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李侃诗歌述评
一,引 言 卡扎菲有一段极为传奇的爱情故事:娶女刺客为妻。
1970年,在阿拉伯利比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建国一周年的庆典上,卡扎菲在检阅台上阅兵,这时一个负责急救的女护士靠近卡扎菲,并从急救箱里掏出手枪,卡扎菲突然回头,女护士被年轻的卡扎菲的英峻惊呆了,竟忘记了扣动板机,并且将手枪慢慢放下,卡扎菲笑了,卫士们一拥而上,制服女刺客,卡扎菲立刻挥挥手,让卫士们退下……她就是萨菲亚,一周后,28岁的卡扎菲与她举行婚礼。
另外,卡扎菲还微服私访,他乔装平民,假装生病,医生为因急着要下班,匆匆给了他两片阿斯匹林,见一个医生如此随便地对待病人与生命,卡扎菲大怒,立刻下令把医生驱逐出境。
2011年,利比亚反对派武装攻入的黎波里,卡扎菲被俘,受重伤不治身亡,利比亚“卡扎菲时代”结束。
卡扎菲是一个饱受争议的人物,人们对他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英雄,有人称他为暴君,但有一点不容置疑的事实是:这个出身于一个普通牧民家庭的领导人,让阿拉伯利比亚这个大约六百万人口的国家摆脱贫困,成为非洲最富有的国家。
对于这样一个历史人物的离去,总会引起人们的许多感叹!
2012年5月8日晚。黑龙江佳木斯第四中学校门前,一辆失控的客车冲向正过马路的学生,教师张丽莉突然看见,不顾一切冲上去,用身体挡住客车,把学生推开,自己却被辗到车下,失去双腿。危急时刻,教师张丽莉表现出的对学生生命的爱护,感动了无数中国家长,无数中国人,她被人们称为“最美女教师”,张丽莉由此成为2012年度感动中国人物。
2004年,云南大学出现一个杀人恶魔,一天之内,杀死四个大学生,杀人起因很不值得一提,恶魔与其中一个同学发生口角,遂起杀人动机。严重的人格缺陷,畸形,变态,引发人们对当代教育的思考。
…………
这些发生在世界上,以及发生在我们这块大地上的事情,我们耳闻目睹,震动着一些人的心灵,而尤其是那些善良的,敏感的灵魂。
文学是反应现实生活的。
在李侃的诗歌作品中,都有对这些事件的反应。有他的思考,他的观察,他的判断。
诗人的使命,不仅仅只是表达那个小我,他要关注这个世界,整个自然,及至宇宙。
在诗歌创作上,李侃是彻底的现实主义,在他的诗歌作品中,小到一只鸡扒灰,大到国家领导人出访,他都有关注,这个时代,这个世界发生的无论大事小事,他总是用一颗充满爱憎,充满正义的心关注耳闻目睹的一切,然后用诗歌加以呈现。在他的诗歌作品中可以看见这个时代,无论伟大,还是平凡渺小的的人物,都在他的视野内。他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像牙之塔里,他心里装着整个世界。 李侃在现实生活中是职业经理人。作为职业经理人,使得他有稳定的收入,不必为生计而四处奔波,可以静心写诗。而他在成都开的芳邻旧事酒吧,更算得上是一个与天南海北的诗人相聚谈诗论道的文艺沙龙。在李侃的博客中,在公告栏直接说:芳邻旧事酒吧,诗人朋友的家。该洒吧不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诗歌活动,也是自便诗年选的要地,更是诗人朋友的重要娱乐场所。并且郑重承诺:凡外地诗人到成都,到芳邻旧事酒吧喝酒,无论名气大小、人数多少、消费多高多低,一律送半打啤酒——“零点”。时间从2010年10月10日起。
李侃的性格绝对纯爷们,不然,老德不会对任意好说,什么人都可不见,得见李侃。民间对李侃有一个昵称:侃爷。我想,这个“爷”,代表着“英雄”,“好汉”,“豪杰”之意。他大约相当于梁山好汉中的小旋风柴进,或者急时雨宋公明。诗人们到了成都,都会到李侃的芳邻旧事酒吧一聚。四川的诗人自不必说了,四川之外的诗人,像阿翔,巫昂,老德,贺建飞,面海,管党生,小招,任意好等等都来芳邻旧事酒吧坐过。甚至重量级的于坚,韩东也不例外!
