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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新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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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28 1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阳《新韵说》       




        1/23  新韵说
       

  重阳著《中华新韵说》,简称《新韵说》。

  诗,是一种有节奏有韵律的文体。无韵不成诗.
       
   “新韵”,就是采用中国现代汉语普通话韵母四声韵的中华传统诗词和民歌与自由新诗相结合而产生的新诗体,简称“新韵”。新韵,既指”诗韵”又指”诗体”.
       
“新韵”诗韵,是平水韵等古诗韵演化至今的结果,平水韵等古诗韵是新韵诗韵的前身.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是辩证地发展观。旧韵(古韵)已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被自然淘汰了,继续使用不合时宜。

   “新韵”诗体,是当代中国多功能的新诗体。它采用了中国现代汉语普通话韵母四声韵的标准语音并具有广泛的兼容性。她综合了传统诗词和民歌与自由新诗等多种诗体艺术的精华于一身,实现“平仄开放,韵律改革,自然巧成,形随意合”,以适应新世纪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

新韵谱,《中国现代汉语普通话韵母四声韵谱》,简称新韵谱.即提取普通话汉语拼音的十六个韵母作为十六韵部,(含一个儿化音);按四声分为六十四韵,包括以《新华字典》为准的所有汉字。

十六韵部为:
a  o  e  i  u  ü  ai  ei  ao  ou
an  en  ang  eng  ong  er

新韵谱,全称《中国现代汉语普通话韵母四声韵谱》,简称新韵谱。选取以《新华字典》为准的常用简化汉字编制。 ( 欲知详情,请百度搜索《重阳新韵说》(全文),《重阳新韵谱》(全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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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8 10:17 | 只看该作者
2/23  从改诗谈起
    某诗友和重阳一诗中,“又欣热浪流文苑”句,原为“又欣热浪流艺苑”,因“艺”字不合平仄而改为“文”字,从字义上讲,无可厚非,但因“艺苑”是“艺苑报”名称,改为“文苑”则不妥。后又改为“又欣热浪动深源”,原意全非了。
    另有重阳和某诗友一词中,“歌随晨露生”句,原为“歌随晨霞生”,因“霞”字不合平仄而改为“露”字。其实,就意境而言,“露”远不如“霞”壮丽多彩。凡此例者多多矣!足见因固守平仄而因声害意之弊。
    “声韵”本是汉语文字的根本属性,独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和声对韵,自然巧成,本应如此的。格律不是规律,平仄更不是规律。它只是某种规律的体现而不是规律的本身。“格律”是后人对前人诗词创作方法上的归纳与总结,正所谓人为的固守僵式;俗成“格律”,失去了声韵规律特殊的灵活性和重要的变异性,必将成为历史的“蝉蜕”。声韵自身的规律性是永久的鲜活的,它必将突破僵式而作新的发展和变化。正如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永久的鲜活的一样,任何法律、法规都不是永久的固式。亦如书法中的“篆文”,只能作为艺术的把玩(艺术价值),而成为历史的“蝉蜕”;再如历代的“八股”,尽管使几多英才仕途腾达,抑或戴上了状元的桂冠或炫目的乌纱,但至终作为僵死的“标杆”而化为历史的“蝉蜕”;又如法定规范简化汉字后的“繁体字”,尽管还有不少人仍在长时期的固守延用(海外有待于改革),但毕竟逐渐失去其往日的辉煌而必将成为历史的“蝉蜕”。“格律”这颗金光闪闪的艺术玫宝,诚然一万年也不会倒(艺术不灭,可以流传),但相对于继承了“格律”的精华而又吸收了新鲜血液的“新韵”而言,不也是一颗相应的美丽的“蝉蜕”吗?作为明智的现代诗人们,还有固守它的必要吗?诗不标律,词不挂牌的“新韵”们,何不挺起腰板走路呢!



