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芜 发表于 2014-10-13 19:52 如果真要改,《在香港打小人》比《在香港打汉奸》好。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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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灵童 发表于 2014-10-13 19:46 主题太直接了,没有诗意。应该从“米”字入手,建议重点考虑“米高”的引入。如此一来,辐射的面就非常广阔 ...
碧水蓝天 发表于 2014-10-13 19:56 关注,!
微尘含笑 发表于 2014-10-13 19:57 含笑以为作为文学艺术的形式应该考虑别太锋芒,隐忍之中的力量更撼动人心。浅见。
朱荣兴 发表于 2014-10-13 19:59 《在香港打汉奸》,更震撼!!!
琶笛 发表于 2014-10-13 20:02 支持!
康京凌 发表于 2014-10-13 20:02 藏锋不等于无锋
朱荣兴 发表于 2014-10-13 20:10 太隐忍,吊不起看的人胃口
朱荣兴 发表于 2014-10-13 20:15 不能啥都藏,该亮剑了!
郑智得 发表于 2014-10-13 20:17 打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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