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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不是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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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6 2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余秀华一夜走红。当余秀华声名鹊起的时候,我还相当淡定地读了她的诗《穿过大半个中囯去睡你》和《我爱你》,那时还当场发作了职业病,满诗歌里找亮点,我找到了“摁”的妙处。我隆重地向同仁做了推荐,同仁对余秀华的褒贬丝毫没有影响我对余秀华的看法。后来陆续见有人把余秀华捧上了天,接着陆陆续续看到有人将她摁翻在地,恨不能将她一棍子打死。终于有人将余诗鉴定为“荡妇体”,和“乌青体”并列成为人们谈笑的话题,似乎一场闹剧应该渐近尾声,我希望这场闹剧很快落下帷幕。
        我始终觉得,自己一个肢体与头脑以及心灵还算健全的人,应该有几分涵养,不应该随波逐流地去对一个身心都有点缺陷的人说短论长,但毕竟自己的修养还不到火候,还不能自觉恪守“隐恶扬善”的圣人法则,面对余秀华及其诗歌还有媒体,做不到装聋卖哑。我还有一些朋友和学生需要提醒,免得面对余秀华乱了方寸。我觉得自己有责任站出来说几句话:余秀华不是正能量,余秀华是一种现象,余秀华是一种非正常非理性非完美的错乱现象。
        诗歌领域文学界频频出过一些引发人们精神地震的作品。譬如当年舒婷的《致橡树》,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还有贾平凹的《废都》,还有必要提一提莫言的《十三步》。这些作品都曾因颠覆了人们的传统思想,打开了人性的大门而引发巨大争议。但是赤裸裸地“穿过大半个中国”去办那点事的人,余秀华可谓“亘古第一人”,错乱的认知才有错乱的表达。我想对余秀华说,虽说“睡谁”是自己的心意,但有道德和法理横在那里,公然背弃社会公德大声呼吁自己的需求,三个字:不合适。
        奉劝余秀华还是从诗歌里分一点温情给自己的丈夫,毕竟一个身体健全的人忽略妻子的身体缺陷,放低尊严穿过世俗入赘是需要勇气的。虽说这种勇气是生活刺激了人的本能,但牵手定是想缘定终生,余秀华还是给他三分尊重吧。
         从某种意义上讲,诗歌本不是什么好东西。海子写诗,写到卧轨自杀;顾城写诗,写到砍人上吊!中国宋代的苏轼写诗写出了“乌台诗案”进了牢狱;外国的诗人普希金写诗写到挥剑与人生死决斗!更有那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写诗写到和猪对酌,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写诗写到醉酒裸奔,还有那唐代大诗人李白写诗写到酗酒戏皇娘差点脑袋搬家,清朝的翰林官徐骏写诗写到人头落地,竟然全是因为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句破诗“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写诗的人貌似绝大多数喜欢放浪形骸,搜心挖胆挤出几句人家看不懂的句子就觉得怀才不遇!其实,一个诗人的诗情不理智地泛滥绝非好事,如果因为写几句别人没想到或者想到了不敢说或者不好意思说的,于是就沾沾自喜起来,大有傲视天下人的架势:“姑奶奶就写自己的诗”,然后又不顾清高了,左一本《摇摇晃晃的人间》,又一本《月光照在左手上》,招徕不长脑子的人前来哄抢或围观,谁去推波助澜谁就和余诗人是一样的!
        话题再回到余秀华睡谁上。睡谁那是她的权力和自由,只要不是随随便便,不惹出事就行。潘金莲睡了大户,又睡了武大郎,再睡了西门庆,终于睡出了“血溅鸳鸯楼”。余秀华如果知道这一点,就知道自己的愿望“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很美好”,但是“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会很糟糕!一大群体格健全的男男女女,放下手里的正事不干,围观余秀华,围观余秀华写着诗”去睡谁“。就有点不正常。大批丧德的各级官员,到”天上人间“睡小姐”,包什么养什么的,败坏了党纪国法,逮一个办一个,中央有纪律。那么,无所事事或者放下正事热衷于余秀华睡谁的人,是不是也应该“约谈”或者采取一些必要手段以示警喻?
        我看到有段文字提到余秀华在中国人民大学礼堂当众颂诗,还有余秀华自己披露的:“记者来了,兔子死了”,终于知道了中国诗歌的苍白和媒体的无聊和记者的水准。吃完兔子肉抹抹嘴然后来点带着兔子味道的评论,这样的推举可信吗?居然有人就信了,就跟风了。现在“ 巴巴地活着”的,还有许多时间把自己放进阳光里“像放一块陈皮”,也算幸福;倒是那些没有电脑,没有兔子,没有诗歌,没有任何文化气息,甚至还没有起码的温饱的角落,才应该是记者关注的焦点和众人目光云集的所在。
