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 定 是 非
重阳JM
诗,是一种有节奏有韵律的文体。所以,诗必以“韵”定是非。即“诗”与“非诗”,最终要由“韵”来决定:有韵的“是”诗,无韵的“不是”诗。
诗的外部特征是“分行”。当我们打开稿件,或翻阅报刊书册,分行的文字映入眼帘时,首先想到的是“诗”。但最终断定它是不是诗,却是由“韵”来决定的:有韵的“是”诗;无韵的“不是”诗,这就是“诗性”。就象辨别“男性”“女性”一样,是不能由人们意志随意改变的。试将“有韵诗”不分行连着写,人们仍可读出“诗”来,但“无韵诗”不分行连着写,有谁能读出“诗”来呢!不管散文怎么优美,怎么有诗意,怎么断句、分行,样子再怎么象诗,但毕竟是散文而不是诗。所以,诗和散文的区别是“性”的区别。
瞿秋白曾说:“诗的主要形式,就是节奏和韵律。”
伟大文豪鲁迅主张:“新诗要先有节奏,押大致相近的韵,让大家容易记,又顺口,唱得出来。”
诗坛泰斗艾青说过:“我同意鲁迅的主张……。”并明确而严厉地指出:“……那种诗(没有中国情调的无韵诗),假如在作者名字下面加上个‘译’字,我们就会以为是外国人写的,因为它们没有中国的气味(韵味)。我自己就写过不少这类的诗。”艾青早期的不少诗,不是中国诗,艾青自己早已否定了它。而现今的一些新诗大家们仍将那些诗搬出来吓人,特别对青少年们吹捧为“泰斗”的“珍爱的”诗。他们口口声声称“泰斗”,却早已把“泰斗”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
法国象征主义诗派大师保尔•瓦德里(1871—1945)在《诗与抽象主义思维》一文中谈到诗的特征,强调“要做到音韵谐美,节奏和拍,而且要满足各种理性及审美的条件”。
美国意象主义代表庞德(1885—1972)说:“诗歌韵律应比规定的韵律更美……”(《回顾》)。
十九世纪中期,美国诗人惠特曼提出“冲破诗与散文之间的形式壁垒”,从而在世界上刮起一股抛弃韵律的鬼旋风,致使无韵“非诗”泛滥成灾!
但是,当代西方诗家仍是看重诗韵的。50年代出版的《郭沫若译诗集》应是译诗的成功之作,有节奏有韵律,不失中国人欣赏习惯。而现今的新诗大家们向青少年推荐的外国译诗中,有几首是有韵的?真不知现代诗大家们把郭沫若这个“榜样”丢到哪里去了!
诗是有韵律的文体,无韵不成诗。吸天地之精华,融人类灵魂于节奏和韵律之中,从远古到未来,是永恒的诗性。古今中外如此,不妨说是“国际惯例”吧!
挑战无韵诗,挑战惠特曼,明确诗与散文的界线!
20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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