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奖评委公开实名致使评委杀友是个更大的错误,正是评委不自信的铁证。其中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评奖制度,更重要的是时间上的安排不合理。抛开评委水平先不说,单就对作品的深入阅读问题就值得思考。入围作品来源先不谈,入围作品可以算得上是精品,对精品没有深入研读是不好认定其作品的艺术和思想价值的。大量作品在这短期内评出结果只能是凭直觉和一些经验,甚至有更让人不能想象的方式。
所以我认为鲁奖得从两个问题点上找出根源。一是评委。评委当是业内德高望重的老作家、诗人和文学人,组成终身制,不公开,不暴露,如国家机密保证职业操守。二是时间,四年。这四年不应只是作品范围,还是选评空间。设专门投稿网站,限投一年一次,分两年投稿两年评选。评选时间投稿转入下一届。就是说一人只能一年内一次,投两次最多。
这样一来,鲁奖与“我”有关。评委没什么虚荣,他(她)将是一种荣耀的,一种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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