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美国诗界大辩论:什么是美国的文学标准 2012-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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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教授海伦·文德莱在2011年11月24日《纽约书评》半月刊上发表题为《这些是值得记住的诗篇吗?》的长篇文章,严厉批判非裔美国诗人丽塔·达夫主编的《企鹅20世纪美国诗歌选集》(2011),引起美国诗坛大辩论。这是美国有史以来,非裔美国诗人与主流白人诗评家的首次公开论战,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什么是美国文化的基本价值观?什么是美国的文学标准?文学标准是否有与时俱进的可能? 如同支持美国体育事业的非裔美国人运动健将层出不穷一样,美国诗坛也不断出现著名的非裔美国诗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保罗·劳伦斯·邓巴是第一个饮誉全美国的优秀诗人,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被誉为“哈莱姆桂冠诗人”的兰斯顿·修斯更是名满天下。当代的优秀非裔美国诗人勒罗伊·琼斯特别活跃,激进;玛雅·安吉罗被克林顿总统邀请,在他的总统就职仪式上朗诵;丽塔·达夫曾被选为美国桂冠诗人,还荣获了普利策诗歌奖。现任非裔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年轻时也诗兴勃勃,例如他的诗作《外公》(1982)描写他年轻时与外公对视时刹那间的心理活动,亲切而感人;又如《地下活动》(1982)描写他某种难以尽言而欲爆发原始冲动力的感觉。这是奥巴马19岁在加州西方学院上学时,在校刊《欢乐》1982年春节号上发表的两首诗。像卡特总统的诗一样,奥巴马的诗也平易近人。非裔美国人当美国总统史无前例,非裔美国总统写诗也史无前例。尽管奥巴马的两首诗比较平实,但昭示了如今非裔美国人在美国政治和文化生活中的地位之高也是史无前例的。这必将给非裔美国诗歌带来深远的历史影响。
而另一方面,即使在提倡多元文化的美国的今天,白人占主导地位的主流诗坛决不允许动摇美国白人诗人在美国诗歌史上的正统地位。在美国,新闻媒体通常很少报道个人创作或主编的诗集,可是著名诗评家、哈佛大学教授海伦·文德莱(Helen Vendler)在2011年11月24日《纽约书评》半月刊上发表题为《这些是值得记住的诗篇吗?》的长篇文章,严厉批判非裔美国诗人丽塔·达夫(Rita Dove)主编的《企鹅20世纪美国诗歌选集》(2011),引起了整个美国诗坛对该诗选集越来越多的关注。海伦·文德莱用火辣的语言,直言不讳地批评这本诗选集动摇了美国诗歌史沿袭下来的诗歌传统和审美价值观。而丽塔·达夫于12月22日在同一杂志上针锋相对地给予回击。两人的争论引发了整个美国诗坛涉及种族和文学修养问题的大辩论。《高等教育新闻》周报通讯员彼得·莫纳汉对此说:“自从2004年诗歌咬牙切齿的小冲突以来,美国诗歌界还没见识过这种规模的战斗。” 英国作家、《书商》周刊前主编艾利森·弗勒德也在2011年12月22日的《卫报》上,以《诗歌选集导致种族争论》为题,对此作了长篇报道。
按照海伦·文德莱的看法,20世纪美国主要诗人包括:T.S。艾略特、罗伯特·弗罗斯特、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华莱士·史蒂文斯、玛丽安·穆尔、哈特·克兰、罗伯特·洛厄尔、约翰·贝里曼和伊丽莎白·毕晓普,外加庞德(她说“有些人把庞德也包括进去”,这表明她没反对,但似乎不完全赞成)。她为此明确而尖锐地指出:
桂冠诗人丽塔·达夫最近主编的20世纪新诗选已决定打破平衡,引入更多黑人诗人,给予他们可观的篇幅,给有些诗人的篇幅比给那些更著名的诗人的大得多。有些作家被收入诗集是由于他们诗作的代表性主题,而不是他们的创作风格。达夫煞费苦心地收进去的愤怒的爆发以及艺术上雄心勃勃的冥想。所选出的175位诗人凸显了多元文化的包容性。在英语诗歌的演变中,从来没有一个世纪有175位诗人值得阅读的,为什么我们要从许多价值很小或根本没有持久价值的诗人中采样?选择性被谴责为“精英”,百花被怂恿齐放。不能长期致力于创作小说的人,找到写诗的机会,就开始做渴望已久的释放。现在流行的说法(部分是真实的)是每个批评家都可能犯错。但是,时间赋予的客观性及去芜存菁的筛选是存在的。达夫所选的175位诗人中有哪几个会有持久的力量,又有哪几个会被过滤进社会档案?
