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韵诗与韵律诗(新韵诗)的“较劲”有意思吗?诗歌的想象、意象、意境、思想内容以及形式往往很难达到高度完美与统一,那么,根据不同的表现内容采用不同的表现形式,应该是诗人创作时的自由。因此,谁也没有左右对方的权力。无韵诗市场很大,证明它有存在的价值,真无必要说无韵诗不是民族的东西云云。当然,可以表达观点,而不是试图在当下用韵律诗取代无韵诗。可能吗?无韵诗也不应以势力庞大而排挤韵律诗。
我们知道,一个艺术作品,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表现形式,都是为内容服务的,否则,形式再完美也不过是个空壳,既无意义也不会有生命力。究竟是形式重要还是内容重要不言而喻。诗歌的创作形式,既不侵犯和影响公众利益,也不侵犯和影响你的利益,为何一定要一方阻止另一方的存在呢?我们犯得上那么较真,那么钻牛角尖?写诗、评诗、论诗是为了什么?为了出名、彰显自己了不起吗?当然不是。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境界,有一个为人类文明进步而写作的目的,就不会为了一个诗的表现形式而“较劲”,甚至出手过分的言行!何况许多诗人写诗是出于兴趣爱好或者是一种生活状态,那有何必拘泥于某一种形式呢?
我看到有些诗歌报刊无韵诗和韵律诗是兼有共存的,这体现出珍贵的包容性,值得称赞。你能接受两种或多种形式并存吗?若能,说明你高瞻远瞩,富有包容的特质。你不接受,那么好,你至少也得容忍别人的存在,你无权置人于死地。我们在批判虚伪的时候,自己是否真诚?我们争取自由的时候,是否在限制别人的自由?我们谴责别人独裁的时候,自己是否也妄自独大而武断?我们需要以一颗纯净无私的心思考:我们为什么写诗、评诗、论诗?我们的言行是在为促进诗歌的繁荣发展吗?
诗坛需要包容!这个世界需要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