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节奏感和韵律美,探讨诗的美学特征
前些天一位朋友来访,闲谈之间提到我的写诗。他说,现如今诗歌已被流行歌曲所取代,诗歌已经走到了一种边缘化。诗人们更是从大众生活退缩到了狭窄的私人生活里,诗歌从一种大家写作转变到了小家碧玉式的写作。流行歌曲有许多都是从现实生活中取材的,体现了人们真实的生活情感,因此流行。为什么同样有着节奏感和韵律美的诗歌行将就木,就要大江东去了呢?这是值得我们学习写诗的人所要思考的。
我被朋友的言语怔住了,想为诗歌辩驳——我觉得诗歌肩负担子的沉重是流行歌曲远远比不上的。流行歌曲是为了暂时处于浮躁忧伤之中的人们准备的清凉的泉水一样使他们心情舒畅,减轻生活的压力。而诗、诗歌首先为诗,则必须有严格的韵律;其次为歌,则必须有较好的节奏感,这便是诗歌的一种美学。诗言志,而歌传情,志和情就是诗歌的两肩上的重担。
先谈诗歌的节奏感。来看两个例子《雪花的快乐》和《满江红》
雪花的快乐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在半空里娟娟的飞舞,
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
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
飞扬,飞扬,飞扬,——
啊,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
那时我凭借我的身轻,
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消溶,消溶,消溶——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满江红岳飞
怒发冲冠,
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
仰天长啸,
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
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
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
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朝天阙。
前一首节奏较为舒缓,变现了浓浓的缠绵的爱意;后一首则显节奏明快,表现处作者及早收复山河的愿望和决心。可见如果诗词缺少节奏感,其文字就像无声的符号在排列一样,死气沉沉,更加表大不了诗人内心的感受。读者读之也缺少一种诗歌的气质美。
再谈诗的韵律美。有关诗歌的韵律美我在《浅谈诗的释义与概念》一文中已粗略谈了一些,认为诗的韵律美肯定了也促进了诗的节奏感。众所周知,流行歌曲的歌词每句最后一个字基本上都是押韵的,但其内部韵律则明显远远逊于诗歌,只不过是借助音乐来消隐了它的这一缺陷罢了。
这里不得不提到现代诗歌的直白化写作(或者叫口语化写作),有许多习作者认为既然现代诗歌那么“自由”(而且他们都是冲着这点才学习写诗歌的),何必去讲究其内部韵律呢,只要知道最后有个押韵不就得了?
我以为诗歌总是一种“隐形”的文体,即它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要通过读者认真去体会,琢磨。所以你属于朦胧的也好,属于直白写作也好,诗味总不会那么透骨。而这个骨则是靠诗的韵律来装饰的,就像我们的皮肤覆盖我们的骨头一样,不然骨头全暴露在外面岂不将人吓坏了!
有人说诗是一种“拐弯抹角”的文体,诗人也跟着不学好好说话。而流行歌曲的直抒胸臆与听者内心的激动达成了一种共鸣,所以流行。那么我们的诗歌该怎么发展才能够与读者产生一种共鸣呢?请释放诗歌的两个重担吧,让它到生活中去走走,像音乐家去大自然寻找美妙的声音吧,像美术家去大自然寻找美丽的画面吧。节奏感和韵律美就相当于诗歌的心灵,少了它们诗将黯然失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