海伦·文德莱进一步批评丽塔·达夫说:
或许达夫认为读者会被复杂的文本赶跑。于是,她从华莱士·史蒂文斯的第一本诗集《簧风琴》(1923)里选择了5首浅近的短诗和他去世后发表的一首诗(1957)作为其代表作,而舍弃了史蒂文斯30多年中有重大影响力的作品。是不是达夫觉得只有这些诗容易被读者接受?抑或是她钦佩史蒂文斯不如她钦佩梅尔文·托尔森,以至于给托尔森14页篇幅而只给史蒂文斯6页篇幅?
海伦·文德莱对丽塔·达夫因编选比例失衡而造成主次颠倒的严厉批评得到了其他诗人和诗评家的响应。例如,诗人、文学批评家罗伯特·阿尔尚博也认为这本诗集在代表性上存在 “严重缺陷”。又如,诗人、小说家约翰·奥尔森说这本诗选“拙劣”,把“路易斯·朱科夫斯基、乔治·奥本、查尔斯·雷兹尼科夫、卡尔·雷科西和洛林·尼德克尔排除在外,令人吃惊”。
海伦·文德莱所说的“达夫煞费苦心地收进去愤怒的爆发以及艺术上雄心勃勃的冥想”,说白了,是指责达夫把那些强烈反对白人种族主义的非裔美国诗人收进了诗集里。这从美裔以色列诗人、思想家和公共知识分子沙洛姆·弗里德曼的书评中得到了证实。在某种意义上,他非常赞同丽塔·达夫,因为旧的诗选集太狭窄,过于封闭,达夫的诗选集则超越了旧有的范围;而另一方面,他又同意文德莱,因为在一定意义上说,史蒂文斯作品的价值确实超过了许多作家的总和。他最后明确地说:
我对这本诗集的看法并不停留在这一点上。达夫也许把过多的篇幅给了黑人作家。对此,我不会特别介意。但把篇幅给像勒罗依·琼斯这种充满仇恨、大叫大嚷的人,在我看来,是一个基本错误。反白人种族也是种族主义。在美国诗选集里,不应该收入蔑视基本美国价值观和自由的诗人。我的立场是:不能把伦理学简单地取代美学。这也是审美判断力差的一种批评。
勒罗依·琼斯是非裔美国诗人中反对种族主义最坚决的一位,在达夫心目中,当然是英雄;可是他在白人诗人和诗评家眼睛里则是好斗的公鸡,毫无艺术性可言。沙洛姆·弗里德曼表明完全支持海伦·文德莱的审美观。
海伦·文德莱最后指出丽塔·达夫的序言存在缺陷,是因为她是诗人,对写批评文章不在行:
关于丽塔·达夫的序言,最简单地说,她用不是自己的体裁写作;她是一位诗人,不是评论家,作为评论家的角色令她不自在:一方面,尽全力达到效果(最喜欢的是头韵);另一方面,陷入纯粹的陈词滥调。在回到对她的个人判断之前,我想看看她序言的大轮廓,它却因简单化历史而受损,把历史时代弄成了是与否……
海伦·文德莱完全否定了丽塔·达夫主编的诗选,而这位反潮流的桂冠诗人却珍爱自己主编的这本诗选集,把它视为在她“面前闪过”的“整个世纪的诗歌轨迹”。于是她用尖刻的语言作了全面反击,说海伦·文德莱对她的批评是“屈尊俯就”、“缺乏诚实”、“未加掩饰的种族主义”,并因此发狠说:“我不能让她用谎言和含沙射影搭建她的不切实际的纸板房”。 因为版权问题,丽塔·达夫少选了史蒂文斯的诗篇,也没有收进西尔维娅·普拉斯、艾伦·金斯堡和斯特林·布朗。说明这一问题之后,她转入对海伦·文德莱的反批评,说:
文德莱完全误读了我对黑人文艺运动的评估,把我对他们的宣言诠释为对他们的策略表示赞同;她忽略了我的序言里一段关键性的文字(“在这样叫嚣和大发雷霆的状况下,黑人诗人很少有机会来维护自己,因而被席卷到压路机之下”),而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个容易背黑锅的阿米里·巴拉卡(即勒罗依·琼斯)身上,从他有历史开创性的诗篇《黑人艺术》里引用几节他诋毁犹太人的诗行,从而狡猾甚至毛骨悚然地暗示我可能有类似的反犹太人的倾向,用联想来抹黑……