李侃的芳邻旧事酒吧,在诗坛,真是接纳天下英雄!与诗人接触得多了,他的诗观,以及对诗的追求自然会是另一种与众不同的境界,那就是自然地呈现,客观地表达,因为这,他的作品原汁原味。同时,李侃也在为推动诗歌的发展做着有意义的二件事:每隔三年,举办一次芳邻旧事诗歌节;每年编选一本自编诗年选。他在编自便2012年选的前言里说:
诗歌没那么神秘和高贵,也末必那么纯粹。自便就是无权威,无派别,无歧视。自便诗歌就是让语言随心,随性,随便地言说和舞蹈。
好诗当如:初读,新鲜;再读,有味;再读,回味无穷;再读,让你记住。
人人都是诗人。我们从来就应该诗意的栖居。
暂且不论李侃的诗观,单是李侃站在民间立场上,为诗歌做的二件事,足以让人引起对他诗歌的好奇与兴趣。
如果李小龙武术不到一定功力,他会开武馆吗?如果大侠霍元甲没有一定的武术造诣,并对武术有一定追求,他会开精武门吗?
道理是一样的。一个诗人不仅执著地写着自己的诗歌,同时,还想到为诗人准备一个好玩的地方,热情款待前来的天下诗人;同时,还怀着极大的热情,把同行们的好诗搜集,罗列,以一年编一个选本的速度向前坚持着。
单是这点,这个诗人,他的功力必定不同凡响。
正是,在这种情形下,我开始打量李侃的诗歌。
二 ,诗歌正解(1)——一首杰作
李侃的诗歌来自日常生活,更多地是表现日常琐碎。但偶尔,他的诗也超出日常琐碎之外,这时候,他的写作往往不同凡响。下面这首《碎石》就是这样一首典范之作。
碎 石
如果时间是碎石
那么大周朝算一颗
大唐王国算一颗
大秦帝国也算一颗
还有大汉、大明、大清
还有隋朝、三国、大顺
还有春秋五霸、战国七雄
它们有长有短
颜色离奇
但还是算一颗
且都铺在路上
如果空间是碎石
那么美利坚大哥算一颗
俄罗斯老二算一颗
大中国甘做老三也算一颗
还有英帝国、德帝国、日帝国
还有伊拉克、阿富汗、索马里
还有北约组织、欧洲联盟
还有亚洲四小龙、邪恶轴心国
它们有大有小
形状古怪
但也还是算一颗
且都铺在路上
如果灵魂是碎石
那么仁爱算一颗
自私算一颗
残暴也算一颗
还有友谊、同情、帮助
还有偷盗、情杀、掠夺
还有太子党、黑社会团伙
还有恐怖组织、海湾战争
它们质地有好有坏
硬度千差万别
但也只是算一颗
且都铺在路上
如果万事万物都是碎石
如果它们都赤裸地铺在路上
当历史的车轮滚滚碾过
整个宇宙就只是一团雾
一首伟大的诗,它包罗万象,容纳量惊人,它的简洁惊人,它的囊括力惊人,它的想像力惊人,它的气魄惊人,它的凝固力惊人。它把历史与现实,时间与空间,大与小,万事万物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它的起承转合,是如此地天衣无缝。
这首诗展开的思路,或腾挪想像的顺序是:
由“时间”起,然后“空间”,然后“灵魂”,最后到“万事万物”。
