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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歌流派网论坛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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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诗歌流派网论坛管理细则



一、会员注意事项

1、会员注册
(1)打开中国诗歌流派网网址,即可通过注册成为会员,发布诗歌作品、参与交流及相关活动。
(2)新用户在注册时,请将个人信息,如真实姓名、简历填写在“注册原因”一栏。本网论坛提倡实名或常用笔名等纯中文名注册,禁止含数字、符号或英文字母注册。鉴于论坛多次发生会员登录密码被盗的情况,特提醒会员设定登录密码时不要只用简单的数字,而是数字结合字母6位以上组合设定,已经注册的会员,密码是纯数字的,也请及时修改,以免发生被盗用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新注册会员,一般在24小时内审核通过。
(3)会员注册后,即享有本网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须遵守网站的规章制度。论坛禁止注册用户发布商业性广告,禁止发布违法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锁定。

2、会员发帖
(1)发布诗文主帖、跟帖交流是会员之间交流的主要方式。会员可根据各自兴趣与专长在本网站论坛选择栏目发帖或参与活动。栏目简介见(4、主要栏目与活动简介)。
(2)建议发帖时先把word文档复制到记事本,编排好文字格式后,再粘贴到“发帖”栏。因论坛软件与word文档兼容性不甚理想,造成从word文档直接复制过来的帖子排版较麻烦。
(3)会员发帖不得涉及违法违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插入广告,每位会员有义务保持网站清洁。
(4)会员在各个版块及在参与赛事活动中发布的作品须为“原创”(特指系本人创作并发布),尤其欢迎“原创首发”之新作(即在所有媒体中系首发)并于标题处注明。对首发在本论坛的作品,网站会优先考虑推荐。
(5)会员在本网发布原创作品时,即视为同意授权本网在包括但不限于《诗歌周刊》、《诗日历》、《华语诗歌双年展》等纸媒体和新媒体上发表,鉴于上述媒体为公益出版性质,故没有稿酬,如会员不同意授权,须在作品后注明。
(6)本网不提倡会员转发他人作品,如会员认为确有必要转载他人文本,须注明原作者及出处并对所涉作品版权承担责任;会员转载本网原创内容时必须注明出处:转自中国诗歌流派网及作者。
(7)为便于读诗、评诗,在同一栏目同时发布诗歌,3首以内应合为1帖发(即不要发三个帖);一次发布作品以不超过10首为宜。
(8)会员同样的作品或文本只能在各栏目中选取最适合的一个栏目发布,不得在论坛多个栏目重复发布,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删除、警告等处理(2017年12月底前,如确有必要,诗歌作品可同时发到原创诗歌和探索诗歌栏目;2017年6月底前,非90后会员可应邀到90后诗歌栏目发帖)。

3、会员积分
会员的积分是每个会员在本网站的“资历”证明。目前积分由低到高分别为:
(1)新手上路:0-100分;
(2)注册会员:100-1000分;
(3)中级会员:1000-2500分;
(4)高级会员:2500-5000分;
(5)金牌会员:5000-9000分;
(6)论坛元老:9000分以上。

4、主要栏目与活动简介
网站为广大会员设置了多个内容版块,主要有:论坛、流派群组、诗歌周刊等,举办《诗歌周刊》年度诗人评选、中国好诗榜评选、华语网络诗歌大赛以及推荐发表诗歌等多种活动(可点击首页浏览)。其中——
(1)论坛主要包括:原创诗歌、探索诗歌、90后诗歌(为1990年后出生的会员开设)、诗歌评论、散文诗界、古体诗词、诗歌翻译等栏目,会员可根据实际选择栏目发表作品。
(2)《诗歌周刊》是网站创办、诗歌周刊网主办的网刊,每逢星期六出版。主要栏目有流派诗选、诗歌评论、散文诗界、古体诗词、诗歌翻译等均系会员发布的作品或文本,由各执行编辑选稿。其中,流派诗选是周刊重心之一,每期由执行编辑从原创诗歌、探索诗歌、90后诗歌、流派群组版块选稿。《诗歌周刊》手机版《诗日历》每天一期,主要从本网选稿。
(3)网络诗赛等多种赛事、诗歌推荐活动及开辟新栏目等随时会有,请密切关注各个板块信息特别是置顶信息,踊跃参与。

