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肖振中 于 2013-10-24 21:27 编辑
编者按:萧仲莲,本网会员,你也许认识,也许不认识,因在博客相识,我一直叫她大姐。如果你读她的抒情诗,绝对猜不出她的真实年龄。我欣赏她的不老的诗心。
大山奶奶写新
金 道 行
长阳县矗立着大山,大山里有一位老奶奶,老奶奶痴迷写新诗。
她叫萧仲莲,从40余岁开始写新诗,如今已年近古稀,似乎愈写愈痴迷,也愈写愈进入诗境。例如《旱莲》:
上帝那碗水
始终没端平
明知有水的地方
才有莲的生命
为何将我丢在旱坡上
靠周边的露水为生
母亲含恨而去
父亲给了一个旱莲的贱名
我也想荡漾一池春水
以旱莲为意象,写出了一个人的命运,想象飞驰而自然恰切。尾句点化南唐词“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吹皱”本是诗眼,换成“荡漾”,更“荡”出对命运的抗争,轻松,悠然,从而诗化了人生。这就是她的诗,“旱莲”显然是萧仲莲。
长阳是鄂西的山区县,老少边穷。我在50年前被发配到长阳三中教书,三中实在是“山中”,我从宜昌爬了两天的山路才到学校所在的贺家坪。我教初一语文,萧仲莲读初三,我没有教过她,但我们教研组长钟世华先生常夸董德云和萧仲莲的作文,我就知道了她的名字。她给我的印象,只是穿着蓝色的粗布棉袄,老实巴交,不爱讲话。她毕业后考取了县一中,读到高二,“文革”就开始了。她回乡,“农业学大寨”。母亲病逝,父亲有病,一家的担子全落在她身上。她种地10年,后来进城打工,挑砖挑水泥。接着有了两个孩子,当了家庭主妇。她一生也没有固定的职业。
她当“知青”时就写日记。40岁后,她省悟“要赶快把精力转到写作上来,否则一辈子的书就白读了”。她独钟于写诗。一本《普希金诗集》成了她“写诗的初恋”。她喜欢读外国文学,觉得抒情味浓,于是她也“把自己封闭在一个以情字为中心的小王国里”。她没有成块的时间,常常背上背一个孩子,手中抱一个孩子,直写得站不起来。她说她选择写美丽的抒情诗就是为了弥补人生的缺失,每个字都可以滤出眼泪来。她已习惯了贫穷、劳累、琐碎和噪音贯耳的生活。
渐渐写到老了,她就用生命写诗。孙子抓她头发,捂她眼睛,她就歪着头握笔。她说她是“坐在死亡的轮椅上想含苞待放的青春”,把悔恨、失落化作“美的梦境”。
一个大山的老奶奶还写诗?她说,假若和周围的人谈诗,他们会把她当疯子。所以当熟人问她在家干什么,她只说看电视。有一天孙子回来委屈地说:“我在班上说奶奶是诗人,全班都骂我不要脸”。
尼采说:“十足的女性搞文学就好像在犯一件小小的罪行,动手时和结束时环顾四周,看是否有人注意她”。萧仲莲也是女性,还是大山的农妇、主妇、老妇,长阳是巴人故里,山歌之乡,要说她写点山歌,或者述说老奶奶的故事,倒还差不多。不可想象的是她竟然写新诗,新诗是高雅的艺术,她自己也知道,“有谁来收容它呢?它只是我的私生子”。女人写诗似乎只有李清照、林徽因这样的贵妇人才有资格。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爱丽丝·门罗也是加拿大的一位82岁的老奶奶,她却是两所大学的住校作家。萧仲莲与她们的地位有天壤之别,但她对诗的痴迷却绝不逊于她们。于是,按尼采的话,她怎不“像走绳者在他的绳索上”(《偶像的黄昏》)。
何况“我们这个时代是技师与厂主的时代,而绝不是艺术的时代。在现代生活中,追求的是功利。人们力图改善物质方面的生活……然而心灵、思想、美梦,再也没有人提了。艺术是死了”(《艺术论》)。法国艺术大师罗丹概括的是19世纪西方的情形,不期然也成了20世纪末的中国的现实。萧仲莲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痴迷于新诗写作,她的艰难独行可想而知。然而,罗丹又说:“艺术,是人类最崇高的使命”,它是“人类灵魂的微笑”。萧仲莲尽管“孤寂,灵魂泛滥着泪涛”,但她坚定地说:“我爱生命,我爱理想,我要写,把生命的泪写干,就这样去追求一只苦果”。于是——“清风在月下推敲平仄/细雨用新韵滋润诗田/石头的心都痒痒的/鸟儿寻字在林子里撒欢”(《火种》)。这是怎样的胸襟,怎样的诗的境界啊!怎不也是“灵魂的微笑”!