而且先展开纵的想像——时间,然后展开横的想像——空间,最后纵横交错——万事万物。
并且所有的想像归结到一个点,假定它们是碎石。
先是纵的想像,提到了历代王朝:周朝,唐朝,秦,汉,明,三国,大顺,春秋,战国。诗人在列举这些朝代时,不是照本宣科,也不是显摆他的历史知识,他把“周,唐,秦,汉,明,清”这六个朝代前都加了一个“大”字,有点意味深长,历史上对这些朝代的称呼没有“大”,只是诗人加上了现在的时髦称呼,产生了俏皮,诙谐的味道。
而且诗人在提到这些朝代时,并不是按照历史上出现的时间顺序,诗人列举的顺序是:
大周;
大唐;
大秦;
大汉、大明、大清;
隋朝、三国、大顺;
春秋五霸,战国七雄;
这个顺序,实质上反应诗人在展开想像的那个先后顺序。这种顺着想像罗列的好处是,让人感觉不是掉书袋,有了生动性,可读性。
然后是横的想像,提到了世界上的一些大国,同样,诗人在提到这些大国时,不是使用地理学上的那些枯燥的称呼,而是使用了一种感情色彩浓重的字眼:
美利坚大哥; 俄罗斯老二;
想想这两个称谓也非常切合现实,而且符合实际。
还有我们自己,对我们的自称是“大中国”,“甘做老三”,情形正是如此。
以上从“时间”到“空间”的想像。
然后是“灵魂”的想像。就灵魂提到了:仁爱,自私,友谊,同情,帮助,偷盗,情杀,掠夺,太子党,黑社会团伙,恐怖组织,海湾战斗争。
展开了这么多的想像,最后收尾非常漂亮,也合情合理。
假定的所有这一切,都是碎石,那么把这些所有碎石铺在路上,当历史的车轮辗过,整个宇宙就是一团雾。
雾是什么?雾的特点是什么:看不清,看不见,而且模糊,最后消失。
什么老大,什么邪恶的轴心国,什么太子党,什么黑社会团伙,什么恐怖组织,什么偷盗,什么情杀,什么掠夺,最后都将统统化为过眼云烟。
诗人要表达的不就是这些吗?
既然一切都是过烟云烟,那么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究竟以一种什么方式相处,其实已经是不言自明。特别是人与人之间,诗人提到了“仁爱”,“友谊”,“同情”,“帮助”。
这正是诗人真实的意图所在。而产生这样的观点,是诗人有一个视野,大境界。他不是站在地球上,而是脱离地球,站在宇宙的高度打量这个世界。这样,对这尘世,这世界才看得如此透彻。诗人的境界有多大,作品的境界就有多大。
同时,这首诗有着高度的凝固力,它所包容的内容足以用一部长篇小说去展现。然而,一首诗,短短的不到四十行却做到了。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寻找到了一个非常恰当的意像,然后展开合理的广阔的想像,纵横驰骋,把万事万物有机地揉和在一起。读来真切,自然,真实,让人顿悟!