3/23  推广使用新声韵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格律”是格律诗词的规矩,格律诗词是中华诗词的精萃。中华诗词是中华民族诗文化的唯一标志,没有任何形式可以取代之。所以,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还要创新和发展,再造辉煌。
    众所周知,毛泽东诗词是中华诗词发展的最新高峰,是后来者学习的典范。毛泽东是最富革命精神的一代伟人,可他的诗词(已公开发表的)是严格遵守格律的(其实也有突破之处)。他把格律固守成峰,足以说明,格律是格律诗词的坚固基石,不易动摇,亦不可抛弃,只能创新和发展。
    如何创新和发展呢?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中华诗词也一样是发展变化的。诗词是社会的产物,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当今社会已经有了划时代的变化(不同于千百年来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中华诗词也必将有划时代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什么呢?(首先说明一点:五•四以来发展壮大起来的无韵白话诗,绝对不是中华诗词的划时代的变化。此当别论,在此不谈)。
    中华诗词的主体是格律诗词,格律的基石是声韵,声韵是中华民族语言文字(汉语文字)固有的根本属性。只有这种根本属性的变化,即声韵的变化,才能引起格律的变化,才能找到格律创新的“突破口”。中华民族语言文字的根本属性,即声韵的划时代变化是什么呢?可谓有二:其一,法定使用普通话,其二,推广使用汉语拼音并标定四声。这就确立了中华诗词划时代变化的基础,即以普通话的声韵为韵,就是说,以汉语拼音的韵母为韵,以其四声化平仄。实现“平仄开放,韵律改革,自然巧成,形随意合”。由此而产生的新声韵,新诗体,就是中华诗词的新生儿。愿我们抚育她的成长与壮大!
    附一,十六韵部:
    i    u    ü    a    o    e    er   ai   ei
ao    ou    an    en    ang    eng    ong

    附二, 新韵谱:按普通话韵母设十六韵部,(含一个儿化音),按其四声为六十四韵。包括以《新华字典》为准的所有汉字。新韵简谱只编入了常用简化汉字。(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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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8 10:19 | 只看该作者
4/23 近韵合并应适当
    韵母四声韵中近韵者,可以合并通用,但合并应适当。因为保持韵母系列的完整与各韵的独立性,有利于儿童谙悉音韵的准确与清晰。有关科学证实,婴儿时期对母音的辨别与记忆是十分敏锐而牢固的,往往是终生不忘。所以,在少儿时期进行音韵培育是非常有益的。而特别要注意的就是不宜音韵的混淆或含糊,以有益其终生。甚至有人主张在少儿时期进行多种语言的同步培育。


5/23 传统打不倒  “新诗”要改造
——自由白话诗要规范化,首先应民族化——
“五•四”以来,发展壮大起来的自由白话诗,或曰自由散诗,曾一度盘据着整个诗坛,几乎将中华传统诗词挤到了绝灭的边缘。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假先锋”们,扛着“洋探索”的大旗,招摇过市,把一大批青少年诗爱者引进了一个龌龊的“怪圈”。走火入魔,甚至污秽不堪地乞食“洋垃圾”,令人厌恶的沾污着诗坛,从根本上忘记了老祖宗。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诗史上的一个悲哀!
    另一方面,固守格律的“旧韵”者们,对不严格律的“新韵”者们的嗤之以鼻,或加以嘲笑,使其羞于面世,以致伤害了无数的传统诗词爱好者,从而大大地阻碍了传统诗词的发展和普及。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诗史上的又一个悲哀!
    当务之急,一方面是加强对传统诗词的继承和发扬,还要创新和发展;另一方面是加速对“新诗”的积极、认真的“改造”,使其规范化,首先要民族化或传统化。传统打不倒,“新诗”要改造,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诗史上的一大幸事!
   可以断言:新韵的兴起是历史的必然!二十一世纪的诗坛是新韵的!


6/23 传统并非唯格律
    每当提到传统诗词就很自然地想到格律诗词。因此,误认为传统唯格律。诚然,格律诗词是中华传统诗词中最规范的一种。但中华传统诗词并非唯格律诗词这一种,另外还有古风、乐府、赋、曲、民歌等等。因此说,要继承中华诗文化的传统,不唯格律也。
    我认为,继承传统精华,应包括格律诗词和其它诗体的精华。既谓精华,便非泥古不化的原样复制。事实上,我们所要继承的精华,只能是鲜活的灵魂,而决非僵死的外壳。既如是,继承下来的就决非传统的原模原样。难道不可以是各种精华的综合体吗?难道不可以想象为行数不限、字数不限,有长有短,有章有节,有联有对,有韵有律,有排句有骊语,有情歌调,有民歌风的灵活多样的综合性的新诗体吗?即形随意合,自然巧成的多姿态的新体诗。
    所谓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继承传统,应包括各种诗体的传统,要吸取精华也应吸取外国的精华。俗话说:是好东西我们都要。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不拘一格天成大业,以促成诗业的繁荣与发展!


