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上午,我都在努力去调整房间。
调整那些花花草草,和房间的布局。
把白色的满天星,调去月季或是紫绣球的行列。
孩子们只是看着,谁也不会帮忙。
整个上午,我开始把自己的诗词,调整进了小说。
或许这是崇拜或是复制着曹雪芹,可我还没有他那样的情商。
为了能多写一点有关于情感的过场,似乎让朋友看来,有些赤裸,像裸兰。
整整一天,改变,或是搬迁。
我把周祖,搬去了上里塬。伴着一群麻雀,赶在落日之前。
有石椎一样的教堂,纷飞在白顶上的花鸽。教堂的钟声真是有点让人点恐慌,那敲钟人和吉普赛女郎。
这里的人们,习惯了淡淡的花香,浓郁的农耕文化。
一头犁地的黄牛,一头驮水的青背驴,乡间地头,黄灿灿的金针花。
忙碌之余,我被看做是背叛。在籍贯这一栏,填上了关中平原。
面向祖先,我羞愧不已。那些驼铃声声,脚户走货的故事,不是神话。
站在东陵前。偌大的陵墓,花豹子俯卧着。抬望它的毛色,铜铃一般的眼,怯于对话。
垦荒,打猎,射箭。站立在峰巅之上,是一幅挂在床头,身裹虎皮的勇士画像。
“噌”一声弦响。我砰然心跳。
古道上跪倒,一些透明躯壳的羚鹿,或麋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