三 ,诗歌正解(2)——绝妙爱情诗
李侃的诗歌题材涉及广泛,他的爱情诗比较粗旷,没有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也没有罗曼蒂克。爱情有着五颜六色:是眼泪,是微笑,是悲伤,是痛苦,是心跳。李侃的爱情诗,有的灰暗,有的阳光。即便是灰暗的作品,带给阅读者没有丝毫的压抑或沉重。他以一种调侃,戏谑的方式避重就轻,把痛苦的东西压缩,加点色彩。
这里挑出李侃爱情诗中2首风格与情趣截然相反的作品。
先看《死了》:
死 了
说着说着,她看着我,我看着她,都不说话。半分钟后,她说:
“有些单我愿意买”
“那没法,愿意买就不说了”我说。然后,时间停了一下
我的心死了,她的心死了
我想我的心事,她看她的短消息
彼此很平静,彼此很融洽
这首诗截取的是生活中的一个情景,尽管是一个情景,它有起因,有发展,有高潮,有结局,依然可以算得上有一个完整的故事。根据诗中内容,可以理出这样一个顺序:
正在发生着的一件事:“我”与她正说着话。
经过:相互看着对方,不说话。
发展:半分钟后,她对“我”说了一句话,然后“我“对她说了一句话。
结果:“我”与她的心死了,“我”想我的心事,她看她的短消息。
最后还有一个调侃:彼此很平静,很融洽。
这首诗呈现的就是这样一个画面。
画面里两个人物之间的纠葛有点滑稽,有点冷幽默,而且是灰色的。但对于阅读者来说,读起来,并不感到压抑,反为诗中两个人的矛盾,以及最后两个人各自的表现让人禁不住哑然失笑。
诗人就是要把这样一个情景,两个人情感发展的这样一个状态呈现出来,让阅读者看到这一幕,看到男主人公以及女主人公的心态,然后自然产生一个看法,一个评判。
可以说,这首诗达到了这种效果。
这首爱情诗,写的是二人之间的冷漠,是爱情的死结。
好了,再看有着温暖色调的另一首:《今年冬天,广州特别冷》——
今年冬天,广州特别冷
分手时
先握张总的手
再握杨总的手
玉姐小艾小田的手
已经握了
双双的手
还是热和的
最后才握她的手
我抓住她的手
她说:敢走
今晚你走了
以后再也不要见我
我感觉
说这话的人
口气很硬
手很软
这首诗表达的就是一个女人对男人特别在乎,并且让阅读都都感觉到了。而且诗中的女主角对男主角的在乎,有着一种霸道,一股强硬,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决。而这一切都是通过握手,然后女主角的一句话表现出来的。
其实,男主角的握手还是有讲究的,心里早就蓄谋好了握手的顺序。
前面握了那么多的手:张总,杨总,玉姐,小艾,小田。这五个人的手对于男主角都不重要,男主角与这些男男女女的握手,只是分手时的礼节使然。而男主角真正要握的那个人的手,他并没马上去握,而是特意把她放在最后,这样,他在她面前才可以稍稍让时间停留长一些,他才有机会听到她对他说些话。
既然男主角的握手顺序有蓄谋,她不会看不出来。所以,当他握她的手时,他是用手抓住她的手,注意,是“抓住”,“抓住”这个动作,反应出她在他心中的份量。她也从他这个动作中心领神会,因而,用了非常坚决,果断的,几乎是命令的语气对他说了那句话:敢走!
“敢走”这个词,让男主角很受用,也足以让他自豪。他感觉到说这话的人口气很硬,但是手很软。
读到这儿,让人禁不住开怀大笑起来。
李侃的这两首爱情诗,尽管色调不同,尽管一个是灰暗的,一个是阳光的,但给人的感觉依然充满喜剧色彩。读来,轻松,快乐!
李侃在表达男女情感的世界,非常善于捕捉到生活中的那个闪光时刻,那个充满情趣或情调的时刻,不论它是阴暗,或是阳光。他懂得恰如其分地加以表现出来。
诗歌创作,既要进入到生活的琐碎,同时又要脱离生活动琐碎。换句话说,既要陷进生活,又要跳出生活。陷进去,是体验,跳出来,是用艺术来呈现。这二首都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四 ,诗歌正解(3)——生命或生活状态
李侃的诗歌基本上从生活出发,一切都从生活中来,他与日常生活琐碎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诗歌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他生活的反应。尽管他的诗在表现日常琐碎上涉及到许多方面,但在呈现生命或生活状态方面却很特别:
请看《春风吹绿了树梢》:
春风吹绿了树梢
春风吹绿了树梢
上周四可可西就闻到了
老仙昨天去崇义
看了油菜花
今天早上我十点起床
伸了一个懒腰
一阵凉风突然袭来
我顺着看了出去
树枝在摇晃
树叶绿油油的
我感觉:
春风确实吹绿了树梢
诗中出现了两个有趣的名字:可可西,老仙。这两个名字绝对不是中国人的正常姓名,要么是绰号,要么是网名,要么是笔名。
从上面提到的两个名字,一个是可可西,上周四,就发现了或闻到了春风吹绿了树梢,老仙去看了油菜花。——这是两个有趣的名字,捆绑在两个人后面的两件有趣的事,而且这些事情对生活中忙碌的人来说,好像不值一提。忙碌的人谁会注意或关心树叶绿了没有?油菜花开了没有?现在居然有两个人专门去关心这件事,这就有点不寻常,而且变得有趣。
接下来看到男主人公居然早上十点钟才起床,多么悠闲自得的生活啊!
