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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创诗歌发帖请注意(4月28日修订:开头、2、5、6、8款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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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1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张无为 于 2012-4-29 01:37 编辑

              就“原创诗歌”的发布与遴选
             提醒各位诗歌同仁与编辑并共勉!

各位会员同仁、各位编辑:

    近来,“诗歌原创”栏目中的诗歌发布数量正与日俱增,质量也在不断提高,这令人欣喜、振奋。为使该栏目在不断繁荣中更有序,并确保《诗歌周刊》遴选顺畅,特就相关问题在此作出如下说明与提醒:
    1、原创,特指在现有作品中系首创;在所有媒体中系首发。
    2、原创诗歌最好是您的新作,请标明写作日期,并于标题处注明“原创首发”。对首发在本论坛的原创,编辑会优先考虑推荐。
    3、原创近作,在其它论坛发布过,欢迎同步发在本论坛。
    4、过去的原创,也欢迎在此发布,但应该标明写作日期;
    5、已公开发表的在此发布属于转发,须标明发表的媒介与日期,标题处应有如“转载”等相关字样,以免编辑误选;
       6、为便于读诗、评诗,在诗歌原创栏目发布诗,3首以内应合为1帖发,10行内的小诗每贴不超过8首。
    7、各位编辑在选荐“原创诗歌”到“周刊”时,请核实、确认所选的系原创。
    8、本论坛欢迎、鼓励每个会员积极发帖,并希望您多参与交流;发布诗,考虑到彼此间读贴、评贴的习惯及特点,会更容易获得最佳效果。
     欢迎各位继续讨论补充、修订。                                                         
                                                           2012年4月28日5: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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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75#
发表于 2012-4-27 02:22 | 只看该作者
认真看了各位的意见,有几点感触:
1、我十分理解编辑读帖的辛苦,特别是诗歌周刊的执行编辑,因为要选稿,所以必须认真读帖,还要做到尽量不遗漏读帖;
2、但是不是因为读帖辛苦就要限制会员发帖呢?白希群的意见是不应限制,因为限制没道理。按他的观察,只有几家“官样”网站有发帖限制。中国诗歌流派网永远不是官样网站,我们是什么?借用《新诗经》的自我评价:我们只是草寇!草寇当然只能与草根为伍。因此,我赞成不对发帖数量做任何限制,只要诗歌是你写的,不是抄来的,请尽管发,我们有足够的容纳空间,我们热诚欢迎!
3、无为、家威等编辑意见也有合理之处,发帖数量不做限制,但对每个帖子的容量可提既科学、又合理的建议,如果你一天准备发10首诗,我们建议你不用发10次、每次发一首,而是每次三五首,做2-3次发,这样你发帖比较轻松,编辑读帖也会尽职尽责。如果是长诗,我赞成每个帖子以一首为宜。三五行的微诗,一次也可以超过五首。还有一种情况,也有会员很久不来,来一次一下就发近十首或十几首,说实话,这样的帖子,我也只会读前面几首,除非你写的特别好。我们非常欢迎这样的会员常来,来一次发三五首,你多来一两次,换来的是你的作品被更多的读者用心读完,我觉得值得。
4、关于原创和首发,我们欢迎会员发过去的作品,欢迎发已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但正如本文所说,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务请注明一下,原因是本网是多家诗刊的选稿基地,发过的作品注明了,就会避免我们误选。杜国庆编辑的意见也很好,我们欢迎会员把本网“原创诗歌”栏目作为自己作品的首发地,《诗歌周刊》将考虑在今后选稿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取首发的作品。因此,建议会员在本网首发作品时予以注明。当然,对于不首发于本网的作品,我们也一如既往地欢迎!同时提醒,对于在首发问题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不再推荐其作品。
以上粗略想法,请大家继续讨论。{: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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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2-7-12 12:52 | 只看该作者
总是不写时间,以后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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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2-7-4 17:18 | 只看该作者

沉底了帮顶一下

沉底了帮顶一下 互刷平台 http://www.bj-ank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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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2-6-8 07:5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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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12-6-1 01:05 | 只看该作者
周旋 发表于 2012-6-1 00:34
支持

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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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2-6-1 00: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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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21:50 | 只看该作者
天仙公主 发表于 2012-5-26 14:50
以后需再关注,现在先帮你顶一下

欢迎加盟!以文本扮靓。此主帖可参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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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2-5-13 10:42 | 只看该作者
天荒 发表于 2012-4-27 07:18
我觉得还是应该有个数量限制,如果你一个人发10个帖子,有两三个人发,就是二、三十个,这形同涮屏,把别 ...

对于搞密集型轰炸的帖子,我是不看的。搞反复轰炸的我就连这个人都不看了。
尊重是相互的。
要尊重读者、尊重编辑、尊重规则。
太自我的最后只能陷入自我。
支持天荒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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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2-4-28 22:14 | 只看该作者
行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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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2-4-28 06:41 | 只看该作者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8 06:07
有关发帖数量,是否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表达?请看修订。

看了。这样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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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12-4-28 06:07 | 只看该作者
梁树春 发表于 2012-4-27 07:37
首先说民网民刊也好,这是在新诗上“替天行道”。官刊上不便发表的诗,写的好的我们的周刊可以给发。娱乐性 ...

有关发帖数量,是否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表达?请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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