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作家”是贪官
文/王琰 康曦
提要:在山东省的党政官员甚至于全国的党政官员中,李风臣是个知名度较高的人物:他的知名度,不仅仅在于他的 “政绩卓著”,更在于他的“多才多艺”。他喜爱写诗,是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有关部门却发现,这名“县官诗人”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官。
在官方公布的李风臣的简历中,是这样介绍他的:“李风臣,笔名耕夫、鲁枫,男,1956年4月生,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人。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入党,历任公社党委常委、地委组织部干事、科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德州市政协秘书长,现在山东省政协供职。大学学历,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中共中央党校校刊社副理事长,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人民文学》理事,《诗刊》理事,《诗潮》名誉社长、编委,《诗歌月刊》理事长,《芒种》名誉社长、副理事长,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研究室高级调研员,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名誉主席。荣获第十九届世界诗人大会铜奖。”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文质彬彬的县官,却在2009年3月,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一审判决后,李风臣未提出上诉,此案判决已经生效。
“政绩卓著”的县官
齐河县属山东省德州市管辖,与济南市隔黄河相望,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2001年3月3日,李风臣被齐河人代会选举为齐河县县长。按照当时媒体的报道:“上任第一天,李风臣即开始为县长找位置。他在全县人民面前说:县长是谁?是‘兴一方经济,建一方文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人。”
两年后,2003年,李风臣接任县委书记后,更是大张旗鼓地推行起他的施政方针。
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全县共查处农村恶霸势力团伙9个,“霸”字号人物214名,治安案件156起,广大群众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通过他的整顿吏治,“几年来,齐河没有出现一起因为干部服务不到位而影响发展的事情。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干部,都是一心一意为经济发展服务”。
齐河属黄河沉沙带,沙土成丘,粮食产量历来不高,“在破解农民增收问题上,李风臣大力发展农民种树,仅用1个月,齐河全县种植树26万亩、2860万株”,使全县农民走向了致富的道路。为农民提供供苗、技术等服务,并帮助农民开拓市场、销售农产品。
在招商引资方面,“几年来,齐河为外商提供了7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引进了380多亿元的项目投资”。( 引号内的文字均摘自有关新闻报道)
当地一些干部告诉记者,实事求是地讲,李风臣在齐河县确确实实想干一番事业,他也确实为老百姓们干了不少好事,但由于他做事独断专行,大权独揽,也做了不少侵害了群众利益的事,有不少人私下里偷偷骂他。
和全国许许多多的党政官员相比,李风臣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个性比较张扬。他经常在报刊上发表关于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的文章,根据官方的报道,自2001年以来,李风臣“先后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理论文章400多篇,并多次在论文评选中获奖,在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理论专著两部。因其突出的经济理论创新成果,被国家科学技术部授予‘2001~20 02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经济日报》社授予‘2003年度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荣誉称号。”
此外,在2006年6月24日举行的中国林业经济论坛首届年会上,成立了中国林牧渔业学会林业经济专业委员会,决定常设会址定在齐河县,李风臣被推举为林业经济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
