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柏相 于 2013-11-21 08:46 编辑
诗歌凭借什么超越时代
——浅读余怒《雅歌:乌鸦》
在这尘世,我们需要吃米才能活着,为了活得不至于掉进时光的虚无,我们似乎还需要吃一些诗歌。而余怒的这首题名为《雅歌:乌鸦》的短诗,也许正是这样的果蔬。
余怒的这首写于1992年2月29日的作品,距今已有近乎22年的光阴。在这22年里,花开了22回。在这22年里,已有多少人已经让我们觉得陌生,已有多少亲人和朋友已经先我们而去,又有多少首诗,还被早已经沧海桑田的我们,记在心间。
余怒显然应该是幸福者之一。对于一个诗人,一生能有一句诗被后人记着,也值得欣慰。但余怒也有可能也是最痛苦者之一,有多少话语他至今还不能大声地说出来,有多少他曾经精雕细刻的诗意,至今还在被误解着。
这首《雅歌:乌鸦》,也许正遭遇着这样的幸福,也遭遇着这样的痛苦。
在我读来,余怒的这首《雅歌:乌鸦》,既不是想与于坚的《对一只乌鸦的命名》争艳,也不是想颠覆与反叛我们民族精神和民俗文化生活中意味着隐喻系统的那些部分。既不是想阐释乌鸦乌黑的话语权的实质,也不是想证明譬如黑与白等矛盾双方的互相否定与依存的关系。
按我个人自己的理解,余怒的这首《雅歌:乌鸦》,仅仅只是想以一个诗人的身份,以一个诗人独有的言语表达方式与诗性思维惯性,以一个诗人特有的脆弱、敏感、多情与无奈,诗写他自己感到的这个人间的荒凉与荒诞,进而表现他自己凌驾于整个时代之上的,内心的孤独与无奈。同时,这个某一特定瞬间的诗语表达,也似乎超越了这首诗所诞生的那个瞬间与时代,成为了一种令许多人至今都无法忘怀的风景,并无法逆转或替代。
古人在读诗时似乎很看重“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的原则。对于现代诗,我觉得也一样。1992年2月29日,余怒遭遇了什么或想起了什么,我无从知道。但是,从这一首诗歌的言语表述里,我似乎能依稀读到他内心的孤绝,凄悲,甚至还有坚韧。
他当时似乎孤绝到“寂静”。那种孤绝也许与现实存在有关,也许与现实存在无关,只是一种自由或自我意识游走到了无奈的边缘。于是那只“乌鸦”窜了出来,于是,他们之间就有了那一场意识流似的既显得真实自在又显得滑稽荒诞的对话。
这首诗的前四节可以读作一个诗意单元。这个诗意单元,可以看做是诗中的“我”的独白。这个诗意单元,也是这首诗最容易理解的那一部分。
在这个诗意单元里,是“乌鸦”的“聒噪”,即“吵闹、喧闹”打乱或打扰了“我”的“寂静”。这个乌鸦的“聒噪”,在我读来,是绝对没有民族精神和民俗文化的特有背景的,它仅仅只是与“寂静”相对而已。但乌鸦能走进诗人的诗,绝不仅仅是因为乌鸦的“聒噪”和乌鸦的“黑”,而肯定是因为诗人自己正处在“聒噪”和“黑”之中,只不过是他自己当时还没有意识到而已。
在一些阅读者的眼中,诗人余怒认为,乌鸦“平衡各种鸟”是靠它自己“强大的乌黑”。不过,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可能诗人余怒想说的是,或者是我读到的是,正因为乌鸦黑,所以其他不黑的鸟,才有了被这个世界不厌弃的可能,所以这个世界也才有了各种心安理得。
对我个人而言,这第一个诗意单元第一节的文字罅隙,虽然的确有黑白双方相互证明和相互依存的意味,但主要想表达的似乎是,就像乌鸦的“巢”一样,一切都是“形式的”,人们只注重形式,只看重形式,很容易被形式所迷惑。就像大家所看到的黑与白所形成的平衡一样,谁又在关注黑与白的实际内容或真正的指代。这第一个诗意单元的第一节,很多阅读者忽略了“形式”这个词,包括全诗最后一节中的“客观”那个词,在我看来,是非常遗憾的。
第一个诗意单元的第二节,其实与下面紧接着的第三节、第四节,都是与全诗的第一节遥想呼应并构成一个整体的。表达的是同一种情感:荒谬。
这种荒谬的情绪表露,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我”的荒谬,将自己对“傍晚的天空”的“成见”,“用一只弹弓/转嫁到了乌鸦的身上”;一种是诗人自己也许真的是带有一种执拗情绪所认为的世界或生存境遇的荒谬,“我小,我洁白”,而“乌鸦大”,“在大的黑中/白成了瑕疵”。
