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说诗歌翻译
2013-10-22 来源:大公网\郑延国
美国人从来就没有对诗歌翻译掉以轻心。一九六四年,更是独领风骚,推出了一份名叫《现代诗歌翻译》(Modern Poetry in Translation)的刊物。打那开始,此家刊物,便是门庭若市,众多的美国翻译家竞相加盟,或写长文,或撰专著,或编文集,可谓人人舌灿莲花,个个热衷布道。其中尤以勒菲弗尔、纳博科夫等九人最引人注目。
细细品评九位翘楚的高论,大致呈两种取向:一是诗歌翻译的策略,二是诗歌翻译者的资格。以翻译策略而论,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为重新创作,二为模拟原作,三为彻底直译。以译者资格而论,则是捨两种人之外不能为之。
主张运用重新创作方式进行诗歌翻译的,九人中有六位,佔了不多不少的三分之二。费尔斯蒂纳(Felstiner)戛戛独造,称:译诗为一双重性活动,既含批评性,又具创造性。译诗过程即写作过程,译者在原诗中捕捉出诗人对自然与现实的感触,引起共鸣,然后以译语写出一首新诗。霍尼格(Honig)与韦斯博特(Weissbort)英雄所见略同,一致宣示:诗歌翻译实际上是一种再创作,换言之即是译者于领会原诗的韵律、节奏、情调乃至气氛之后,以译语写出一首新诗。布格兰德(Beaugrande)独具机杼,谓:一首译诗无疑是“译者大脑中生成的原文的再版”。布莱(Bly)则化虚为实,提出了诗歌翻译的“八步七稿”法:完全直译、挖掘意义为一、二步,形成初稿;补充丢失意义为三步,形成二稿;考虑译语读者为四步,形成三稿;探求诗人心声为五步,形成四稿;注重音调节奏为六步,形成五稿;领会隐含韵味为七步,形成六稿;去粗取精,全面调整为八步,形成七稿即定稿。如此繁复的移译旅程,焉能不说是重新创作?佩登(Peden)尤不容商榷地提出:没有对原诗的先破坏,就无法进行翻译。必须先破坏即先解构(destruct),才能再重构(reconstruct)。这位聪慧的女译者还用了一个绝妙的比喻:原诗好比一块冰,翻译便是融解这块冰,再组合出一块新的冰。两者看似一样,实际上有所不同。
勒菲弗尔(Lefevere)别张一帜,有专著《诗歌翻译:一蓝图与七方法》行世,其中拟作(imitation)一法最为独到。所谓拟作即是译者或借原诗标题,或取原诗意境意象,创作出一首自己的新诗。纳博科夫(Nabokov)曾对俄罗斯大文豪普希金的长诗《叶甫盖尼.奥涅金》长期把卷吟诵,竟至以直译加註的方法将其全部移译为英语。纳氏力排众议,主张彻底直译。在他的眼中,哪怕是最糟糕的直译亦比最华美的意译好上一千倍。他甚至断言:翻译就是直译。所谓重新创作,所谓模仿拟作,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翻译。相传,其所译《叶甫盖尼.奥涅金》凡四卷共一千二百页,其中译文仅二百二十页,篇幅一卷半而已,其馀均为註释。显而易见,纳博科夫力图以註释的办法来弥补直译的不足。
说到诗歌翻译者的资格,霍尼格、韦斯博特、布莱和纳博科夫四位俊杰可以说是一拍即合。他们异口同声地认为:诗歌翻译者要么本人就是诗人,要么就是具有诗人气质且有过诗歌创作的经歷或经验的人。非此两种人,均不宜进行诗歌翻译。理由是:诗歌翻译是一种艺术,缺乏诗人的天资,缺乏近似诗人的天分,又怎么能够将原诗所蕴涵的一切,以艺术的形式表达出来呢?
一九九○年代,执教于哈佛大学东亚系和比较文学系的美国人Stephen Owen(即宇文所安),凭藉近似诗人的天分和气质,在自己的著作Readings in Chinese Literary Thought(《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中,将唐代诗人韩翃的一首七绝《宿石邑山中》“浮云不共此山齐,山霭苍苍望转迷。晓月暂飞高树里,秋河隔在数峰西”作英译如是:
The floating clouds do not reach level with this mountain;/The mountain fogs are bluish grey,and my gaze grows more uncertain./The dawn moon for a moment flies among is thousand trees,/And autumn's star river beyond it lies, west of its several peaks.
反覆品尝译诗,私心以为,四十五个英文词语的排列组合,完全可以令人推测出译者一定受到过九位翘楚译诗理念的影响,或者说译诗就是九位翘楚不同译论的折衷与平衡。真可谓直译与重构齐飞,模拟共创作一色。由是观之,九位当代美国人舌根上的诗歌翻译理念,在大洋彼岸那块广袤的土地上,影响是何等的广大,又是何等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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