7/23和声对韵
    “和声对韵”,是汉语语言的原本的自然属性,本应如此的。古人讲究平仄,只是在诗词写作中,为了充分发挥声韵效果而特别注重的修辞方法而已。(格律规范化)。何故被奉为清规,宛若天条而不可触犯呢(固守僵式)!
    “新韵”注重“和声对韵”,实现平仄开放。“和声对韵”自然包含了平仄,但只是作为修辞方法之一的活的平仄,而不拘泥于死的平仄。即所谓“自然巧成”“自然四声”。
    “和声对韵”是中国诗传统的真正的精髓,是中国诗独立于世界诗林的唯一标志!


8/23何谓“双轨制”
    所谓“格律诗词”与“新诗”都万岁,实行“双轨制”。这只是中国诗史长河中的一段特殊的暂时的现象。它是由特殊的历史原因造成的。这特殊的历史原因是什么呢?简言之:(一),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社会对民族文化的摧残。(二)、外来文化的侵蚀,应合了人们的求解放心理,突发性地接受西文化。(三)、腐儒们的固守与“假先锋”们的“洋探索”,使中国诗坛两股势力各自分道扬镳。结果传统不倒,新诗佼佼,形成了当今的局面。试问:“双轨制”是中国诗文化发展的长远方向吗?
    文艺理论一再强调文艺形式要多样化。“新韵”不也是“多样化”中的一样吗?“新韵”打破了“双轨制”的模式。所以,不应是双轨制,而应是多样化!实际上,中国当代诗坛,如果按韵划分,应该是旧韵诗,新韵诗,无韵诗三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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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8 10:21 | 只看该作者
9/23韵在句中
    每当提到押韵,就会很自然地想到在诗句的结尾一字,要押大致相同的韵(隔行或隔多行)。这是普通的押韵方法,在此不谈。
    可是,有许多优秀的诗作,读起来节律清晰,韵味无穷,即所谓的音乐美。而诗句的未尾并没有押韵的字(韵字押在句中)。中国少数民族的特色民歌民谣中,常见韵在句中的现象。这就是韵在句中的原因。这种效果就是由声韵营造而成的。声韵是新诗与传统诗词相结合的内在基础和先决条件。


10/23 统一声韵下的结合
    中华民族国土要统一,民族思想要统一,人民意志要统一,语言文字(汉语文字)要统一,难道中国诗歌(声韵)不能统一吗?如果能统一,那么,统一的先决条件是什么呢?是格律的固守僵式?还是新诗的自由散乱?我认为都不是!应该是格律的平仄开放,韵律的改革,新诗的规范化,民族化。诗词的基石是声韵,没有声韵的统一,一切都免谈!
    有人说:新诗长大了,越来越像老外了。其实,新诗原本就像老外。从它一诞生就根本没有民族传统的脐带,原本就是用汉字仿写外国诗。(但这没什么不好,只是说它没有中国的民族传统风格。正如说“西服”没有什么不好,只是说它没有“中国服装”的民族传统风格一样)。所以说,新诗若不与传统诗词结合,就永远也接不上民族传统的香火;传统诗词若不与新诗结合,就永远也得不到现代化的发展。
    普通话韵母四声韵,是中华民族法定的标准语音。不管是旧体还是新体,都应该在新韵的统一之下,求生存,求发展。统一了才能结合,结合了才有发展。


11/23新诗的分化
    新诗,即自由白话诗,在“新韵”兴起的未来,将逐渐分化:一是规范化,民族化,采用新韵,有节奏有韵律,加入“新韵诗”的行列;新韵诗是中国诗歌发展的方向,新韵兴起是历史的必然。欢呼新韵时代的到来!新韵诗万岁!二是归入“散文诗”的行列。其实,所谓“新诗”者,除了有韵新诗,实际上多为散文诗。
    散文诗,不是散文,也不是诗。它是由文与诗相结合而演化出来的新文体。它的根基是传统的(其实,中国自古以来,如诗美文多多矣),它是用诗语言写的散文,是散文的诗化,或称诗化散文。我们必须清醒的认知,散文诗在形体本质上是散文的章法,整体上没有完整的节奏和韵律,即使在部分章节中有节奏或韵味的出现,它仍然不是诗。或者说,散文诗既不是散文也不是诗。拟或将散文诗独立成体,则不是散文胜于散文,不是诗胜于诗!因为它溶汇了散文与诗的精华于一体。所以,我们可以自信地高呼:散文诗万岁! (万岁,已俗化。只是一种心情的表达,一种信念的彰现。)


