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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坛乱相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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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20 1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夏文成 于 2012-4-22 10:20 编辑

    中国乃诗歌大国。在中国历史上,诗歌有着辉煌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诗人们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备受世人尊敬。“五四”新文化运动及八年抗战期间新诗发挥了重要的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作用。但建国以来,尤其“文革”以来,严格说来是1990年代之后,诗坛乱象纷攘,诗歌的地位一落千丈,诗人在世人眼中成了疯子和神经病的代名词,诗歌写作者们羞于承认自己是诗人。凡此种种,无不缘于一些伪诗人对于诗歌的肆意糟践。本文拟对诗坛某些典型人物和现象作肤浅描绘,以提醒人们擦亮眼睛,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勇于并敢于抵制作贱诗歌的各种行径,还诗歌一方净土,还诗人以应有的尊严。
    抄袭者。近段时间以来,网络上抄袭与反抄袭的斗争可谓风起云涌,热闹非常。甚至有抄袭者反咬被抄袭者一口的,令人啼笑皆非。在一片喊打声中,也不乏为抄袭者辩解的人。他们认为抄袭者或年幼无知,或系初犯,应给予宽容和谅解。还有人称,某著名抄袭者甚有天赋,是个难得的诗才,应该给其机会,让其在哪里摔倒,从哪里爬起来。宽容和谅解固然需要。但要分情况。不少抄袭者纯系惯犯,被人揭发了仍然不吸取教训照抄不误。更有甚者,吃过官司赔了钱,依然我行我素,其“贼胆”之大令人咂舌。
    事实上,真正有实力、有创造力的诗人不屑于抄袭,并痛恨抄袭行为。抄袭者往往诗思枯竭、缺乏想象力和创造力,又急欲出头扬名,遂铤而走险,干上了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勾当。抄袭者不仅无耻,还无知和短视。无耻是想不劳而获,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谋利。尽管诗歌没有多少利可谋。但他们借助各种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将他人的优秀诗作或改头换面,或重新组装,甚而至于完全照搬照抄,堂而皇之占据着各大官刊版面,并参与各种诗赛和评奖,从而攫取奖励和名誉,进而获得某些社会地位。
    贪欲往往会蒙蔽人的心智,使其变得无知和短视。抄袭者同样如此。眼前的一点点蝇头小利,使得他们忘了抄袭是一种侵犯他人权益,为人不齿,为社会所不容行为,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忘了一旦被揭发,他们处心积虑盗窃来的东西最终会连本带利失去的,因此而身败名裂,难于立足社会。
    更有甚者,个别抄袭者在吃了官司赔了钱之后,仍然胆敢一而再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定程度在于社会对这种人过于宽容,有意无意为这种丑恶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和土壤。宽容和善意本无可厚非。但对于某些厚颜无耻的抄袭者,宽容无异于纵容,善意无异于为其再次染指壮胆。因此,对于有前科者、屡教不改者,应让其得到应有的惩戒,使其彻底吸取教训,不敢再肆意妄为。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断绝其侥幸心理,斩断其欲望之根。
    “口水诗人”。这里所说的口水诗,是指分行排列的大白话,口水话,与诗毫不沾边。之所以还有人对此津津乐道,是因为这类人根本就没有多少写诗天分,更不具备什么诗才。他们无法以高品质的过硬的作品出人头地,就剑走偏锋、“另辟蹊径”制造一些轰动效应引人眼球,达到宣扬自己,提升知名度的目的。他们深知,在中国不乏爱凑热闹的看客、无聊的起哄者、低级的骂娘者、无知的抬轿者、无聊的帮闲者。他们深谙四两拨千斤之道,懂得利用这些资源为其张本和造势。于是他们随意吐出几口唾沫,围观者、起哄者、骂娘者、抬轿者、帮闲者立刻蜂拥而至,场面顿时热闹空前。在一片闹闹穰穰中,“口水诗人”们名利双收,还不忘笑骂一句:“一群傻逼,尽情闹腾去吧!”“傻逼们”却浑然不觉,仍然围着那泡“口水”争论不休。     三岁小儿、精神病患者随口就可以创作一大堆的所谓“诗歌”居然吸引如此众多“精英”们为之伤精费神,甚至刀剑相向,实乃中国一大奇观,令人匪夷所思!倘若大家对这些“口水”视而不见,不以理睬,“口水”也就失去了市场,或许往后就无人再有兴趣炮制这样的闹剧了。
    轻生者。自屈原开了诗人自杀先河,中国的一些视生命如草芥的诗人们便纷纷效法,前仆后继,络绎不绝。大概是因为自杀可以为其青史留名。尽管自杀并非诗人的专利,但诗人是个特殊群体,易引人注目。故每有诗人自杀身亡,人们就会嗤之以鼻,不屑于顾:“那个神经病、偏执狂又玩完了!”似乎诗人都是贱命,就像神经病、偏执狂一样拿自己的生命不当回事。