二、论坛交流细则

论坛交流包括发布主贴、跟帖评说等多种发声与交流。具体请注意:
1、本论坛欢迎、鼓励每位会员积极发帖,并参与交流;发布诗文与跟帖评帖结合进行,会更容易获得最佳效果,提高人气。
2、论坛鼓励一切文本批评、学术争论及其它有益的自由交流,鼓励会员对论坛的管理和管理人员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但反对人身攻击、制造事端等言论,禁止恶意辱骂。会员或编辑人员发现上述现象应通过“发消息”向论坛编辑部正、副主编(草山、梁树春、大漠风沙王峰)中的一位或多位举报,及时进入处理程序。
3、举报者须提供举报的内容截图或网址链接等原始证据(预先保存),以备快速查证。对于无法提供或查证原始证据的,论坛编辑部将不予进入处理程序。举报追诉时效不超过7天,逾时不再受理。
4、论坛编辑部将基于调查依规处理。处理包括调解、责令道歉、警告(对管理人员动议解职)、禁言、锁定IP等措施。
5、锁定IP是为防止个别会员或编辑人员,频繁用小号恶意攻击或制造事端,而采取的严厉措施。同一IP注册的多个会员名,承担累积责任。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论坛编辑部对高度疑似并有辱骂行为的小号,经商议表决通过,可提请网站管理员核查IP地址。凡同一IP被禁言达三个帐户的,该IP将被动议永久封禁,关联帐户一并锁定。
6、被公示处理的会员,拥有申诉权,即向论坛编辑部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供相关链接或截图证据。本人被禁言的,可委托其他会员代为申诉。申诉期为3天,逾时不再受理。
7、论坛编辑部表决通过并经网站管理员审批执行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结果,原申请人不得就同一问题继续要求处理。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论坛一切纠纷均由论坛编辑部集体负责处理,网站管理员不再受理相关投诉。

三、编辑人员管理细则

1、编辑人员与基本要求
(1)编辑人员指编辑、主持人(含兼任栏目主持人的编辑委员)。
(2)编辑人员有义务和职责参与会员交流互动。论坛鼓励多提帖,鼓励在保证评帖数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帖质量。
(3)栏目主持人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日常考核负责人,凡发现有未尽职责的编辑人员,主持人有权提请论坛编辑部核查评帖量,并及时提醒该编辑人员加强评帖,对查实未完成评帖任务,又无改正表现的编辑人员,论坛编辑部应提请网站管理员予以解职或调离作品版块。论坛编辑部直接发现有未尽职编辑人员的,也应如上处理并提醒栏目主持人。论坛规定:编辑、主持人应保证每周三天以上来论坛,主持人每周评帖不少于200条,编辑不少于150条。因栏目的特殊性,非作品版块暂不纳入考核。

2、编辑职守
(1)以提帖、评帖等为主要方式与会员积极交流以有益于促进创作。保证“0回帖”不超过6小时(有值班编辑的栏目按值班规定)。
(2)点评作品应就事实说话,有争议亦不能脱离文本;及时发现优秀作品并根据其品质,以加章、高亮方式引读,高亮应经栏目主持人同意并操作,置顶应由栏目主持人集体同意;对特别优秀的作品,可以链接方式向本版荐稿人员或向“荐稿专帖”发送。
(3)向本版主持人及时推荐有开发潜质的作者,提出促进本版发展的建议。
(4)第一时间移除商业广告、明显违法、高度敏感的主帖至编辑议事区,并直接向网站管理员admin通报。发现恶意攻击、辱骂的主帖、跟帖,可先行屏蔽或移至编辑议事区,并报告论坛编辑部。
(5)绝不攻击会员,遇有刻意挑衅,以缓和、化解、回避、投诉的程序应对。对骂人的,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即报解职。
(6)编辑不得跨栏目行使职权。包括加章、高亮、移动正常发帖等,违者解职。但可以移除商业广告、明显违法、高度敏感的主帖至编辑议事区。
(7)解职、警告、禁言、锁定需经论坛编辑部集体表决多数通过后报网站管理员审批、执行。表决不通过的动议,即时终止处置程序。
(8)编辑、主持人、编辑委员凡未经论坛编辑部集体讨论独自行使禁言(三次警告)的,一律视为违规,均由论坛编辑部提请网站就地免职。
(9)论坛编辑部组成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站在公正立场处理一切纠纷,自觉维护网站形象。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严禁参与骂人或参与纠纷之中,否则,将予以免职。

