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程永红 于 2015-3-13 20:58 编辑
1998年,我流浪生活在广州。
初夏之夜约11点半,路过天桥南北交汇处,一位颜面扫地披发遮脸的女孩吸引我的目光。
地面摊开一张小广告:我要回家,给我路费,谢谢好人!
我给了两元,并且弯腰担着心想进一步询问她:你是哪里人,家在何方,多少路费才够……
这时,一个高大的黑影从我身边经过,我立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逃之夭夭。
我害怕被人逮住:黑夜深处,难道你想趁人之危!
惶惶如丧家之犬。
秋日黄昏,我脚步匆匆,满脸羞愧,沿着一条大道边缘赶回远处的出租房,
经过一座花园门口的公交站时,突然,我被一位抱着孩子的妇人挡住去路。
如影随形的她的男人也迅速占领了对我不利的位置。
“大哥,行行好,我们是外地人,初来乍到,一下车钱包就被偷了。你看看,
我们倒不要紧,这孩子还在吃奶,你就可怜可怜孩子吧!”
为了摆脱越来越真实的夜幕的追踪、责问,我毫不迟疑递给她五元钱
——还不及我省下的车费。
繁华的北京路。
一位汉子半跪在一家商店门外,他身前的地面横搁一位头颅硕大的孩子。
尽管过客匆匆,但房租明天就要补交。
“我给你磕头了,好心人。拿钱来。”汉子低头作揖。
“两元,给,我的好心。”
在家乡,我的裤脚有时也会冷不防被公鸡扑咬。
2008年12月。福州总院(南京军区)大门外。
由于躺在重症监护室的母亲一星期内拒绝探视,我一日三次透过巴掌大的玻璃片偷窥。
那一夜,我彷徨于无地。
这时,两个女孩忽然前后包围了我。
“大哥。是这样的,我们来自贵州,朋友介绍我们来这里工作。我们的钱和身份证都被他拿走了。
一个月了,工作没着落,朋友也没影了。大哥,我们饿的慌,求你了……”
我给她们五元钱。死猪不怕开水烫。因为母亲这病,我已经花光所有积蓄,已经欠债了。
……别以为我是傻瓜!察于渊鱼者不详!
在艰难的日子里,我凭借混沌的本源重生并更新了我后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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