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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 我的确写不出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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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0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夜  我的确写不出颂歌
编辑部的那个兄弟
打来电话  十万火急
要我赶紧写一首颂歌
稿费从优  我写
我写些什么呢
上午回老家
老母亲拿出上南山拜佛时
买的玩物:小喇叭
上劲会蹦的小青蛙、木头鳄鱼
(很粗糙  很便宜)
她们几个老太太买到一起
便宜了很多钱  她说
她要亲自交给我的孩子
我掏出二十元  塞入
母亲还在推辞的手里
让她买点蔬菜
父亲说  为减轻我的经济压力
这些日子他俩每天从院里的树坑掐下
几根嫩韭  切碎  加点盐拌拌
就馒头  他说这样好——
少吃点油,对身体有益!
下午去医院探望一位姑姑
脑溢血  熬不过今天
我和爱人还是在超市买了一箱三元奶
只想赶紧见上最后一面
她躺在病床  昏迷着
大大的脑袋  消瘦的身体
——忽然像一个孩子
那么脆弱  需要拯救!
一个医生亲人说如果开颅手术
或许还能活下来
她的儿女决定放弃
这样比较经济
不如说都缺人民币
我的这位姑姑  要在今夜
慢慢离去  没有退路
这时  编辑部的兄弟
又来电催稿  我却挤不出
一行他要求的颂歌
我的父母  我的这位姑姑
我隐忍的心痛和泪水
如果出现在这首永远完成不了的颂歌中
那将是几个灰暗的废词
我站在阳台上  兄弟
今夜  晴空万里
星光灿烂  天仙把酒言欢
大地上  灯火阑珊
我美丽的词语
正顺着我的手腕
从四楼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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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25 08:08 | 只看该作者
值此时代,写颂歌有违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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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02:29 | 只看该作者
做不了一个诗人,就做一个有良知的好人。我不愿意做一个受官府和不良官员操纵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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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3-21 15:50 | 只看该作者
值此时代,写颂歌有违道德。
做不了一个诗人,就做一个有良知的好人。我不愿意做一个受官府和不良官员操纵的文人。
虽然再不好的时代也有好的方面或具体举措,但是现在颂歌的确不好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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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3-21 23:43 | 只看该作者
诗歌刺客 发表于 2012-3-21 15:50
值此时代,写颂歌有违道德。
做不了一个诗人,就做一个有良知的好人。我不愿意做一个受官府和不良官员操纵 ...

对啊,要想写出让官家满意的颂歌,真是不易,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却有的人很愿意写,浪费时间,浪费情感,浪费纸张,浪费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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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3-22 07:30 | 只看该作者
瑚图灵阿 发表于 2012-3-21 23:43
对啊,要想写出让官家满意的颂歌,真是不易,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却有的人很愿意写,浪费时间,浪费情感 ...

祝福诗友。但是我们还是要考虑主流社会接受度,虽然我们的原则是不昧良心吹捧当局,更不会为恶势力当吹鼓手或文字打手。其实,我们的作品也没有违反当局精神的,甚至还是与当局宣扬的社会正义不谋而合,我们的作品被封杀,往往不是因为作品有问题。而是当局中混杂着的丑恶势力在中央当局的精神,胡作非为。要相信中央是会真正整治的,这也是政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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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3-22 07:31 | 只看该作者
而是当局中混杂着的丑恶势力在违背中央当局的精神,胡作非为。删掉的字可见公安中的猪狗粪是多么卑鄙与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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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3-22 07:36 | 只看该作者
昨天晚上我收到一封编辑部用稿通知,建议订书。就是《黑夜邀请了我》。今天早晨,邮箱就不能登陆了。并且,在主编博客也没有发布我这组诗或还没有发布。这都是地方当局中的猪狗粪滥用权力,败坏中央与地方政府形象,我们一定要警惕那些地方当局中的险恶用心。是非清楚,中央与地方有别,当局与当局中的走狗叛徒猪狗粪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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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3-22 07:37 | 只看该作者
西安市周至县哑柏派出所,以怕凶犯报复为由,不惩治凶犯(2012-03-18 12:19:04)[编辑][删除]转载▼标签: 中国哑柏镇派出所猪狗粪警员公安机关执法机关军事杂谈 分类: 闲谈  
因为人都知道守法,至少在社会上。西安市周至县哑柏派出所,以怕凶犯报复为由,不惩治凶犯。没有人去打或杀哑柏派出所成员,因为哑柏派出所成员都是猪狗粪了。而哑柏派出所是执法机关,不执法,以怕凶犯报复为由,就不执法,原因只能是哑柏派出所成员都是猪狗粪了。中国如果受到侵略,执法机关不是军事机关,是不是没有抵抗的义务。会怕侵略者报复,将军事抵抗者暗害不成。恐怕中国不会再有这样的执法机关。哑柏派出所成员都是猪狗粪了。
哑柏派出所原警员解林辉亲姨姨刘过过在周至县城卖淫,不久前子宫癌病死。解林辉是猪狗粪生的猪狗粪。解林辉是处理案件的,不但不抓刘过过本群凶犯(刘过过家未有参与者),并不让受害人乘顺路的警车去疗伤,后来反而用警车拉着凶犯给刘过过吊丧。凶犯在警车里微笑着看受害人,故意刺激受害人。解林辉真是坏猪狗粪生的坏猪狗粪。凶犯比起来,都是好猪狗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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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3-22 07:38 | 只看该作者
几个提案>


《故意伤害罪等暴力违法犯罪分子不得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的建议

暴力是古今中外的国家或机构严厉打击的严重破坏力量。严打暴力类违法犯罪是避免私自以暴易暴的最好方式。故意伤害是暴力中最常见与易犯的暴行。暴力伤害不仅生理,更严重的是心理,不严厉打击极易引起受害人报复,更易引起施暴者继续暴力行凶。最致命的是,如果是群犯行凶,还会引起侥幸与盲从,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不但要严打暴力违法犯罪,更要严打群犯暴力行凶犯罪。不打击违法犯罪,无异于协助违法犯罪。不打击暴力违法犯罪,等同于暴力违法犯罪。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施暴者就处于社会特权地位。受害人享有社会福利待遇,施暴者不能享有社会福利待遇。但是现代社会是文明社会,消除社会歧视。这很值得称许。但是如果施暴者不受处罚,仍然享受社会福利待遇,权利就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国家之上。而不仅仅是社会特权地位了。因此,未受处罚的暴力违法犯罪分子,决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待遇。而应该将施暴者社会福利待遇转给受害人。转给受害人不仅是受害人应该享有的法律权益。也是防止暗中让施暴者享用的最好办法。这一措施必须有民政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助完成。如果担心施暴者报复,是否怕反击侵略会受到报复,是否可容忍侵略者侵略国家。不用担心施暴者报复,因为受害人到一定时候会正当防卫。这样也可防止受害人报复,防止受害人报复到施暴者群中较无辜者或弱小者。对受害人是一种保护,对施暴者及群也是一种保护。对国家法律与国家形象与尊严都是一种维护。



《对于系超生与早婚所产者社会权利的限制或者对超生早婚者社会福利待遇的限制》的建议



《经济犯应该重罪,决不能废除死罪》



《群凶杀人,视情节性质,可以不分主从犯一律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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