12/23 “新韵”无成败
    “新韵”是法定推广普通话和使用汉语拼音以后,随着社会和高科技的发展,自然产生的客观存在,是中华民族当代必有的新文化现象。它不是任何主观臆造的虚无的神,可以任意制造任意打倒。“新韵”的根基是民族,母体是传统,潜力是高科技(高科技对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的巨大影响;语言文字、文化艺术必须适应高科技的发展);它的现实环境是普通话与汉语拼音的法定推广、普及和高科技的快速发展。因此,它与现实的中华民族和民族语言是相溶的;与现代高科技的发展是相适应的,它们是共存的。因此,它只有生与灭而无成与败。那么,它会灭亡吗?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生与灭是宇宙的自然法则,有生就有灭,“新韵”亦然。但在目前,中华民族安在,中华民族语言尚存,普通话正普及,高科技正发展,“新韵”亦然;十年五十年后,中华民族安在,中华民族语言尚存,普通话大普及,高科技大发展,“新韵”亦然;百年千年后,中华民族安在,中华民族语言尚存,普通话大大普及,高科技大大发展,“新韵”亦然!


13/23何苦“假冒”
——请您归队

   “华夏诗报”总120期刊有《谨防假冒》一文,文中例举了“假冒”旧体一例,“假冒”新诗一例。
    其一是假冒旧体。《天安门诗抄》中之《三台令》:“总理,总理,我们离不开您,千缕哀思惊天,万语警言动地。动地,动地,化为几重霹雳。”
    文中说它“……虽然标明为词,其实是完全不符合词的格律要求的一首白话诗。”
    其二是假冒新诗。《刘大白新诗》中的《送斜阳》:“又把斜阳送一回,花前双泪为谁垂。旧时心事已成灰。几点早星明到眼,一痕新月细如眉。黄昏值得且徘徊。”
    文中说它“……是一首格律严谨、对仗工整的《浣溪纱》”。
    说来也真是可悲可叹!既然用现代语写现代诗,何苦标上旧词牌,落得个“假冒”之名而让人“谨防”呢?而继承了传统诗风,又何苦冠以“新诗”的桂冠,也落得个假冒之名,亦让人“谨防”呢?然而,历史遗留给我们数千个旧词牌,被今人延用的有几个?大多数还不是成为“历史陈迹”或作了“历史垃圾”!即便是延用的几个,又与现代、现实有何干呢?那些与现代意识毫不相干的旧词牌,现代诗人们何苦去“假冒”而遭人“谨防”呢!但不知还没有被指称为“假冒”的现代“旧体”、“新体”中,又有多少是“假冒”的呢!诚然,“新诗”既然拒传统于千里之外,那些传统式的“新诗词”是不容靠边的,更何况冠以“新诗”的桂冠呢,难怪被人斥之为“假冒”而加以“谨防”了。
    那么,称“古”不能,称“新”不行的“假冒”品,该属什么呢?这种文化现象说明什么又预示了什么?当给人们以什么样的启迪呢?
    现代诗人写现代诗,用的是新声新韵,写的是新人新事,反映的是现代意识;中国人写中国诗,中国诗有中国诗的诗式诗貌,中华民族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传统,没了传统也就没了民族。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法则,也是继承诗传统的唯一科学的法则。“继承优良传统”之说,是符合这一法则的。它既是“肯定”又是“否定”。“肯定”不是“照搬”,“否定”不是“推翻”。“新韵”就是对传统诗词的“否定之否定”。从而得以创新和发展。
    我们既不“假冒”古人,也不“假冒”洋人;我们要做现代的中国人;我们要做中华民族的传人!
    新韵者们,请您归队!
    新韵游子——自度曲,回家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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