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律开放,势在必行
四川.杜必成
《爱晚诗词》2000年7、8两期载颜登荣、牛木、石德兴等先生论《诗的声韵》问题,我这里也谈谈个人观点。
当代爱好格律诗词的人们,多系沿袭《佩文诗韵》,即后来演变的《平水韵》以及《词林正韵》者居多。
鄙人酷爱格律诗词,写作时多沿用上述范本。但在实践中,由于韵书字数有限,常感不便之处。尊崇格律诗的人们倍受格律,可是有些人硬把“镣铐”绷得紧紧的,连古人规范的通韵都认为宽了。如笔者曾向北京一家诗刊社的编辑送过一篇游山水的格律诗,其中押了“欢”、“山”韵,古人的规范是“寒”、“删”可以通韵,他却说“十四寒”、“十五删”是混韵而拒稿,真令人灰心!
华夏文化源远流长,是炎黄子孙值得自豪的瑰宝,尤其是格律诗词,代代相传,辈辈喜爱,因而引起人们对诗人的敬慕。但人们一提起写诗的平仄韵律总有敬而畏之的心态,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平仄声韵不易学懂与掌握。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我们国家早已法定:一、推广普通话;二、使用汉语拼音并标定四声(ˉˊˇˋ)。“这就确定了中华诗词划时代变化的基础。即以普通话的声韵为韵,就是说,以汉语拼音韵母为韵,以其四声化平仄,(ˉˊ声为平,ˇˋ声为仄,四声是平仄的开放)”。(注)
现代校园诗歌盛行,不少青少年喜欢诗歌,但如果硬要在他们当中推行古声韵写古诗,那就难为他们了!也没有必要。那种做法实际起阻碍诗歌词曲发展的作用。
当代诗词界,关心国粹的发展问题,热爱新韵学的思潮风起云涌。近年来有的地区成立了新韵学的组织,如以重阳先生为主导的《中华新韵学会》,制订了会章,会员在全国已发展至数百人,并得到中国文联和其出版社认可,以及诗界名家如臧克家等的支持。这将产生推动新声韵的积极作用。
笔者认为,应该是“百花齐放,二者听便”。即古声韵任其自由,以人们的爱好去选择;新声韵即汉语拼音标定的四声,应在青年一代广泛推行、运用。
注:参考重阳主编《中华新韵说》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12月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