她曾在上世纪90年代给我寄过她的新诗,我因为还未退休,教学科研都忙,当然也不排除对她的诗作印象不深,所以没有回应。没想到20年后,再读到她的抒情长诗《天庭的花朵》——“人生苦短,寒窗有泪/谁不想一举成名/吹一口仙气在诗文里/复活的情思泪珠盈盈”;“只要有一本书陪我去/就听不见身后的千般哭号/能埋在自己的诗句里/奈何桥上也艳阳高照”……并非因为这首诗是写给我的,而是诗的本身,哪里像是出自一个大山老奶奶之手!如此高雅,如此大气,如此诗境,我对她简直刮目相看,禁不住拍案惊奇!
我惊奇语言的纯净。她吃着山中粗娘,却写优雅的诗句;她说土话方言,却运用书面语言。没有芜杂和散乱,她写得干净而凝练;没有晦涩和古奥,她写得流畅而自然。新诗“要求一种接近人民日常口语的白话去表现”(臧克家),难得她的诗句既是口语,又是诗语。“上山下乡,这人生的第一个跟头/差点没站稳/一转身,妈妈不见了/我尾随哀乐的余音/寻找了好多年/不相信乱石堆砌的坟/是妈妈地狱的家”(《我的母亲》)。全是口语,又全是诗,干干净净,情和意都够人品味。
她没有上过大学,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凝练应是语言修养,她却把现代汉语用得这样纯熟,靠的是她热爱读书。中学时,她把图书室的小说、诗借来读,走路、吃饭、睡觉、甚至上课,她都捧着读。回乡后,白天劳动,晚上她读到半夜。当家庭主妇时,她一边做饭一边读,有时把饭都烧煳了。她生活在大山原生态的文化背景下,她却把自己埋在经典书里,尤其陶醉在外国小说和诗歌里,加上她对新诗语言的敏感和颖悟,也就是叶圣陶先生曾说的“语感”,她怎能不成了新诗的宠儿!她说:“书是我的旧友,笔是我的新欢”,她就这样一路走来。“你如风情万种的后皇嘉树/带露移栽在梦里的楚云天”(《红豆曲》)。镶嵌屈原的《橘颂》,而不露一点痕迹。“在你幻想的万绿丛中/只取灵犀一点/也够我和文字颐养天年”(《你披着晨曦来》)。句句点化古诗,而又化为新意,她的悟性这样高,难怪她的诗写得高雅。
她说:“在写诗的过程中,我对自己要求很严,每一个字词都不放过,推敲不亚于古诗。”杜甫的“语不惊人死不休”,贾岛的“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大约是她的师宗。而且,她的条件差,她要写诗,也非刻苦不可。“冷雨秋霜,寒窗凄凉/正是唯美分娩的良辰/十月怀胎,吞酸吐苦/一声啼哭捧出黎明”(《红豆曲》)。“捧出”二字,堪称诗眼,足能见出苦吟的功夫。“我如一片残叶落在春草上/身心归隐了三月的芬芳/借鹏鸣的情思在黄昏路上谱曲/唱人生谢幕的最后一响”(《谢鹏鸣先生赠书情谊》),“归隐”二字亦成诗眼,何其俏皮。
节奏是诗的审美需要。新诗诗句也有节奏美,那是按现代汉语双音词为主的顿挫效果。看来萧仲莲很能心领神会,她的诗句不论长短,琅琅上口,韵脚自然。上列“冷雨”、“我如”两节,双音词,双字尾,押韵,对应整齐,顿挫有致,就显出了节奏美。