迅速崛起的“县官诗人”
李风臣年轻时就喜爱写诗,在任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他的诗作更是在全国第一流的文学刊物上遍地开花。他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他本人也以“县官诗人”自居,自称“在繁忙的工作间隙坚持用手机进行诗歌创作”。
从2005年5月开始,在16个月的时间里,李风臣先后出版了7部诗集,创下了中国官员年出书数量之最,他还多次召集国内诗坛大家,在北京举办全国级的个人诗歌研讨会。
2006年4月,步入“知天命”之年的李风臣出版了他的诗集《天命集》,4月8日,由中国文联出版社、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主办的李风臣诗集《天命集》研讨会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
李风臣还当上《人民文学》理事,《诗刊》理事,《诗潮》名誉社长、编委,《诗歌月刊》理事长,《芒种》名誉社长、副理事长,他同时还是中共中央党校校刊社副理事长,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研究室高级调研员,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名誉主席……和其他众多的党政官员相比,李风臣不但在政界“政绩卓著”,在文学界是“国家一级作家”,在教育界和学术界是“教授”,在理论界也颇有建树,是“高级调研员”。
即使一个专业的文学创作人员,要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连续出版七本诗集,受到多位诗坛大家的盛赞并“引起当今诗坛关注”,也是很难做到的,而身为县委书记的李风臣却做到了,还令人匪夷所思地成了“国家一级作家”,李风臣是否有什么成功的“秘诀”?从当时的一些新闻报道中,或许能寻找出答案。
2005年8月5日到7日,应李风臣的邀请,中国诗歌学会、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在齐河县举行了“中国诗歌万里行”走进齐河到“齐河放歌”创作采风活动,国内22位著名诗人、作家聚首齐河,中国诗歌学会在山东的第一所“诗歌创作基地”也同时正式挂牌,多家新闻媒体和全国著名的文学期刊报道了这一当今诗坛和文学界的盛事。通过作家们的笔,李风臣不但作为著名诗人、作家而广为人知,还博得了重视文化事业建设的好名声,其治下的齐河县也成了歌舞升平的典范。
据当地一些干部介绍,由于这是县委书记亲自组织的活动,当地各级领导干部谁都不敢怠慢,活动搞得相当隆重,仅诗歌创作基地揭牌仪式就有上千人参加,所花的巨额费用全部由当地政府买单。另外,李风臣在北京举办诗集首发式,举办个人作品研讨会,开新闻发布会,一干随从跟随他进京所花的差旅费以及吃住、邀请专家等费用,也全部由财政出资。一位干部更是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什么作家、教授,还不都是用公家的钱买来的!就是一个专门搞研究的大学教授,又有谁能在六七年的时间里发表400多篇理论文章?平均每年发表六七十篇,每月五六篇,还要得到理论界人士的高度赞同,这可能吗?还不是让秘书写的,花钱发表了给自己捞名誉。他要真有这个水平还不成了神了!”
据介绍,李风臣出诗集不但出了名,还发了财。他出版印刷诗集所花的费用,不用自己掏腰包,还都有手下人替他忙活这些事。诗集出来后,许多单位纷纷购买,销路也不成问题,“光卖书就不知挣了多少钱呢!”至于这些诗集的最终下落如何就不好说了,记者在济南旧书市场里就看到多本崭新的李风臣的诗集,店主说是收购废品的小商贩送来的,摆在旧书店里每本卖两三元钱仍无人问津。
有惊无险的“假签名”丑闻
另一方面,李风臣的名字又和多起轰动全国的新闻事件联系在一起。
2003年11月17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全国五起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大案,其中就有一起是齐河县政府非法批地案:齐河县政府涉及非法批准山东国际国科集团占用该县三个村的2800多亩耕地,其中多数为基本农田,兴建高尔夫球场和高档别墅。国土资源部以后的调查结果表明:经实地勘测,齐河县国科国际高尔夫球场共占用耕地1181.67亩,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830亩,含基本农田487亩。李风臣因为非法批地建高尔夫球场、破坏农田487 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即使是在被国土资源部曝光后,国科国际高尔夫球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营业,经常会有一些济南人开着小轿车来这里打球。而国科国际高尔夫别墅也已初具规模,一期的200多栋别墅已经销售一空。
2006年11月,李风臣的名字又出现在一起“持假县委书记签名33人进机关”的丑闻中。