    如果细究一下,诗人自杀的原因颇为复杂。有为生计所迫而自杀的;有为爱情而献身的;有因愤世嫉俗而自尽的;有因厌世而轻生的;也有为行为艺术尽忠的;有为江郎才尽而寻短见的。除了为江郎才尽寻短见的,其实其他自杀行为一般人都在玩,没有什么新意,不值得费口舌。倒是“江郎才尽”自杀者值得同情。在当下,诗歌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衣穿,更不能带来荣耀。对于不少诗写者而言,诗歌不过是生活调味剂,可有可无。不写诗或许会生活得更好(如果将写诗的心思用到挣钱上,说不定能弄个老板当当也未可知)。写不出诗,这世界还有其他很多事可以干,但他们偏要认死理儿,一棵树上吊死,令人扼腕!
    自贱者。不客气地说,诗歌的尊严,诗人的形象很大程度就是这些人败坏的。这类人当中,吃粪者有之,食蛆者有之,满口喷粪者有之,裸奔者有之,当众脱裤子者有之……他们是诗人吗?非也。
    真正的诗人,应该人格健全、心理健康、品行高洁,有高尚的道德感和崇高的使命感的正常人。他们对诗歌心怀敬畏,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创作诗歌,为民请命,为时代代言。
    而那些自贱者,他们不写诗或极少写诗或者根本写不出好诗,他们只是一群打着诗歌旗号作贱诗歌的浅薄之徒。他们没有廉耻之心,没有道德是非观念,他们是精神上的侏儒,心理上变态狂。他们作贱诗歌,也作贱自己。他们之所以把诗歌当作婊子一样肆意作贱,是因为诗歌就像婊子一样没有社会地位,好欺负,好玩弄。欺负了,玩弄了,没有谁会找他们的麻烦,更没有谁会追究他们的责任,最多引来世人的一声唾骂。这一声唾骂有时反倒常常激发其虐待欲,更加肆无忌惮践踏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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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20 21:30 | 只看该作者
所举四种均系负面现象,其中对“抄袭者”、“自贱者”的分析尚好。但提出3点仅供参考:
1、对“口水诗人”尚需进一步细化,如:有“热心而认真地鉴定”的,恰恰因为那些未必是“口水诗”。
2、“自轻者”应为“轻生者”更确切,但既然“江郎才尽自杀者值得同情”何以再讥讽他们“实在贻笑大方”?
3、所举四种可见并非“诗坛众生相”,故标题应该收缩,如:“诗坛怪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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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4-20 21:36 | 只看该作者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0 21:30
所举四种均系负面现象,其中对“抄袭者”、“自贱者”的分析尚好。但提出3点仅供参考:
1、对“口水诗人” ...

感谢张老师说得有理,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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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4-20 21:42 | 只看该作者
夏文成 发表于 2012-4-20 21:36
感谢张老师说得有理,改之!

匆匆草就,毛病多多,还请朋友们多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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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4-21 20:24 | 只看该作者
直讽的一例;轻生者:这节很难说清楚,只能泛泛,就交给那些心理学家和精神病理专家得了。 “口水诗人:一节到是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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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4-22 11:50 | 只看该作者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0 21:30
所举四种均系负面现象,其中对“抄袭者”、“自贱者”的分析尚好。但提出3点仅供参考:
1、对“口水诗人” ...

有见地,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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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4-23 09:52 | 只看该作者
真正的诗人,应该人格健全、心理健康、品行高洁,有高尚的道德感和崇高的使命感的正常人。他们对诗歌心怀敬畏,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创作诗歌,为民请命,为时代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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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4-26 20:2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种诗,叫方便诗:
一天几首——小便诗;
一天一首——大便诗;
什么都没有但是声音很响——屁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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