我惊奇意象的新鲜。萧仲莲很会用意象写诗。“谢你轻盈的双足/踩醒我孤寂的冬眠”(《你披着晨曦来》)“双足”——“踩醒”——“冬眠”,意象灵动,真是神来之笔。“我的诗句像一尾水草/只有在爱的怀抱中才能生根”(《清江五月诗会》),诗句像“水草”,意象何其清新。她以“旱莲”自喻,也自比“苦楝树”——“秋天过去了/苦楝树上只剩下一只苦果”。“院中的老树,两眼望着天/黄昏将近,又下起了冷雨”(《黄昏雨》),“我”又成了黄昏冷雨中的枯黄的老树。意象常变常新,使她的诗总是新气扑扑。
意象是外物的心灵化。意象派诗人力求以意象为诗,反对直陈和议论,也反对象征主义猜谜式的暗示和隐喻。萧仲莲写诗,她老老实实地守住经典的传统,没有被标语口号左右,没有受假大空欺骗,也没有遭遇“朦胧”的影响。她只是一个劲地寻找意象,她忠于意象的真实。其实我们的古诗就是意象诗,萧仲莲的《黄昏雨》的黄昏冷雨老树就很像马致远的“枯藤老树昏鸦”。
她写的都是抒情诗。她除了情透意象,还善于捕捉典型细节。如《微型同学会》:“初相见,你看我,我看你/确认梦里的二八少年/瞬间就妙语连珠地炸开了锅/像孩子一样发欢”——老同学聚会不都是这样的开场?“一杯一杯,斟出数个初恋/无羞涩,不抵赖,只为开心/任人瞎编乱传/乐得不知身在何处/人生最美,是夕阳下的笑谈”——如特写,又如手机拍照,老同学聚会不都是这样开心?
我惊奇构思的巧妙。构思是抒情诗的艺术生命。唐诗“打起黄莺儿,不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春怨》·金昌绪)。不直写怨妇思念良人远征,而曲写打啼叫的黄莺儿,以乐写悲,构思妙!萧仲莲有一首《寻人启事》,以匿名友人给她寄送《芳草》文学杂志的事,抒发“千金难买知己/我怎能亏欠/一颗爱我的文心”的感慨。也是不用直陈,妙在用“寻人启事”构思,打破惯性思维,就有了别样的诗意。
长篇抒情诗《求美吟》,是读了我的学术专著《我看香草美人》后,对“香草美人”的礼赞。我惊奇她把我的学术完全化成了诗,又进一步加进了她对香草美人的理解和追求:“试问今生何处去/恨不能扬鞭飞马/踏穿汨罗江底/鞭楚王,访彭咸/与屈子相拥而泣……一千只白虎歌舞送行/一千个巫师披着虎衣/一千对唢呐合奏齐鸣/一千条龙舟潜下水底/香草美人啊/今夜我来救你……”。这是怎样浓烈的诗情!全诗140余行,先写屈原追求美,次写诗人追求美,后写“金先生”追求美,并加大楚巴文化的蕴含,迤逦写来,井然有序,而又以情为经,把对香草美人的挚爱抒发得浓烈而痴狂。由此,显见了她驾驭长篇抒情诗的能力。此诗在网上被方家称许,点击率上万,不是偶然的。
“细读天下文章/几个字没有泪痕/回望古今墨客/谁能听到身后的美名”(《红豆曲》)。萧仲莲作为祖母级的女性,诗却写得生机盎然;她以联翩的佳句,创造着郁郁的诗意。她对诗的语言的颖悟,对诗句节奏的颖悟,对诗的意象的颖悟,说到底,更是对诗意和诗的意境的领悟,这才是最根本的。诗意讲求蕴含,言有尽而意无穷,意在言外。她领悟了什么是诗意,她才写成了诗,而不是分行排列的字。她也许写的是“小我”的情思,显得题材狭窄;但是,“一粒沙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野花里一个天堂。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永恒在一刹那里收藏”(布莱克《天真的预言》)。文学都是以小见大,她写小我的苦泪,这是底层生活的真实。她写悲伤,绝不悲观。她身居“小我”,却大气生风。她捧出灵魂,写出个性,而愈是灵魂和个性,则愈是文学和诗。