这件事颇具戏剧性:齐河县有一名叫时国祺的男子,多次仿冒李风臣的签名,把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程度的自己安排在了县审计局,把妻子安排到了县劳动局,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他就先后安排了33人进入劳动局、交通局、审计局、物价局、公安局等政府机关工作。每个找他帮忙的人要按照单位的好坏,给予他3万元到14万元不等的费用。他很快就聚敛了上百万元的财富,在县城里买了房、买了车。
骗局被发现极为偶然,2006年10月中旬,县委书记李风臣到县政府办公室时,无意中发现有一个工作人员很面生,就顺口问了一句,没想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竟说是李风臣自己签字安排进来的。李风臣当即要求县公安局调查此事,公安局立即将时国祺逮捕归案。
这件事顿时成了齐河县的头号新闻。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李风臣说,机关进人按程序应由行政一把手来签字,但基层比较复杂,有的地方是由县长签字,有的是由县委书记签字。齐河进人一直由他来负责签字,所以才有人假冒他的签名。
据说,在记者采访完之后,李风臣才意识到这件事一旦曝光的不利后果,专门派人携款找到记者和报社,准备出资1 0万元钱让报社不再报道此事,但报社不为所动。报道刊登后,国内众多报刊和网站纷纷转载,这件事一时间成了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不少人就此对“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不正常现象提出质疑。
虽然这件丑闻给李风臣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但李风臣再次有惊无险地度过危机。此事最终以负有直接责任的齐河县人事局局长李振海被行政撤职,33名持假签名到党政机关上班的当事人被全部清退而收场。
以后,李风臣调至德州市政协,担任党组成员、秘书长。
“7·9”爆炸案受牵连
2007年8月,李风臣已调至山东省政协研究室任理论研究处处长,开始了他清静悠闲的机关工作。就在他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从事理论研究和诗歌创作时,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一起由副省级领导干部导演的轰动全国的恶性爆炸案件而被掀下马来。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30分,正是下班高峰时间,济南市建设路上车水马龙,这时突然一声巨响,接着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一辆行驶中的挂警用内部车牌的浅蓝色轿车发生爆炸,开车的一名三十岁左右的漂亮女子顿时被炸成了碎块。一辆刚好路过的出租车受到爆炸影响起火,司机受伤,路边一个卖水果的商贩也被炸飞的汽车铁皮划伤了脖子,现场顿时哭喊声乱作一团。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
经过公安部门缜密调查,案件很快告破,死者柳海平,现年31岁,系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干部,系时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段义和的情妇。段义和为了断绝柳海平的纠缠,制造了这起当地政府部门定性的“建国58年来性质最恶劣、影响最坏、蓄意爆炸杀人涉嫌官员级别最高”的爆炸案。
段义和在被拘押期间,为了能够保住性命,积极检举揭发其他党政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就包括李风臣。据段义和交代,2006年至2007年3月,李风臣为了请求段义和帮助他升官及调动工作,先后三次送给段义和32万元。
有关部门随后对李风臣进行调查,从他的家里搜出款物共计1400多万元,由此查明了他多次受贿的事实。
记者手记:巨贪为何能成为“奇才”?
透过李风臣案件,人们不难看到,李风臣的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任职齐河县委书记期间,他热衷于给自己捞取各种荣誉,只要舍得花钱(当然花的还是纳税人的钱),就可轻松地成为著名诗人、国家一级作家、大学教授、高级调研员、理论家,还成为多家全国知名的文学期刊的名誉社长、编委、理事长、理事。
李风臣热衷成为所谓的“诗人”,就可以利用职权举全县之力举行“中国诗歌万里行”走进齐河——“齐河放歌”创作采风活动,设立中国诗歌学会在山东的第一所“诗歌创作基地”,就可以让众多政府工作人员花着纳税人的钱,多次到北京召开作品研讨会。春秋时期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传说,如今齐河县则有“县官好写诗,举县为诗忙”的盛况,让人意识到没有监督的权力的可怕。
党政官员喜欢写作、作曲等嗜好,都可以看作是一个人精神世界丰富的表征,也无可厚非,但这些正常嗜好一旦笼罩上权力的影子,立马就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作恶的并不是嗜好本身,而是嗜好后面不受约束的权力。
《法律与生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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