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鲁迅散文诗奖的启事
《野草》以降,鲁迅先生对中国散文诗、中国新诗乃至中国文学的意义是标志性的。故此,以鲁迅先生的名义设立中国当代散文诗唯一的、不可复制的标志奖项,将是《星星》散文诗版自今日始倾力打造的品牌工程:
嘉奖为中国散文诗发展做出贡献的标志性诗人、奖掖在中国当代散文诗创作中有杰出文本探索意义的诗人、以及表彰所有呈现了划时代文本特征的优秀诗人。鲁迅散文诗奖将以独立的、高贵的、具有未来指向的品质,向散文诗翘楚敞开大门。
奖项设置: 鲁迅散文诗奖1名(年度大奖)
鲁迅散文诗奖提名奖2名(年度入围奖)
奖金: 鲁迅散文诗奖12000元
鲁迅散文诗奖提名奖每人3000元
评选形式:1,每年由11位活跃于当代散文诗坛的著名散文诗人、评论家、诗歌资深编辑组成“鲁迅散文诗奖”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参与当年大奖侯选),由每名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本年度大奖侯选人1人。共11人。
2,由有影响的散文诗网络论坛、散文诗社、散文诗杂志提名5位本年度大奖侯选人。(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由《星星》散文诗邀请专家最终筛选)
评选程序:由“鲁迅散文诗奖”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当年“鲁迅散文诗奖”评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参与当年大奖侯选),按每人一票,以得票多少决出当年三名入围人选,再从三名入围者中以得票多者决出当年“鲁迅散文诗奖”得主。
《星星》散文诗将在每年第3月号推出“鲁迅散文诗奖”得主专辑,刊发得主简介、照片及代表作品,刊发授奖词及相关信息。提名奖得主,将选发作品及相关介绍。
颁奖:鲁迅散文诗奖将于每年三月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邀请大奖得主出席,尽享散文诗的荣光。
首届“鲁迅散文诗奖”的评选将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举行,择日颁奖。推荐与提名均须附上被推荐人当年散文诗代表作。
星星散文诗“鲁迅散文诗奖”办公室地址:
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邮编:610012(请在邮件上注明“鲁迅散文诗奖”评选字样。
电子邮箱:xxsk_sanwenshi@126.com(请在主题上注明“鲁迅散文诗奖”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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