十点钟起床还不说,而且完全看不出男主人公感觉睡得太晚,影响了工作的情绪流露。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看他,早上十钟起床,还伸了一个懒腰!
你仿佛看到主人公那悠然自得的样子,那个伸懒腰的动作。
接着我们跟随男主人公一起感受到一股凉风袭来,多惬意的生活啊。起得这么迟,还有凉爽的风袭来,真是大自然的宠儿!
更有意思的事情在下面。
主人公顺着这股凉风看了出去,他看到,树枝在摇晃,树叶绿油油的。
立刻,主人公产生一个感觉:春风确实吹绿了树梢!这个感叹让人感觉,此刻,男主人公好像在对观众说相声音!多幽默啊!
其实,上周就有人(可可西)已经发现,树叶已经绿了。只是男主人公不曾注意罢了。在这样一个晚起的上午,在一股凉风的吹佛下才发现树叶绿了。这种感觉是属于在生活中对大自然的忽略后的一个突然发现,这个突然发现也能给人带来诗意,而且带来快乐和惊喜!而且本诗重在表达的也是这一点,不仅做到,而且做得很好。从另一个方面看,这也表明李侃善于在生活中顺着自己的感觉提取诗意,懂得什么时候该用诗歌去表达。归根结底,是对诗歌艺术的充分领会及对自然的感悟与发现。这才是创作的关键。
这首诗像一幅漫画,有藏不住的幽默,有让人忍俊不禁的画面感。像一个镜头,一个特写。
非常可爱的一首诗,充满了谐趣,俏皮。
这里看到,李侃把诗歌写得非常好玩,非常让人受用。李侃说他太忙,没时间去写散文,写小说,他只能表达生活中的瞬间感受。诗就这样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李侃说:他的诗歌追求来源于他的“快乐人生”追求;他的诗歌创作遵循的是“在快乐中写诗,带给人快乐”的艺术主张。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而李侃的这首《春风吹绿了树梢》是他的“快乐人生”的典范之作。
但是,当李侃回到生命的正常状态,面对生命的某个特殊阶段,对纠结于生命中诸多的复杂情绪,感觉,涉及到生活和生命中的方方面面,他也能驾轻就熟,用诗歌地去刻画与表达。
下面这首《亚健康》就是。
亚健康
总觉得心里烦
气接不上
看手机不顺眼
眼镜有问题
还这痛那痛的
作呕
觉睡不好
书也不想读
老发脾气
老健忘
有时想着想着
要疯的样子
这首诗是某个年龄段的标签。
一个人在生命中的每个阶段,他的生命状态是不一样的。一个人在青年时期总是充满激情,对前途充满憧憬,幻想,即便有痛苦,有迷茫,有徘徊,那也是短暂的。但是进入中年以后,对生命的感觉与表现又是另一种境界。
这首《亚健康》很好地呈现了这一点。而且是从心理的,生理的两个方面呈现。
心理的:总觉得心里烦,这个烦是莫名的;
生理的:气有点接不上。这痛那痛,作呕,觉睡不好。
情绪上的表现:看手机不顺眼,发现眼镜有问题,书不想读,总是发脾气,还很健忘。
最后,想着这些,快要疯了。
其实,人生进入这个阶段,是非常复杂的一个阶段,且不说事业,对家庭有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更大的承担责任。老人要照顾好,孩子要培养成才,家庭要和睦。单位上班,上下级关系,社会关系,朋友,亲情关系等等。这些都要处理好,还有事业。因而,人生进入这个时期,产生亚健康的一切,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而这首《亚健康》把这个时期的典型特征非常微妙地加以了呈现,让人感同身受。读来引起共鸣。
