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首诗读后,觉得很喜欢。一是曹东的《送葬》,一是张作梗《提灯的人》。
撇开宿命的诗意理解,我更愿意看见生命的“灯光”。这种“光”,来自诗人和诗歌对生活日常场景的深刻看见和思想的契合。“送葬”,本该泪眼婆娑,哀伤要命,这是非诗人陷入平凡生活不能自拔的结果。而诗人却在”路程“上,把”送“与”回“统一起来,解释生命”生死“的本质。诗歌成了一盏思想的”灯“,照亮迷茫、困惑,拨开人生的云雾。
张作梗《提灯的人》还原一个真实却被忽视的生活场景。从远近的不同视觉,揭示生命的明灭以及永恒。肉体终将熄灭,成为送葬的对象。而灯不灭,思想不灭,生命的本质不变。前进的步伐,才是永恒的。在灯光面前,只有精神可以照亮自己。
灯光无处不在,即使一具僵硬的尸体,也会发出暗光,指引你回家。
两首诗,有同工之处:从日常熟视无睹的场景中,看见诗歌的思想。
《送葬》
曹东
一群人抬着一个人的尸体
走在离开的路上
也可以说,一个人的尸体带领一群人
走在回去的路上
《提灯的人》
张作梗
近处,看见他提着灯在走
稍远一点
看到灯提着他在走
再远,只看见灯
独自在夜色中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