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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导演周瑟瑟起诉盗版商而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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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31 0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卡丘主义 于 2011-12-31 09:38 编辑

               诗人导演周瑟瑟起诉盗版商而获胜
         维权联合体在微博上引起较大反响
  作家维权队伍又添新军――著名诗人、小说家、影视导演周瑟瑟,联合多名作家共同维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及石家庄、武汉等地法院起诉10多家侵权网站,形成了一场规模较大的维权行动。这是继20113.15作家维权联盟与百度文库交涉之后最大的一次作家维权行动。近日在腾讯微博上引起较大的反响,一些被侵权的作者要求加入周瑟瑟发起的维权联合体。
  周瑟瑟是国内较有影响的诗人、小说家、影视导演。著有长篇小说《暧昧大街》、《原汁原味》、《野花》、《苹果》、《中关村的乌鸦》等,还著有诗集《17——周瑟瑟诗选》、《松树下:周瑟瑟编年诗选》、《尘世的礼物》、《披着语言飞翔》、《卡丘卡丘》、《缪斯的情人》等8部,以及三十集战争电视连续剧《中国兄弟连》(小说)等500多万字,并执导有多部大型纪录片与影视作品。
  长久以来,周瑟瑟的作品被十多家网站与公司盗版,盗版者向用户提供有偿阅读与下载服务等商业销售,“这些网站与公司根本就没有得到过我的授权,也从来没有与我联系过,更谈不上向我支付版税。其中一些老牌网站已经营了多年,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商业影响力,把本人的长篇小说制作成有声读物进行商业销售,从而获利,这种情形持续了多年,过去我总是认为版权环境恶劣,作者应接受盗版的无奈现实。可现在作者们的版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了,另外新媒体发展迅猛,盗版更甚,不能再让盗版者逍遥法外,必须打击盗版,维护作者自身合法权益。”周瑟瑟坚定地表示。
  据调查,畅听网将周瑟瑟的《暧昧大街》MP3版本向网友提供付费收听服务,豆丁网的《原汁原味》也需付费才能下载,而移动阅读平台则是前几章节是免费的,后面如果还需阅读就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了。
  周瑟瑟代理律师孙相元表示,他已经对部分侵权网站进行了证据保全,现正在做材料梳理工作,已经在北京、上海等地向法院起诉畅听网、豆丁网、电驴网等网站。
  维权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作,周瑟瑟向记者介绍:“这次选择委托上海律师孙相元先生代理本人作品的维权工作,是孙律师此前成功代理了我的几位作家朋友的维权,他是作家朱金泰个人第一个打赢百度文库侵权官司的代理律师。所以,我们几个作家朋友一起委托孙相元律师进行维权,形成了一个联合体。”周瑟瑟还说:“这次规模较大的维权,同时起诉多家网站与公司,目的是要净化中国的版权环境,提升作家与商家的版权意识,如果所有作家都能亮出法律之剑,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盗版网站将不得不改变运营模式。我希望以我们有限的维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以零成本的盗版取得商业成功的行业潜规则,这将有助于一个公平、正义与负责任的商业社会的建立。”
  上海市汇锦律师事务所孙相元律师也分析道:“长期维权是可行的,作家作为作品的原始权利人,将终生享有其作品的权利,有权排除任何未经授权的以任何方式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可以说只要有决心,对于盗版一打到底,就可以成功维权。周瑟瑟的《暧昧大街》自2005年出版以来,盗版就没有停止过,且愈演愈烈,侵权手法、途径与渠道也越来越多,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作家本人纵容盗版、不懂维权、担心打官司费时麻烦、不愿意得罪盗版者等有关,尤其是不愿意得罪一些较为著名的网站,指望他们对自己作品有一定的宣传作用,让读者受益等,这种心理最后导致盗版成了一个获利最快的商业模式,作家们负有一定的责任。当然盗版者也很狡猾,且技术手段高明,什么免责声明、避风港原则,以及惯用的玩授权合同陷阱等,作家稍有不慎就会落入盗版者的圈套。但这一切都逃不过他们盗版的本质,不管是从道德上还是从法律上来说,不法商家是理亏的,是要负法律负任的,且永远要背上一个盗版者的名号。”
  周瑟瑟表示:“维权这个事情我们将长期坚持下去,只要发现盗版,就会委托律师进行维权,直到中国版权环境改善的那一天。”周瑟瑟也希望通过这次行动,号召更多的作家朋友行动起来,作家们可以单打独斗,也可以组成形式不同的大小联盟,联合进行维权,我们也欢迎更多的作家加入“孙周亮剑联合体”,提供法律上的全程免费专业咨询服务,并且承担前期所有取证与诉讼等费用,作家没有任何负担与风险。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地方法院新收著作权一审案件1616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6.64%,其中涉及网络著作权纠纷的案件已经达到全部著作权案件的50%左右。这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快捷,同时也造成了网络侵权现象的日渐严重。而在电子书逐渐与实体书并存,甚至取代实体书的时代,作家应该对自己作品网络权利的管理重视起来,也许这一块收入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作家版税的主要收入来源,甚至超过纸质图书的版税。
  近日,据孙相元律师介绍,这一段时间周瑟瑟的维权“亮剑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畅听网达成了和解协议,电驴网在其有声读物频道将周瑟瑟的长篇小说《暧昧大街》MP3版本未经许可供网友下载,侵犯了周瑟瑟的合法权益,在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电驴网也已经获得了判决,均赢得了侵权赔偿。年底前将在武汉、石家庄等地法院起诉相关侵权网站与机构。(来源:腾讯、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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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31 10:2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周瑟瑟{:soso_e100:}{: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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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2-31 11:1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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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2-31 13:22 | 只看该作者
维权,在中国是一个特殊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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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12-31 16:43 | 只看该作者
也来支持。
且考虑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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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2-31 16:59 | 只看该作者
依法维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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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2 11:45 | 只看该作者
老韩,多谢你的支持!如来京你有时间盼能一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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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7 21:13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问候周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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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13 16:51 | 只看该作者
韩庆成 发表于 2011-12-31 16:59
依法维权,支持!