对生命存在状态的表达,一方面,李侃有着幽默诙谐的一面,他知道给生活添加一点色彩;另一方面,他对生命的某个时期人的生命状态的描摹,极为准确,而且生动。像《亚健康》这样的诗,光有感觉是不够的,必须还得跳出自己生活的状态,生活的圈子,站在高空俯视,那对生命某个时期的状态呈现,才会准确,生动。在这一点上,李侃做得很漂亮。
五 ,诗歌正解(4)——生死与生活的碎屑
在这里,我尽可能将李侃诗歌题材所涉及所产生的最有典型意义的作品逐一展示,分析,共享。
在表达生命与死亡这个主题时,李侃把自己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失去所受到的心灵冲撞,制造了非常强烈的在场感,而且那种情感冲击直逼眼前。
请下面这首《吊唁》:
吊 唁
排着队进灵堂
挂个名
上炷香
磕三个头
再看看墙上的那幅标准像
回到休息室
松口气
然后打牌的打牌
聊天的聊天
走的走
有认识的
有不认识的
好像很神秘
又好像不神秘
这是一首非常精致的十四行。
全诗对吊唁的场景进行了快速扫描与勾勒,表达出对“死”的惶惑,对“生”的无限热爱。这些着重从两个方面表现,一个是进灵堂,二是回到休息室。
进灵堂的情形写了五个环节,并且用的都是非常简练的语言:排队,挂名,上香,磕头,看遗像。
写这五个环节完全没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进行白描,按部就班。而其实,这个过程看似写得简单,甚至轻松,实质上非常紧张。这种紧张从主人公排队,挂名,上香,磕头之后,然后看墙上那幅标准像这个动作或表情反应出来。这个动作其实表现的是主人公进灵堂,对死者的离去陷入一种对生的思考。而且这种思考伴有紧张,惶惑。
这种紧张与惶惑在进入到第二个环节时非常明显地透露出来。
第二个环节是,回到休息室。
回到休息室,第一句就是表现主人公的情绪或心情:松口气。
单这句“松口气”就表明之前在灵堂心是悬着的。
在休息室,松口气,然后回归到生命的正常状态:打牌的打牌,聊天的聊天,走的走了。而且“松口气”在这里还有另外一层深意,即远离死亡。
同时,一边是灵堂,灵堂里躺着一个刚刚离去的生命,一边是休息室,而休息室里那些活着的人正在聊天,打牌,有的走了。这是生与死的对比。活着与死去的两种状态。
为了更好的强调生命存在的状态,为了更好地表达生命存在的进行时。诗人对那些离开休息室的人进行了一番描写:
走的走,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好像很神秘,又好像不神秘。
虽然,刚才在灵堂,让主人公很紧张,回到休息室,算是摆脱那种死的阴影,所以,松了口气,这时头脑是清醒的,因为离开休息室的人,主人公注意到了,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这个细节描写,表现的是主人公对这里每一个人都注意了,尤其是当他们一个个离开的时候。而且还注意了这些离去的人脸上的表情,这个表情是什么呢?
