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写的那篇文章是谈如何看懂诗歌和如何进行诗歌创作入门,今天继续发表个人的观点,对前面谈的问题进行一下补充。当我们能基本看得懂一首诗歌之后,我们应该怎么对一首诗歌评价?这个评判的过程是怎么产生的?评判的标准是怎么来的?如何评价一首诗歌艺术成就的高低?如何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平?
其实,我个人觉得诗歌没有绝对的好坏,没有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的绝对高低,每个人不同的价值观和审美取向会产生不同的答案。但是,在我们对诗歌的讨论中却一直找不到一致标准,有人说诗歌的价值是可以量化的,有人觉得诗歌的好坏仅仅只是一种感觉(其实应该是一种知觉)。而我们要从两个方面分别谈论诗歌到底能不能被评判?
先说诗歌为什么没有评判的标准?一个人的情感是无法完全再现和诠释的,它只能借助一些情感表达的载体,例如音乐、美术、诗歌等来传递这种情感,至于有多少能够准确表达,受众能产生多少情感共鸣,在不同的受众身上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这个统一的标准是没有的,即使也许在别人看来很烂的一些作品,用作者当时当刻的情感体验去作为评判的标准,那也是完美的,这是个人审美的局限性决定的。
再说诗歌为什么有评判的标准?相对于个人审美,还有一个社会审美,个人审美是局限的、片面的、主观的,但是社会审美却是普遍的、整体的,相对客观的。而这个相对客观的社会审美会决定一个诗人的作品在多大程度上被接受,会产生多大的社会价值。所以,作为一个诗歌爱好者,我们需要去窥测了解这个社会审美的评判标准。但是我们在创作上又不能完全根据这个标准来,如果我们太过于迎合社会审美就是媚俗,如果完全脱离这个标准,我们的作品又会太过于曲高和寡,难以让人理解,丧失了艺术作品的社会价值属性。
虽然社会审美有它自己的缺点,比如冷漠、迂腐、刻板、太过形式,同时会有庸俗、肤浅,甚至恶俗等缺点,可是我们为什么还要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标准呢?因为社会审美是综合性的、普遍性的,相对于个人审美更具有可操作性,它给了我们一把测量的尺子。至于这把尺子是好是坏,那是见仁见智的了,但是它作为一种价值的规范是有善的一面的。
我们举一个例子,从如何评价一副书法作品的好坏,来揭示一下这种两种审美评判标准的差别。比如有人看了没练过书法的人写的字(比如我们的甲骨文,金文)觉得这些文字古朴,稚拙是文字之大美;有人看了颜真卿的楷书,觉得挺劲、工整也是大美。而这两种美却截然不同,第一种美更多时候是个人审美的情感体验,它相对是孤立的;第二种美是社会审美发展出来的情感体验,它是社会审美延续性的结果。如果真要对作品的艺术价值做一个评价,更多的时候我们还是会以社会审美标准作为判断的依据;对于不能用这个社会审美评判的作品,我们就暂且不给予评价,否则就太片面、太主观了。
具体到诗歌中的社会审美是怎么来的呢?对于传统的诗歌,比如唐诗宋词前人已经总结出统一的社会审美标准了,比如格律、修辞、用典等等,我们就容易判断了。但是,现代诗歌我们怎么来进行判断?没有统一的规律,甚至连情感的表达方式都不同。虽然社会审美的客观规律存在,但是我们没法总结出来,不可能产生具体的操作性,所以具体评判的时候还是个人审美在起主导作用。
其实这不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有一点我们要明确,那就是个人审美也是社会审美的一部分,我们个人的审美过程是通过知觉来实现的,我们对诗歌的评判是知觉的一个综合性反应。而对诗歌的知觉是以读者已有审美经验为基础,这些审美经验是从社会中获得的,而社会审美是这些审美经验的总和,个人审美经验是社会审美经验的一部分,而所有的个人审美经验又构成了整体的社会审美经验。
我们要想让个人的审美比较的客观,我们可以通过大量的审美经验来缩短个人审美和社会审美的差距。审美经验跟我们的生活经历、教育程度、政治倾向阅读习惯、以及文学素养、个人素质等融合在一起了,以此作为审美评判的反馈。我们如果要相对公正的,减少个人感情色彩和情绪偏见去对诗歌做一个评判,这个评判也许是中庸的,但是相对客观的,就要进行大量的审美经验积累。
虽然个人审美经验的总和是社会审美,但是每个人的审美标准在社会审美中的比重又是不尽相同的,比如诗人,评论家等他们由于自身学术素养、学术地位或者政治地位的不同,会对社会审美产生重大的反作用力。艺术毕竟是意识形态的翻译,所以我们在提高自己审美经验和审美情趣的时候,要多阅读已经被社会认可的优秀作品。
在历史的长河中,没有哪一种价值评判是公正客观的,特别是那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和理论出现的时候,我所说的这些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在真正伟大的艺术家身上,他个人的审美就能左右社会的审美。
写到这里我自己都开始犯糊涂了,本来还想写一点,关于诗歌的表现和再现、自律和他律,结果不知道怎么往下接了。就写么多吧!多看书,多读诗吧!看的多了,读的多了,就有自己的艺术评判标准了?不过不要随便批评别人啊!如果要评价别人的作品,就尽量多做正面评价吧!以此自勉,也希望对别人能有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