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几乎停止了诗歌创作。除了工作和生活上的忙碌以外,大量的时间都是在思考。
我一直在思考,诗歌存在一个“大”和“小”、“上”和“下”的问题。也一直没有结论,没有答案。
诗歌这些年,总是有诗歌事件发生,好像从不寂寞。这些诗歌事件就像是一场场“秀”,这些秀场的主角,无一不是被娱乐和戏谑的对象。海子卧轨顾城砍妻就不说了,络绎不绝的诗人自杀事件不说也罢,近些年的,废话体、梨花体、乌青体、羊羔体、啸天体以及正在喧嚣的秀花体更是欲说还休。
还有每年大大小小的各项诗歌奖项,也热闹非凡。几乎每一项奖项都引起过争议,越是影响大的争议越大。
在我看来,这些诗歌事件几乎没有什么诗歌含量。没有留下什么可靠的诗歌文本。
有吗?——我也曾反反复复地问过自己。
诗歌的社会功能正在逐渐丧失,娱乐功能正在增强是不争的事实。(对于一个写诗前后达20多年的人来讲,不会把娱乐功能作为诗歌的社会功能来看待,绝不!)
歌德体诗歌消亡之后,诗歌还有大我吗?
当越来越多的诗写朝着个性化、隐私化发展,下本身写作也层出不穷,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
太多太多的诗歌关注的不是时代普性问题,而是偏于一隅偏于一己。书写个性的生命体验当然没有错,但为何在这种个性的体验当中为何很少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呢?
很多诗歌在我看来,都只是心情文字,激情文字。有的则是叫嚣文字,泄私愤的文字。更有甚者,是呕吐文字和排泄文字。
这些个性的体验为何不能有更多的普适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呢?如果不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肯定不可能成为经典。
我不排除这些文字局部会有灵光一现。即便这些文字,从诗艺的角度来讲,精彩绝伦,那又如何?我坚持认为,诗歌的境界决定了诗歌文本的终极评价。
诗歌当然不是用来救苦救难的,但诗歌的歌德和教化功能丧失之后,就不能写出大我之境吗?我不知道。
还有一些诗写,乐于引经据典,大抖书袋,但食而不化。这些佶屈聱牙的文字使人望而生畏。这些诗歌在我看来,需要改变仰天向上的姿态。
我不知道,诗歌究竟应该“大”还是“小”,向“上”还是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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