也许在诗人余怒看来,那堆乌鸦“尖叫”声中的“废墟”,其实在除过乌鸦以外的别的鸟的所谓婉转动听的叫声中,也应该、最应该或者是更应该,“昏眩”。因为乌鸦的叫声,也是这个世界最真实的声音之一,而且,绝无迎合和谄媚之味,也许,最应该被相信和被重视。
不过,这个世界,经常就像一位网名为末班车站台的诗人在一首诗中所描绘的那样:驴子最可悲的不是带着眼罩转圈,而是在转圈的时候,摘下了自己的眼罩。
余怒在这首题为《雅歌:乌鸦》的诗中,也许最想讲给阅读者仔细聆听的那个道理或者真相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或在历史的某一个特定时代,黑与白、恶与善、夜与昼、真实与荒谬,是会刚好相反的,我们一定要警惕,我们也一定不要自卑或自弃。
至于这首诗的最后一节,即全诗的第二个诗意单元,并不是多余的或怪诞的。它既和前四节构成一个完整的诗意对话,即各自独白,也暗示了“乌鸦”的坦然与清醒。其实这也是《圣经•雅歌》那一部分的特定形式。这样的结构处理,既是对《圣经•雅歌》部分结构形式的继承,也是对《圣经•雅歌》部分结构形式的突破。如果这首诗的前四节前加上“余怒:”或“诗人:”的字样,阅读者也就不难理解了。题目和内容之间也就显得更加妥帖。不过,余怒之所以是余怒,也恰恰表现在这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否则,谁都可以是余怒了。
余怒的《雅歌:乌鸦》,已经超越了它诞生的时代,存在了22年,这22年来,它似乎一直都没有离开过阅读者的视线,至于这首诗它还能在中国的诗坛乃至世界诗坛存活多久,余怒不想知道,我也一样。
其实,说真的,读过好多遍余怒的这首《雅歌:乌鸦》之后,我真的分不清乌鸦是余怒,还是余怒是乌鸦;亦或我是余怒,还是余怒是我;亦或余怒是余怒,还是我是乌鸦……总之,对于时间而言,大地上的一切,都是废墟,包括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时代,也包括这首诗。其实,阅读者之所以喜欢这首诗,大多是因为喜欢这首诗第三节的最后三句而已:
“乌鸦大 我小 我洁白
在大的乌黑中
白成了瑕疵”
其实,在我读来,余怒在这首《雅歌:乌鸦》中所诗性渲染的乌鸦的“黑”似乎有三层含义:
一是黑白的黑,心狠手黑的黑,即用来平衡或制衡其他各种“鸟”的手段,这种黑,讲究形式,忽视客观,自以为是并唯利是图,这种黑,使人“昏眩”,使人恐惧,也很容易变得疯狂与残忍;
二是黑夜的黑,即与白昼的白相对的那一部分,这种黑,与“傍晚的天空”有关,与“天空已经离去”有关,这种黑,使人无助,使人悲戚,使人迷失甚至沦丧或奋起;
三是黑色人种的黑,即与白色人种的白、棕色人种的棕、黄色人种的黄相互映衬的一种分类,这种黑,是本色,是原质,它与善恶无关,与邪正无染,与人们喜欢的白一样应当受到尊重与钦慕。
对于第一层含义的黑,余怒在诗中的态度是排斥、抗拒并深恶而痛绝之的。这主要体现在这首诗的第一和第二节。
对于第二层含义的黑,余怒是无奈、悲愤并被其割裂与孤立的。这种情绪我们很容易从这首诗的三四两节中感受体味得真切。
至于第三层含义的黑,主要表现在全诗的最后一节,即乌鸦独白的那一部分,并与全诗的三四两节遥相呼应。
不过,我最后想说的其实是,诗歌只是诗歌,诗人只是诗人,真正的诗人是靠真正的诗歌活着。那种靠诗人活着的诗歌,不是真诗歌。诗歌凭借真正的真才能超越时代!
(2013年11月15日柏相于听石斋)
◆附:
◎雅歌:乌鸦
文/余怒
乌鸦的聒噪建筑在我的寂静上
它离开形式的巢
以强大的乌黑
平衡各种鸟
它用一声尖叫
使一堆废墟
再昏眩一次
天空已经离去
只剩下乌鸦的表象和我
乌鸦大 我小 我洁白
在大的乌黑中
白成了瑕疵
我对傍晚的天空
有着一夜那么深的成见
它被我用一只弹弓
转嫁到了乌鸦的身上
乌鸦:我留在天堂的影子
客观的尸首
一片殉情的羽毛被咒骂引用
1992.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