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夫趣谈中国诗
关于诗歌的遗存类型,在我看来不外乎有三种。
黛玉葬花式。我们读诗的时候,不难看到诗人的无限感伤,灵魂与肉体的寂寞深重地腐蚀了诗人的身心。深宫怨妇般的忧患与渴望、婚内的亲情和婚外的爱情两者之间的矛盾与冲撞,凝结成诗人、尤其是女性诗人浓浓的情绪。他们并不企图能在诗歌当中找到答案,只想释放而不是解放,只想倾吐而不是倾情,只想埋葬而不是葬送,只是一种暧昧的自慰方式而不是乞求一种安慰。
诗人几乎都在寻觅一生的感动,感动天地、感动人类,甚至感动植物。其实更多的时候,也仅仅是感动自己。
屈原问天式。这种情态,更多的体现于男性公民的诗歌当中。诗歌里面包含的断定、承诺和慰问之类,可能并不可靠。诗歌只能创造一种心态而不是事态,例如一首表情式的诗歌,我们只能从中读到某些意象,却谈不到意向,甚至是零指向。即使一首宣告式的诗歌,又有几多听众能被打动人心?若是一首指令式的诗歌,纵然你表达了某一愿望,谁能惟命是从?诗人所能做的事情,基本就是误导读者把名词读成动词,把动词读成名词。诗歌的功劳,就是把概念性的东西解析成气体,再把气体凝固成石头,再砸自己的脚,让你知道什么是疼。
然后,再像屈原那样,向头顶的天空发几通牢骚。
痴人说梦式,是诗人的宗教意识当中最普通的习惯。在某种程度上,诗人往往会进入非理性的无意识状态里,完全脱离了物理的或物质的客观世界,超生于彻底忘我的精神领域,其自由意志宛如行云流水。但在旁观者眼里,诗人这时候可能处在昏迷状态或者睡眠当中,依赖某些意念像常人那样吃饭、做爱、收割麦子、旅游以及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诗人靠意念实现某个理想的过程,经常会遭遇种种离奇的情节与凶险,完全超越了现实生活。诗人把这些过程复制下来,疑为作诗的一种方式。
我一直认为,诗歌不是科学,不是数学,不是哲学,诗歌只是一种气体,我们只是在这种气体里体验其中的味道。诗人虽然能让自己的心情缤纷有致,又难以排除若隐若现的虚荣与落寞。诗人的宗教意识尽管不成体统,在形式上却有三个显著特征:
一、狗戴帽子。诗人的唯心主义观念强化了诗人的宗教意识,诗歌于是成为诗人的精神寄托,乃至信仰。很多人为写诗而写诗,而且乐此不疲。诗歌其实是一种极端刻薄的文化现象,并非成行的句子都可以视其为诗。很多以为自己是个诗人、和被别人称作诗人的人,或者重复公共情绪不能扣人心弦,或者缺乏陌生词汇难以拴住读者耳目。卖弄词藻的人更是令人惋惜:或者拾片落叶强说愁,或者见到阳光言灿烂,不仅千篇一律,而且空洞无物,在浮华中让人找不着骨头。诗歌里面如果没有筋骨,显然就站不稳,甚至难以伸伸懒腰。
诗句可以虚构,诗情却不能伪造,否则,走的就是绝路。即使你掏尽买路的钱,或者你足以支付买路的钱,也无法抵达柳暗花明的境界。比如我们手里都积累了一些诗友送的诗集,哪些值得收藏,哪些属于废品,实在难以言明。听说有这样一位诗人,他严格要求自己每天最少赋诗一首,还要注明写作日期。如果某天误了诗事,日后他必补写一首。仅仅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心态,就混淆了诗人行径。
二、放屁吹灯。诗歌的价值如何衡量?论字数、论行数,还是论斤两?稿酬一般都以千字为计量单位,诗歌的稿酬也然如此计算,诗人就更加没有理由不憔悴了。
如果艺术不是算术,书画作品为何却按尺寸计费?即使雕塑作品,也因规格不等而价格不等。在诗歌界,名人与名人的风格几乎大同小异,他们只是一不小心成了出头的椽子,可是他们却以为自己乃是什么栋梁。还没等出头的椽子先烂,其它的椽子你追我赶拥将上来,于是一起烂了,烂得唏哩哗啦跌落到尘土上,经常被人以为垃圾。
行人因为脚踏实地,走在路上则往往比某些自命不凡的精神贵族更显强硬,也更醒目。诗歌也许能培养爱情,却不能抚养爱情。诗人乃是行人投到地上的一种身影,一做好事就喘粗气,若做坏事则要戴着面具。企图指点江山,又如放屁吹灯。
三、羊爱上狼。我们知道,羊爱上狼并不是好现象。当羊流着眼泪爱上了狼,就做好了被收尸的准备。当诗人真正爱上诗歌,即为自己选定了葬身之处。
诗人,只有向自己宣战的时候,才会爱上诗歌。因为诗人自从堕落为难民,就开始与自己为敌,并以失败告终。海子就是提前看破了红尘,于是完成了一种跳跃式的冲刺,得与诗歌共进晚餐,实现某种圆满。海子的殉诗之举,即是诗人的悲剧,也是诗人的闹剧。可悲之处在于,诗人浑然不知路在何方,以为无路可行。可叹之处在于,以卧轨的方式挽救诗歌,业等于出卖了诗人的灵魂,仿佛犹大出卖了耶稣。
诗歌不需要挽救。诗歌只是一岁一枯荣,春风吹又生的野草而已。
诗人也不需要挽救。诗人只是爱上狼的羊们,以那一腔浩荡和悲壮,足以安抚自己。
我之所以写诗,就是因为我也爱上了狼。可我又怕被狼吃掉,就干脆冒充狼,想让别人误以为我是狼的同行。我最想看到得场面就是,当我呜哇一声狼嚎,把谁吓一大跳,然后我偷着笑。
其实,诗人无论是狗戴帽子、放屁吹灯,甚或羊爱上狼,都应该像保护自己的眼睛那样保护诗歌,像爱惜自己的孩子那样爱惜诗歌,哪怕我们对某些诗人的品行存有成见。
如果双目失明,我们如何去辨别世界的各种颜色?如何更深刻地感知野外的另一种璀璨?尽管我们的目光也许还很肤浅。何况我们反复读自己的时候,也在渴望被人阅读。
如果学会爱惜孩子,几乎就有资格去理解春华秋实、和生命的律动了。难道我们任凭自己被抽象地风化?尽管诗歌是我们公共的孩子。
我的小兄弟白木认为“有些日子就是用来写诗的。”何三坡鼓吹“向汉语诗歌致敬!”老巢提倡“以诗歌的名义男欢女爱,”都是一种了不起的生活态度。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扭曲他们这种姿势,就像我们没有理由不爱护每一双眼睛,没有理由不宠爱每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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