文化部公布2011年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八成涉侵权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周玮) 文化部11日公布了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这也是文化部连续第五年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入选的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分别为:“2·18”北京鹏翔宏途图书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售侵权盗版教材教辅案、“12·22”上海廖某等人销售复制侵权音像制品案、江苏省常熟市鲍某某(“MP3音乐网”)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并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侵权音乐产品案、天津市和平区海河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法拆除原太古洋行大楼和福利公司旧址部分建筑案、江苏省盐城市“10·20”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案、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VeryCD电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案、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网络游戏案、河南省佛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台湾艺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案及浙江省杭州爵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其卡拉OK歌曲作品案。

  据文化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是从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上报的382件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中评选出来的,内容涵盖演出、娱乐、文物、图书、音像及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版权、网络视听等九大市场门类,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意义及社会影响力。十大案件中,网络文化市场领域的案件有5起,占到总数的一半;涉及侵犯著作权的案件有8起,占到总数的八成。

  据悉,2011年文化部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国99%以上的地市和92%以上的区县组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的执法职能,在文化市场领域实行综合执法。据统计,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1224万余人次,受理举报4.8万余件,立案调查6.3万余件,移交案件3504件,办结案件5.7万余件,警告经营单位10.2万家次,罚款19121万余元。案件办理及移送数量显著提高,行政处罚力度持续加大。

其中有本人起诉“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VeryCD电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案”,获胜。感谢上海孙相元律师手中的法律之剑!2012年我们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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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13 17:03 | 只看该作者
周瑟瑟 发表于 2012-1-13 16:51
文化部公布2011年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八成涉侵权

好!这样的获胜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希望贫穷的作家、诗人们都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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