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雨无正 于 2016-12-15 15:02 编辑
《上帝,在天堂》
作者:唐纳德川普
你们要知道
我不相信我是上帝
我相信有上帝
如果上帝想要
一间川普大厦的房间的话
我会立刻提供
一间我们最奢华的房间
而且是最优惠的价格
God,In Heaven
For the record,
I don’t think I am God.
I believe in God.
If God ever wanted
An apartment in Trump Tower
I would immediately offer
My best luxury suite
At a very special price
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唐纳德·川普(Donald J. Trump)一向以说话不过头脑而闻名。去年年底,美国畅销书作家哈特西里(Hart Seely)出版了一本叫《诗的生意—唐纳德·川普的诗歌》《Bard of the Deal—The Poetry of Donald Trump》的书,其内容全部选自川普历年来的语录并整理成“诗”。
很显然这首诗歌并不是川普为了文学创作而写成的,而是作家哈特将川普在公开场合的谈话片段截取了一段带有韵律和音步相对整齐的部分命名为“诗歌”。
这实际上是对川普谈话水平的一种戏谑,简单来说就是开总统的玩笑。
这段短短的语言中,川普所使用的大多是两个音步的短句,而且前四句韵脚相同,此后每两句韵脚相同的情况,DDDD RREE 这客观上形成了西方格律诗歌中的“换韵”。
由于是公开谈话,很显然川普并不是有意为之,而是偶然形成的语言中的节奏与韵律的整齐。在日常口语中碰巧也会出现一些非自发性的押韵句子或者音节相对整齐的句子,而这些句子的出现会使得语言显得相对日常口语而呈现“诗歌化”特征。
但如果表达者本身并不是为了诗歌创作而说出这样的语言,则会造成谈话的严肃性被打破,在正式场合中尽量避免此类偶然出现的押韵或节奏也属于谈话技巧的一部分。
不过川普显然并不注重这种技巧,畅销作家哈特对川普谈话的截选命名为诗歌有嘲笑川普谈话水平很烂的意味。
这同时从另一个侧面表现出一种审美标准,如果韵律和节奏并不是可以控制而与内容配合的,其表现出来的形式并不是美而是不美,甚至是滑稽搞笑的效果。
诗歌中的韵律与节奏被某些诗人认为是诗歌的必要元素,但仅仅具备了此类元素的作品是否就算好诗,通过川普这首诗歌可以直接证伪这一点。
文体形式的创造和形成并不代表其可以独立于内容之外而使作品拥有价值,恰恰相反,如果不为内容服务而偶然形成的符合某种文体标准的形式,其实是无价值的。
而这个标准如果去掉其中的偶然性因素就会发现,文体形式脱离开内容就会变得无价值。徒具诗歌外观而内容空泛在创作上跟偶然形成的川普诗歌并无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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