丽塔·达夫在最后反击说:
海伦·文德莱评论中的刻薄话暴露了她超过审美的动机。因此,她不仅失去了对事实的把握,而且在猛然间接触到反例时,她过去受人称赞的理论优雅的语言便叫嚷、抱怨和怒吼起来, 一再误读意图。无论是受学术的愤怒驱使或由于她认为熟悉的世界背叛她所引起的强烈悲哀——看到一个令人敬畏的有智慧的却耽于如此拙劣表演的人,令人感到悲哀。
丽塔·达夫意犹未尽,在接受《美国最佳诗选》编辑访谈时,进一步抨击海伦·文德莱:
是不是只有得到这些守卫在门口审查我们证件而让我们一个个进入的批评家的批准,我们——非裔美国人、土著美国人、拉丁裔美国人和亚裔美国人才会被接受?不同种族诗人的总数标志着我们不是一个后种族主义社会;甚至那些所谓“聪明”、“敏锐”和“开明”的人称自己为人文主义者,却常常被他们对阶级、种族和特权的先入为主的观念所扭曲。
支持丽塔·达夫的诗人和诗评家也纷纷发表意见。例如,乔纳森·法默在2011年12月28日网络文学杂志《数百万》上以《种族和美国诗歌:达夫对决文德莱》为题,批评海伦·文德莱说:“文德莱要我们从假定的永久的未来考虑价值观,人们对什么是好和坏将有恒定而确凿的观念。这是一场令人恼怒的辩论,因为它要我们顺从这位评论家为我们遥远的后代着想,他们当然应当有与评论家本人相同的价值观。”诗人玛格丽特·玛丽亚·里瓦斯2011年12月10日在网站上以《要记住的是不是这位文德莱?》为题,表明她读到文德莱批评文章时的第一印象是:“脱离时代”、“不准确”和“种族歧视”,并说:“这种评论怎么能被认真对待呢?文德莱怎么会犯如此错误,与当代美国诗歌的社会思潮如此脱节?”她还批评说:“一个精英文学体制里的人的思维定势如此根深蒂固,如此充满偏见,以至于她不够资格评估像达夫主编的这种诗选集。”美国电台《外卖》节目撰稿人帕特里克·亨利·巴斯以《海伦·文德莱、丽塔·达夫:改变着的诗歌标准》为题发表意见:“这一事件中,诗歌界有许多人在谈论着有关种族、美学和诗集里谁是正宗谁不是正宗等问题。”
谁是美国诗歌史中的正统诗人?这一诗歌大辩论的焦点正好暴露了美国主流诗坛平时对多元文化的暧昧态度。托妮·莫里森在上世纪80年代发表题为《美国文学中非裔美国人的存在》的演说中指出:“关于标准的辩论——不论批评、历史、历史知识、语言的定义、美学原则的普遍性、艺术的社会学和人文想象——在什么地域,是什么性质,有多大范围,都归属于一切利益。”
不过,这是学术规范与种族歧视相纠缠的复杂问题。美国毕竟是多元文化的社会,正如达夫所说,美国现在不是后种族主义社会,不存在主流诗歌界甚至政界封杀少数族裔诗人和诗评家发言权的现象。相反,优秀的非裔美国作家进入了美国文学主流。例如,托妮·莫里森除了获得世界文学最高荣誉的诺贝尔文学奖之外,还几乎囊括了美国文学的各种大奖。而丽塔·达夫除了任桂冠诗人和美国诗人学会常务理事之外,也是包括普利策奖在内的各种诗歌奖的得主。这也是海伦·文德莱不能容忍丽塔·达夫在序言里抱怨“文学当权派”的原因之一,文德莱说:
我们现在回到“诗歌当权派”的问题上来。这所谓的“诗歌当权派”成员(无论是谁)“用壕沟保护自己”(如同在战争中一样),被“涂抹”成耶稣谴责的“伪君子”。作为一个获奖学金的高校“总统优秀生”、大学毕业的优等生、富布赖特奖学金获得者,长期受到各种奖励的达夫怎么可能用这么低级的措辞描写美国社会?
