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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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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创诗歌发帖请注意(4月28日修订:开头、2、5、6、8款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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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4-26 21:03 | 只看该作者
3、已公开发表的诗作显然不属于“原创”了,如果您觉得有必要发布,则须标明发表的媒介与日期;

---不解,原创这个词的意思与第三条相反吗?难道由于个人独立所创作的诗歌不算原创。个人认为,只要是诗作者自己完全所创作的诗歌,即使过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XX年,也属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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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2-4-26 21:11 | 只看该作者
手托一把剑,售与识相人。
什么近期原创,几年前的旧创,都可以发过来。只是不要一次发的太多,一帖三、五首最好。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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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22:55 | 只看该作者
雪结成冰 发表于 2012-4-26 21:03
3、已公开发表的诗作显然不属于“原创”了,如果您觉得有必要发布,则须标明发表的媒介与日期;

--- ...

第3点强调的是,首次发表与再次转载毕竟有区别。如:对于同一篇作品,你首次读与再次读感觉不一样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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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00:38 | 只看该作者
梁树春 发表于 2012-4-26 21:11
手托一把剑,售与识相人。
什么近期原创,几年前的旧创,都可以发过来。只是不要一次发的太多,一帖三、五 ...

梁老师再请看修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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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2-4-27 02:22 | 只看该作者
认真看了各位的意见,有几点感触:
1、我十分理解编辑读帖的辛苦,特别是诗歌周刊的执行编辑,因为要选稿,所以必须认真读帖,还要做到尽量不遗漏读帖;
2、但是不是因为读帖辛苦就要限制会员发帖呢?白希群的意见是不应限制,因为限制没道理。按他的观察,只有几家“官样”网站有发帖限制。中国诗歌流派网永远不是官样网站,我们是什么?借用《新诗经》的自我评价:我们只是草寇!草寇当然只能与草根为伍。因此,我赞成不对发帖数量做任何限制,只要诗歌是你写的,不是抄来的,请尽管发,我们有足够的容纳空间,我们热诚欢迎!
3、无为、家威等编辑意见也有合理之处,发帖数量不做限制,但对每个帖子的容量可提既科学、又合理的建议,如果你一天准备发10首诗,我们建议你不用发10次、每次发一首,而是每次三五首,做2-3次发,这样你发帖比较轻松,编辑读帖也会尽职尽责。如果是长诗,我赞成每个帖子以一首为宜。三五行的微诗,一次也可以超过五首。还有一种情况,也有会员很久不来,来一次一下就发近十首或十几首,说实话,这样的帖子,我也只会读前面几首,除非你写的特别好。我们非常欢迎这样的会员常来,来一次发三五首,你多来一两次,换来的是你的作品被更多的读者用心读完,我觉得值得。
4、关于原创和首发,我们欢迎会员发过去的作品,欢迎发已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但正如本文所说,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务请注明一下,原因是本网是多家诗刊的选稿基地,发过的作品注明了,就会避免我们误选。杜国庆编辑的意见也很好,我们欢迎会员把本网“原创诗歌”栏目作为自己作品的首发地,《诗歌周刊》将考虑在今后选稿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取首发的作品。因此,建议会员在本网首发作品时予以注明。当然,对于不首发于本网的作品,我们也一如既往地欢迎!同时提醒,对于在首发问题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不再推荐其作品。
以上粗略想法,请大家继续讨论。{: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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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2-4-27 05: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2-4-27 06:11 编辑

我一直主张(不限制发帖数量),赞同韩总的第三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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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2-4-27 07:37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说民网民刊也好,这是在新诗上“替天行道”。官刊上不便发表的诗,写的好的我们的周刊可以给发。娱乐性的诗论坛上发表,诗友也能乐一乐,享受诗趣。
我认为每天发帖数量要进行一下限制。有的写微型诗的诗友临屏诗才大发,单帖一发就是十来首,十几首。而所发之诗头一首读了,觉得不能用,后面的不用看了,都是这个模式。这样的诗友也会来的。你打开一帖看了关了,又打开一帖看了关了。费时间倒是小事,主要是费电,不符合节能减排的环保原则。限制一下每天的发帖量于国于已都有好处,我看还是限制一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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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2-4-27 10:0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这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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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2-4-27 16: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结成冰 于 2012-4-27 16:43 编辑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6 22:55
第3点强调的是,首次发表与再次转载毕竟有区别。如:对于同一篇作品,你首次读与再次读感觉不一样吧。呵呵 ...


既然您是要表达这个意思,就说原创首发嘛。论坛是个公开的场合,虽然网络带一定的虚拟性,发表言论也是要注意语句的方式,您说“已公开发表的诗作显然不属于原创”,这会令许多人产生误解的。

刚看了您的主贴,这样改了,就不会误导观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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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2-4-27 17:08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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