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奖金40000元
首届“刘章诗歌奖”评奖启动
以自成一体的当代杰出诗人刘章命名的“刘章诗歌奖”正式启动,由中共河北省兴隆县委、兴隆县人民政府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3部获奖作品(诗集、诗词集、诗歌评论集或诗歌理论专著),每部作品奖金4万元,颁发荣誉证书。每届评选6部提名奖、奖金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中国兴隆·刘章诗歌奖”首届评奖活动现已展开,面向全国征集参评作品。
凡在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个人诗集、诗词集、诗评集或诗歌理论专著,均可参评,时间以2000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出版的相关著作为准。
自即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为参评作品征集时间,10月初评奖揭晓并颁奖。为了公平公正公开,评委实行实名制。
参评者请将3册作品集以快件方式寄到067300河北省兴隆县文广局 “刘章诗歌奖”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猛。联系电话:0314-5051818,18632430721
刘章简介
刘章:1939年生于河北兴隆。1956年开始写作,1962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写新诗、旧体诗词、儿歌、歌词、散文、随笔、评论,五十年来已出版诗文集三十部,诗文多篇被选入大、中、小学课本和读本。歌词《知音歌》获中宣部七届五个一工程奖,组诗《北山恋》获全国首届新诗奖。获省部级奖多次。曾任河北省政协五、六、七届委员,现任中国作协《诗刊》和《中华诗词》编委、河北省诗词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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