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并遵照执行。说点儿意见:
关于第1条:“1、每位荐稿编辑在向佳作推荐栏目发推荐稿前,须到该栏目查看前面的荐稿编辑推荐的作品,前面的编辑推荐过的作品,不得再重复推荐;”。这里面有个审核问题,比如某编辑的推荐稿没审核出来,后面的推荐者就要等,等前面的推荐稿审核出来后才能对照后发稿,这样不知会不会影响以前规定的在下午2点前交推荐稿的规定。
还有第5条:“对不能按照规范荐稿的编辑,将取消荐稿资格;”。有些严酷。一开始执行新规,可能有的人没记住条款,不小心触电就失了荐稿编辑资格,我觉得有些不合适,下次注意就是了。
以上两条仅供领导参考。祝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