好像很神秘,又好像不神秘。
这实质上是概括地描写与表现,死,或者一个刚刚离去的生命对这些还拥有生命或活着的人的影响。那些脸上表情神秘或不神秘的,只是表明死亡对他们冲击程度的大小不同而已,对于脆弱敏感的人,可能震动会大一些,对于生活承受力强,生死看得淡然的,受到的冲击自然会小一些。
诗人要表现的就是这个。
而所有这一切,又透露并显现出一股浓烈的生命气息。
这首诗的表现手法,极富小说特点:灵堂重点是动作描写;休息室重点是表情描写。这些描写很好的烘托了气氛,表达了主题。同时,这也是李侃诗歌写作的一大特色或优势。
抛开这首诗的具体成份,单从主题上而言,表明李侃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对死亡有着非常敏锐的感觉,因而,遇到死亡,他就是这样的表现。这类题材,它是由一个诗人的生命态度决定的。看得淡,则表现淡;看得浓,则表现浓;看得透,则表现透。
功夫在诗外,表现与区别就在这里。
李侃一方面在注重表达生命中那种厚重的东西,同时,对生活的碎屑,他并没了放过。像下面这首《鸡》就是:
鸡
总不相信
用力啄
使劲扒
弄成一个大花脸
脚趾甲也坏了
半小时后
灰堆散了
什么也没有
好像有点失落的样子
然后它
一步一步的
无趣的
走了
这首诗非常客观地呈现:镜头就对准一只扒灰的鸡,那只鸡内心认为灰堆里可能会有什么吃的,所以一边用脚掌扒,一边用嘴啄,结果弄得满脸是灰,脚掌也受伤,半小时后,那堆灰全被扒散了,什么也没有,那只鸡似乎有点失落,最后无趣的走了。
读到最后,让人不禁哑然失笑。诙谐的一幕是这只鸡扒完那堆灰后,什么也没有,“无趣的”走开了,好像一个人做了一件很尴尬的事。
诗里虽然写的是一只鸡,但却如同在写一个人做着某件事,因而,它有着一个完整的故事,全诗按故事作一下分解,就是这样:
时间:白天某个时间;
地点:某处地面上一堆灰;
人物:一只鸡;
事件:扒灰;
经过:扒了半个小时,脚掌受伤,脸上是灰;
结果:灰堆散了,里面没有吃的。
影响:失落,无趣。
就是这样一件事,李侃却把它写得有声有色,十分有趣,并且可爱。
这里,要研究一下观察者。那只鸡扒了半个小时,观察者也观察了半个小时,不然,观察者不会知道结果,因为观察者直到目睹那只鸡扒完那堆灰,并且走开,观察才结束。
这个观察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观察者那一刻是空闲时间,生活中的一切忙碌与琐碎都没有来打搅他,或者说,那一刻,观察者彻底离开生活的忙碌与琐碎。要知道,一个忙碌的人,是没有时间,也根本不会去注意一只扒灰的鸡。
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李侃离开忙碌的生活与纷繁的生活时,他会关注到大自然的生灵,并把它们有趣的表现出来。其实,这是诗人对生活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不仅仅是人生,是理想,是前途,还有大自然万事万物。
鲁迅说,创作根于爱,我觉得好极了。有爱便有创作!
六,尾声
这一次,我把李侃博客中的四百多首诗歌花了一周的时间,几乎一首不漏地通读过了,上面所分析的只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他的题材多样,触角几乎伸向生活的每个角落。
写亲情的:《颁奖》,夫妻二十年奋斗换来家庭小幸福,倍加珍惜和爱护;《一种力量》,表达深沉的不可抗拒的父爱;《中风的父亲》,不动声色地表达老年人的孤独与无奈,对生命的渴望以及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乡下瘦狗》,思想深沉,表现诙谐,让人噗哧一笑;
写友情的:《与巫昂喝洒》读来让人动容,还有信手拈来的《贺建飞》;
充满语言才情的《富国》,《宿命》;不动声色,稳坐钓鱼台的《蜘蛛》,举重若轻的《乐山大佛》;
为舍身救学生的“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写下的《生命的力量》,透视人物内心,给予了最恰当,最入情入理的理解;直视2004年云南大学杀人恶魔的《安静》;对风尘女子充满同情的《皮彩霞》;丢掉神秘感,以平常之心接近的《习主席访问俄罗斯》;《说说而已》对伟大与渺小的对比与无奈;充满先锋意识的《错位》……不一而足。
李侃诗歌的丰富性,使他成为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如果在唐代,他与杜甫白居易应该是一类。关注底层,并注社会,关注现实,生活中的一草一木皆是诗。他用诗歌表达他的强烈的爱憎,同时,他又是一个性情中人,《我以为她睡了》,看完,会让人开心一笑,不得不说,侃爷就是侃爷!
