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读 余秀华的<我养的狗叫小巫>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
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发表于中国诗歌流派-论坛-原创诗歌,2014-4-12 23:59)
首先感到真挚。就像是和你唠嗑,当然,她很会说话,话说的很含蓄有味道.整首诗反映的是她的真实的生活状态.毫无遮饰的痕迹.实际写了两个事件,一个是她领着小巫去外婆家跌倒了和小巫的亲近表现.一个是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因为他在外边哟一个女人.诗中写了三个人物 :”我:”:他”:” 小巫:”通篇用了对比!”我把一些肉块丢给小巫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对比跳舞的女人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又和”我一声不吭对比,
”诗题 我养的狗叫小巫.对比好心待人还不如养一条狗 上一段写它(指小巫)紧接着就接-他
直接把这两个指人和指物的它 他并列在一起,也许是她有意的对比,人还不如狗!人性的自私和丑恶远胜于动物的贪婪.当然 狗就是狗 ,诗中写到小巫两次摇着尾巴, 一次是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另一次是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看来小巫地摇着尾巴是着急的信号1
诗”中的我”就是现实中的我没有回避什么 文字是质朴的.小巫的样子更是原生态的,而”他”由于是在酒后说的话 所以可信1
可以说通篇使用的手法很普通 为什么却达到了感人的艺术效果.关键在于诗的主题意义表现了永恒的主题 生存和爱 痛苦和迷惘揭示了生存的歧义和人性的无奈
2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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