3、加章、高亮与置顶
(1)作品加章唯作品质量论,遵循用章适当、有效的原则。不盖人情章,严防满眼是章的情况出现。
(2)对下不对上,对上或平级须跟帖并提出建议与理由。对跨版发表作品的编辑、主持人视同会员对待。
(3)各栏目须确定统一用章形式;用章等级按较好、良好、优秀、特别优秀,可以分别加盖推荐、版主推荐、优秀、精华(慎用)印章。对已发表的作品可加盖“编辑采用”章。特别优秀的作品,可由主持人予以高亮。
(4)事务活动用章:主持人、编辑可据本版活动约定统一用章形式,不受用盖范围约束;娱乐用章:编辑或会员有娱乐活动时,可向编辑或主持人申请用章。
(5)置顶权限及使用:拥有置顶权限的编辑人员,不得因私置顶,置顶的范围包括:特别优秀的作品、规章制度、编务活动等,并根据不同内容,严格限制置顶时限。
(6)主持人发现不合理的加章、高亮、置顶,经多数主持人同意,可更改或取消。

4、请假与离职
在岗编辑人员因事暂时不能履行职责,须在编辑议事区发帖请假,并告知论坛编辑部。请假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如遇不能履行职责,可向论坛编辑部提出离职报告并在编辑议事区发布。

5、奖励
对表现突出的编辑人员,网站将优先提供推荐机会,包括本网网刊、选本、网站外刊等。

四、编辑聘任管理细则

1、编辑申请条件
(1)达到中级会员及以上资格。
(2)按德才兼备原则,一年内无被网站处理的在案记录;有一定的创作水平。
(3)有符合要求的在线时间,平时回帖、交流活跃。

2、编辑申请资料
符合基本规定的会员,可向论坛编辑部成员提交申请资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本人能够在网的时间,能完成的评帖数说明。
(3)诗作三首或评论一篇(拟任诗歌评论栏目)。
由论坛编辑部成员评估合格后向网站管理员报批。网站批准后,申请人须提供通联方式和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给网站管理员,收到后即可聘任。

3、其他
(1)栏目主持人可在工作中发现合适人选,征得同意后向论坛编辑部推荐。
(2)特殊人才,网站可破格录用。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条款解释权归论坛编辑部。此前网站发布的相关规定如果与本细则相抵触,以本细则为准。

中国诗歌流派网论坛编辑部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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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8#
 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18:04 | 只看该作者
鉴于论坛多次发生会员登录密码被盗的情况,特提醒会员设定登录密码时不要只用简单的数字,而是数字结合字母6位以上组合设定,已经注册的会员,密码是纯数字的,也请及时修改,以免发生被盗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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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8-12-19 00: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细则确实细。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编辑们无私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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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8-9-24 18:0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规范管理,祝福流派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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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8-8-30 20: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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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8-8-5 15: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探索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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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8-7-3 11:25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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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8-6-25 18:5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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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8-4-24 14:25 | 只看该作者
先浏览一遍,日后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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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8-4-12 16:3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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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8-4-2 22:42 | 只看该作者
前来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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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8-3-27 11: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规定,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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