李侃1988年开始写诗,于1991年停笔,直到2007年才又重新开始诗歌创作,这样,李侃的诗歌写作时间加起来,也就十年时间,这个诗龄不算长,也不算短。十年时间也可铸就出一个非常优秀的诗人。在停笔近十五年的时间进里,李侃一直关注着诗歌,关注着诗坛。国外优秀诗人的诗歌他几乎全读过,至于国内,他说那时受朦胧诗的影响比较大。但李侃现在的写作谁也不像,他与任何人都有区别,他的创作完全是独立的,自成一格的。
李侃的阅读非常用广泛,除了诗歌,他还读了历史,哲学,宗教。这使得他吸引的营养较为全面。
李侃只是一味沉浸在自己的写作中,自得其乐,他似乎对作品的发表没什么兴趣,他总是把写出的作品贴在博客上完事。加上他的芳邻旧事酒吧是诗人们的汇聚之地,使他接触了国内大大小小的诗人无数。对诗人,他有一个观点:有的人做得不好,但诗写得很好;有的人做得很好,同时诗也写得很好。他当然喜欢并欣赏后一种诗人,并乐于与他们为友。加上从1991年开始经商,把生计问题很好地解决掉了,也使得他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花在诗歌创作上。
李侃的诗都是信手拈来的,每一首让人看到都是他经历的,或耳闻目睹的,一种非常真实的生活呈现在眼前。并且能将人打动。他总是善于用非常精准,凝练的语言,非常干净,非常干脆地把他对生活的发现准确地描绘并表达出来,绝不拖泥带水。
因为诗歌能给李侃带来快乐,所以李侃写诗,他写诗的全部兴趣即在于此,这也是他的快乐人生追求。李侃的诗歌创作自然是在这种人生境界下开始,这就使得他的作品自然,真挚,纯天然色泽。达到了很自然的高度。
前几天我在网易微博看到“新世纪诗典”专栏伊沙推荐的一首不染的诗《睡吧睡吧》,非常喜欢,写了一篇解读文字,不染看后留下一句话,她说:
结构能力只是基本,个人生命哲学与诗学策略的融合让诗歌写作有着持续的吸引力。
李侃的诗歌达到现的这样的境界,用不染这句话来概括,是再恰当不过。诗歌作品的高下,其实拼的是一个诗人境界的高下,最终拼的是人。一个人的境界高下,对这个世界,对这尘世,他的胸襟,他的视野,他对生活的把握与领悟,这一切决定作品的高下。
如果诗人是一种职业,可以这样来描述:无论花鸟虫鱼,也无论山川草木,还是河流,以及刮来的风,天上飘浮的云朵,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在他眼里都是有生命的,它们有呼吸,有心跳,有欢乐,有痛苦。诗人的职能就是用眼去看,用耳去听,用心去感受,然后把这些加以表达,打乱语法,打乱正常语言,以正常思维或非正常思维,并以非常微妙的方式呈现出来。
一个诗人如果有大视野,大境界,大胸襟,必出大诗!
2013.5.30—6.5 初稿
2013.6.9—15 四稿
2014.4.12—14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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