她以意象为诗,以意象构思,这个路子走对了。只是她对意象的艺术表现力似乎还欠自信,以致有时也禁不住直露。例如《苦楝树》,前边8行都咏苦楝树之“苦”,写到“你误了一春/花儿不红,果而不丰”,已很完整了,何必后边又点明“我误了一生/少时无名,老来虚空”!这就成了蛇足,反而限制了艺术的想象。诗总是在似与不似之间,求含蓄,写出言外之意。
萧仲莲为什么痴迷于写新诗?她说是因为没有成块的时间,诗的字数少,以便于抄写。这恐怕只是表面的、外在的原因。我以为她之所以痴迷写新诗,乃在于她的个性和气质,这才是最本质的、内在的原因。她说她“不爱说话”,“样子有点呆,父亲曾骂我是乱柴无用”,她却又“喜欢异想天开”,特别重一个“情”字,她的情感常像火一样燃烧。“知青”时就曾写些生活的抒情文字自己哭,同伴也哭。这种人热爱文学是一种天赋,尤其适合写诗。屈原、阮籍、李后主、李白,以及郭沫若、闻一多、徐志摩、海子、顾城、舒婷,还有普希金、叶赛宁、惠特曼、艾略特……无不如此。故弗洛伊德把文学看做是“白日梦”,是压抑的“升华”,厨川白村则说文学是“苦闷的象征”。为什么外国文学使她如醉如痴?为什么读普希金、海涅使她如像初恋?她外静内动、外冷内热,写诗正可一吐为快。《葬花词》不是林黛玉的手笔,但她肯定写得出。萧仲莲选择写诗,写新诗,吃了这么多苦,但她很值。
萧仲莲多次强调,她在追求文学梦而没人理解时,“心更孤寂”,“那么痛苦,那么绝望”,是长阳老诗人萧国松给她热忱的鼓励和指点,她才豁然开朗,从而写诗之路越走越开阔。如今,萧仲莲的新诗发在网上,获得了热烈的反响。在人生中,选好爱人是一生幸福,选对师傅是一生幸运。
上世纪90年代,我曾给长阳诗词协会会长杨发兴先生的《鸿泥集》写序,称他传承了清代长阳籍诗人彭秋潭的古诗文脉,从而使灿烂的长阳文化呈现俗与雅并驾齐驱的态势。其实,长阳萧国松自上世纪80年代就有长篇叙事诗《格桑花》而享誉文坛,新世纪又捧出一千余行的大部头《老巴子》,成了土家族的民族史诗,现在,萧仲莲的新诗也逐渐成熟,他们足以代表长阳的“新诗派”。这样,灿烂的长阳文学实际呈现了民歌(山歌)、诗词和新诗“三套马车”的格局。周有光先生认为文化的发展既要独立又要融合。长阳原生态民歌得了全国金奖,但民歌、诗词和新诗也要在竞争和融合中繁荣和发展。萧仲莲在为长阳“诗词之乡”挂牌而激情讴歌:“二十六颗诗魂像一堆干柴/烧红了长阳文化的灵感/我也做起了文学梦/奋蹄人生的第二个春天”(《火种》)。我高兴地看到了——“老‘妇’聊发少年狂”,“不待扬鞭自奋蹄”。
金道行:三峡学院教授
2013年10月14日于北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6eab79e0101a8x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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