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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苦行者 于 2015-10-4 00:49 编辑
很显然,这首诗,是以成年人的感官和视觉去对一个“十三四岁”未成年女孩的耍流氓。确实,句子的技巧是成熟的,出彩的。但被描绘对象不符合大众审美底线,有“校长”式的文字猥亵未成年女孩之嫌疑。在公众平台发表诗歌,只考虑艺术性,而不注重诗歌的道德性,社会性,积极性,再高超的文字,不过也是精神垃圾,病态,变态。如果这首诗歌斟酌一下“十三四岁”,写成“十七八岁”,“十八九岁”。再斟酌“……蹭痒痒”。我想,读者的接受程度会提高很多,那会不失为一首很好的情诗。个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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