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雪人 于 2014-3-19 17:33 编辑
诗歌不仅是语言的艺术,更是心灵的艺术。一首诗歌如绕梁之音,读之言已尽而意无穷,那无疑是灵魂之作。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一切景语皆情语,一切情语皆景语。”“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张二棍的《旷野》就是在情与景的交融中,采用反衬的手法,来造境和写境。
诗歌明写:”我“独自在五月的旷野的荒凉之感。其实是作者在”造境“,最终目的是为了”写境“,表达我或类似我的社会群体在这个繁华现实的世界里生存或追求梦想时的格格不入的孤独感和对类似群体的怜悯或亲情的渴望。
五月是花朵盛开的季节,而旷野有空旷荒凉之感。五月的都市是喧嚣的,而”我“是格格不入孤独的异乡人。对于容入其中的都市人,繁华是”草木绿到/无所顾忌。”的快活林。对于那些心中没有欲望的飞鸟们,也可以在虚无处
放纵着翅膀,自由的飞翔。而我恰恰是怀揣生存或梦想的口琴的异乡人且背着身,不能容入且有逃离的冲动。这里的反衬不仅是环境的衬托,更多的是心理的衬托。
第二部分,作者在一组“我害怕”、“我害怕”、”我甚至害怕“的排比中,用几句如“暗暗的捂住”、“环扣的指间”、“惊起一只灰兔的耳朵”来逐步烘托”我“在都市中生活的脆弱心理。同时,也挑动读者麻木的神经。
对”灰兔“这个意象的选择,诗人无疑是成功的。灰兔是我的缩影或是我的灵魂的物化。灵敏竖起的耳朵和红红的值得怜悯的眼睛,将”我“这个模糊的精神形象以生动的展现。
假如说没有最后一段,那么作品的空间就局限在一种小我情感的宣泄。”小名“是亲人或好朋友之间的称呼。”假如它脱口喊出我的小名/我愿意,是它在荒凉中出没的/相拥而泣的亲人“。作者从小我的情感又蔓延到对”同病相怜者“的社会关照。
诗歌在”有我之境“的抒情中,蕴藏着深厚的惊醒力度。这就是好诗歌的作品力度和社会力度。
附:旷野
□ 张二棍
五月的旷野。草木绿到
无所顾忌。飞鸟们在虚无处
放纵着翅膀。而我
一个怀揣口琴的异乡人
背着身。立在野花迷乱的山坳
暗暗的捂住,那一排焦急的琴孔
哦,一群告密者的嘴巴
我害怕。一丝丝风
漏过环扣的指间
我害怕,风随意触动某个音符
都会惊起一只灰兔的耳朵
我甚至害怕,当它无助的回过头来
却发现,我也有一双
红红的,值得怜悯的眼睛
是啊。假如它脱口喊出我的小名
我愿意,是它在荒凉中出没的
相拥而泣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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