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守旧律露弊端,提倡新韵显灵光
读《读<闻某地迁建杜月笙公馆>》有感
重阳JM
近读《尧乡诗词》2006年第一期63页“读者评诗”中,姜登榜(新疆)文:读《闻某地迁建杜月笙公馆》,深有感触,故提笔记之如次。
姜登榜诗友在《尧乡诗词》2005年第4期上读到韩进卿先生诗《闻某地迁建杜月笙公馆》:“恶霸忽然又走红,巨资大动土石工。今天迁建杜公馆,何日再修秦桧宫?”不觉眼前一亮,脱口叫好,赞称此诗是不失为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完美结合之作。并评说:该诗前两句完全符合七绝格律,后两句虽不全合乎正常格律,但采用“拗救”之法(对句相救和本句自救)也使得艺术形式无懈可击。……
姜诗友对该诗“美中不足之处”教导说:格律诗不宜押同音韵、同义韵,前者如“生”、“升”,后者如“花”、“葩”等。该诗韵脚“工”、“宫”同音,欠妥。迁建杜公馆,不是要为恶霸杜月笙彰姓扬名吗?那末句作“何日再彰秦桧名”如何?要是可以,不说“秦桧宫”,“秦桧宫”也在读者的想象之中了。
姜诗友的教导恰恰暴露了旧体格律的弊端之一:格律诗不宜押同音韵、同义韵,否则“欠妥”。因此,姜诗友将原诗末句改为“何日再彰秦桧名”,自以为“符合格律”,却也有失“对仗工整”。原诗字面上“杜公馆”与“秦桧宫”相对本是不错的,因原诗意义是由斥资滥建而发,所以建“馆”与修“宫”是相对应的。至于“彰姓扬名”则是附加意义,况且“彰姓扬名”的方式多多,不必一定要修宫建馆。所以,姜诗友之改句,相比原句逊色多矣。
旧体格律固式之弊,“平仄”犹甚,“拗救”维艰。自古为难了多少文人骚客,更令今人退避三舍。在“无韵诗”猖獗,连“韵”都不要了的当今时尚,“韵”已成为新诗者们厌恶的东西了。当然,这是无韵诗人们的事,他们与传统无关,不提也罢。但作为传统诗词的继承者,也应该考虑改革创新,与世俱进,不应一味地死板教条地固守旧式,这样反而影响了中华诗词的发展。自古以来,凡继承者皆带有改革创新的成份,否则做不到真正意义的继承与发展,最终难免痿缩与消亡。例如中国汉字,最古老的相形文字,若无继承则无今天的汉字;若无改革创新也不可能有今天的汉字。继承与改革创新是辩证的发展,否则,中国字就会永远停留在古相形字或大篆、小篆、繁体字那个样子。格律诗词也一样,它是中华民族诗文化的瑰宝,我们必须要继承,但随时代的进步,也要在继承的同时,进行改革与创新,以求辩证的发展,让其生命延续与永存。至于如何创新,怎么改革?则需中华诗词爱好者们共同探索。我认为首先要从旧体格律固式之弊端开始。当然,所谓的“弊端”,原本都是格律的必须,是“规矩”,是必须遵守的。而今谓之“弊端”,是当今时代观念之使然。正如“平仄”“拗救”与上文所述之“不宜押同音韵、同义韵”等,都势必在自发或自然中发展与演化。在当今中国推行普通话与简化汉字的历史文化大潮下,新韵的兴起,新韵谱的使用,都势必要改变旧格律的原模原样,而展示其新面目,那就是新格律诗的出现,进而新韵格律诗的发展。所以我主张采用普通话韵母四声韵的“平仄开放,韵律改革;自然巧成,形随意合”的新韵发展之路。不知姜诗友以为然否?亦敬请诸方家指正。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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