽然投票,但又不公布投票具体情况,仍习惯暗箱操作任意变动投票结果,对“选票”缺乏起码的“尊重”。还有,什么琐事都要上密级,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真相……
  当然,这是三十年前发生的事情。从那时到现在,一代人的时光已经过去,这类“特色”肯定大有改观——少有“打小报告”者,即使偶有“小报告”上级也不会偏听偏信;遵守规则、坚持程序公正、尊重并公开选票等等,想已成为政治文明的准则和全社会的共识。


注:此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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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4-7 13:3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知道还有这档子事。感谢瑚图灵阿诗友发贴。{: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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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4 14:03 | 只看该作者
读后,都难免这样:原来如此!
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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