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诗怎样才能得“鲁奖”
蔡 旭
一、参赛争奖是应该的
4 年一度的“鲁迅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综合性文学奖,被视作权威性的文学最高奖。作为资深体育迷,我把它视同4年一度的全国体育运动会。
尽管“全运会”也有许多毛病,被人呼吁取消与抵制,但仍得到官方与许多民意的支持,说明还是有弊有利的。“鲁奖”应是同等命运,同等待遇。
尽管也有腐败,但文坛与体坛相比于官场与商场,相对还是干净的。
正如“不想当冠军的选手不是好选手”一样,散文诗人申报“鲁奖”并盼望获奖,不但是正常的,而且是应该的。
我对此表示支持。我想多数人都会支持。
虽然口碑比奖杯更重要,但奖杯也还是有价值的。
参赛散文诗人希望自己的努力得到业界与社会的承认。
大多数散文诗人与爱好者,希望有自己的代表站上最高领奖台。
但什么时候参赛,也得把握好。
二、选派最有竞争力的选手
比赛的决定性因素是实力。参赛“鲁奖”关键是看作品质量。
散文诗参赛“鲁奖”不是看单篇作品,而是看作品集,即是说看作家,或说看“选手”。
由于参赛是由个人申报,或由省市作协或出版单位推荐,并不是由散文诗界先行选拔。因此“选派”之说只是指申报人与推荐单位的自我评估。
问题是业界的评估要准确,至少是靠谱。
当前中国散文诗界的主要毛病是自卑自扁,妄自菲薄,自己把自己边缘化。总觉得散文诗界问题与缺憾很多,而精品之作与拔尖作家太少,离鲁迅这座散文诗的巅峰太远。
我想问,当前的诗歌、散文、小说,就没有问题,就有很多震撼之作吗?那些获奖之作全都那么有说服力吗?
其实,问题总是多的,精品总是少的。
而且,精品总是有的。
今年参赛的耿林莽老师的《散文诗六重奏》就被公认为精品。它在终评得到零票,只是因赛制的缺陷与裁判的不公而已。
况且,具备参赛资格并有拿奖希望的,在当今散文诗界,老、中、青都不乏其人。
三、把赛制纠正过来
我想谈一下参赛的战略战术问题。
散文诗是散文形式的诗。它一诞生,就既不是散文,也不是诗了。
散文为体诗为魂。即使它“本质是诗“,但毕竟身体是散文,或者说穿着散文的外衣呀。
因此应理直气壮地认定散文诗是独立文体。
如果认定它是诗的一部分,那么如想参赛“鲁奖“,就得混在诗里评选了。
结果就是,以前长期被拒之“鲁奖”门外,今年与新诗、旧体诗一起评,就遭到排斥与暗算了。
尽管都是跑,但是让长跑选手去参加短跑比赛,会有什么好结果呢?
所以我撰文指出:“让散文诗‘投靠”诗歌,去参加‘诗歌奖”的评选,才是这次比赛失利的实际原因。”
惨痛教训呀!
以什么身份参赛,报名参加哪一项比赛,不同的做法就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散文诗也是得过“鲁奖”的。1998年第一届“鲁奖”,郭风把他的散文诗放进《郭风散文选集》,获得了“散文奖”。这说明当时“散文奖”的裁判不如“诗歌裁判”那么狭隘与小心眼。
而现在要参赛,就得要求“鲁奖”组委会把不公平不合理的奖项设置纠正过来。
就如参赛的杂文与散文,叫“散文杂文奖”一样,散文诗参赛的项目应叫“诗歌散文诗奖”。
这里的前提是,散文诗界自己要统一认识:散文诗是独立文体。
如果不确定“诗歌散文诗奖”,散文诗宁可不参赛。
在受歧视、受排斥的现实情况下,参赛等于白费力,就不必“志在参乎”了。
四、必须重视裁判问题
方针与政策确立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今年“鲁奖”的诗歌评委,由一些写新诗的诗人与一些不知什么人组成。
有散文诗参赛,却没有任何一位散文诗人或散文诗评论家当评委。
让不懂业务的人来当裁判,怎能不吹“嫩哨”、“偏哨”甚至“黑哨”呢?
当然也可以吹“红哨”,又名“官哨”,这是客观存在的。
为了公正与公平,散文诗界应该推荐一批内行的裁判。
够格的散文诗评委也多的是,完全可组成一个“散文诗裁判库”。为了公正与保密,届时随机抽签就是了。
等到有了合理的体制机制与比赛规则,散文诗选手就踊跃报名参赛吧。至于谁能得奖,就要靠自己的实力与努力了。
(2014年9月4——10日,海口)
蔡旭,退休高级编辑,不退休散文诗人。练习散文诗50年,出版《蔡旭散文诗选》、《顺流而下》、《简单的生活》等散文诗集2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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