这是美国有史以来,非裔美国诗人与主流白人诗评家的首次公开论战,其本身说明了非裔美国诗人与主流白人批评家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在学术讨论上也是平等的。丽塔·达夫当然有权按照自己的政治理念和审美原则,对20世纪美国诗歌建立她的审美标准,如同海伦·文德莱按照自己的政治理念和审美原则,建立美国诗歌审美标准一样。但文德莱列出的20世纪美国诗歌主要诗人的名单毕竟有疏忽之处:她列出的都是出生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之间的诗人,而排除了20世纪下半叶出生的主要诗人。丽塔·达夫在诗选里正好收录了20世纪下半叶的主要诗人和各少数族裔诗人,对传统的诗选集是一个补充。
这场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大辩论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什么是美国文化的基本价值观?什么是美国的文学标准?文学标准是否有与时俱进的可能?
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两首诗:
外 公(1982)
外公坐在他宽大而破旧的
坐垫上,掸下一些香烟灰,
转换电视频道,再呷一口
烈性西格兰姆酒,问
我该怎么办,一个不成熟的
年轻人,不谙尔虞我诈的世界,
因为我一直很顺利;我直视
他的脸,紧盯到他的眉毛为止;
我肯定,他全然不知自己
水汪汪的黑眼睛,眼神游移不定,
他那缓慢的令人不快的痉挛
也不停止。
我聆听,点头
聆听,敞开听,直至我紧紧地抓住
他淡色米黄的T恤衫,大吼,
朝着他大耳垂的耳朵大声吼,
而他仍然讲着他的笑话,我便问他
为什么如此不开心,于是他回答……
但是我不再关心,他唠叨得太长了,
从我的座位底下,我抽出一面
我一直保存的镜子;我哈哈大笑,
放纵地大声笑,笑得血气从他的脸上
朝我的脸上直冲,
他于是变得越来越小,
小到成了我头脑中的一个小点,
一个可以被挤出来的小东西,
像一粒
夹在手指间的西瓜籽。
外公又呷了一口烈性酒,指出
他的和我的短裤沾有相同的琥珀色污迹,
让我闻一闻他的气味,
从我身上传过去的
气味;他转换频道,
背诵一首旧诗,
一首他在他母亲去世前写的诗,
站起身来,大声说,要我拥抱他,
我躲闪着,我的手臂几乎围不住
他厚实油腻的脖子和宽阔的后背,
我看见我的脸镶在他的
黑框眼镜里,知道他也在笑。
地下活动(1982)
在水淋淋的洞穴里面,
挤满吃无花果的猩猩。
踩在它们吃的无花果上,
猩猩咂吧咂吧地吃着。
猩猩们嚎叫着,露出
它们的齿龈,手舞足蹈,
在急流里打滚,霉臭味的湿毛皮
在蔚蓝色中闪闪发亮。
原载:《文艺报》2012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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