          我记得有个小故事说的是秀才、官员、商人、农人一人一句咏雪。第一个触景生情说“大雪纷纷坠地”,第二个开始溜须拍马说“本是皇家的瑞气”,第三个有恃无恐说“下它三年何妨”,第四个火冒三丈说“放你妈的狗屁‘!诗歌如果堕落到”放狗屁“的地步,诗歌应该死了,这样的诗人也应该活埋了,否则流毒于世,成为盲从者的精神的”海洛因“,轻则荒芜心灵,重则麻痹灵魂,所以诗歌是讲究品位的。诗歌无品就无味。
        小草无名,一样绿了春天;大雪无痕。一样遮蔽污垢;正如我一贯默默无闻,一样有自己高贵的精神家园!余秀华也一样,她写诗,她出书,她出名,她受尊重都是一件正常的事。但是如果把她生生炒作成另类的“凤姐”,让“乌青体”与“荡妇体”旋转着中国人的心智,那就会“贼俗”、“贼恶”、“贼差”,起码暴露出国人的弱智,媒体的无良,诗歌的堕落,道德的滑坡。
         在这个卖诗不如卖身来钱快的时代,诗歌的处境本是已经相当尴尬,若是诗歌再以“媚俗”的姿态出现是相当可怜的,诗歌的未来也是很危险的,折射的世风也是骇人听闻的,国人的精神世界也是堪忧的。文艺的方向,历来是以鞭挞丑恶,呼唤正义,讴歌美好为主旋律,诗歌的使命不应局限在张扬个性,更应该定位在引领精神的深度完善和荡涤心灵的澄澈度的层面上。“诗刊”隆重推介余秀华,将其从民间引入官方,有点蚊子咬大炮,冒着粉身碎骨的危险就是为了嗅一阵烟味。中国的诗歌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吗?到了靠几个草根撑乎门面的地步!我有时就不以君子之腹做出如此猜度:是不是借一些噱头招引众人对诗歌的热衷,借余秀华的悲欢谋自己的经济卖点?正如大街上有人殴斗众人也要围观一样,凑热闹看闲点是本能。余秀华的微信被刷屏以及博客粉丝剧增,与上述现象同出一撤。每一个事件都会有始作俑者,为了达到某种效果,拿一个草根诗人“开涮”,对余秀华来说本身就不公平。
       对余秀华的诗,某些人千万不要再一味片面强调“大众的”“流行的”“就是好的”之类。须知,感冒也是流行的,曾经的非典、禽流感还是世界的,那令全世界至今谈之色变的“登革热”|
“埃博拉”不让它流行它也拼命要流行!所以面对流行的东西也要有起码的辨别意识和智慧。
       文艺不是同情人的阵地,文艺也不是解救贫困的工具,恻隐之心与挖掘美感历来是两码事。余秀华写诗自娱本是一件高雅的事,用诗赚取生活来源也无可厚非,但是不辨是非盲目吹捧就很可笑,良莠不分盲目追随就很无聊,要是照抄照搬极力效仿就很危险。毕竟“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要“一路在枪口”!

http://blog.sina.com.cn/u/367249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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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2-6 21:53 | 只看该作者
中华艺人自古崇尚德艺双馨甚至人品高于艺品。我们家乡是书画艺术之乡,但人品有问题的书法作品再好,也无人愿意挂他的字画于厅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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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2-6 21:56 | 只看该作者
虽说“睡谁”是自己的心意,但有道德和法理横在那里,公然背弃社会公德大声呼吁自己的需求,三个字:不合适。


赞。谁不同意的。让余睡睡她丈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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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2-6 22:05 | 只看该作者
“大批丧德的各级官员,到”天上人间“睡小姐”,包什么养什么的,败坏了党纪国法,逮一个办一个,中央有纪律。那么,无所事事或者放下正事热衷于余秀华睡谁的人,是不是也应该“约谈”或者采取一些必要手段以示警喻?”

与中央精神符合,义正辞严。楼主心怀天下,中国梦不是梦,必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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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2-6 22:07 | 只看该作者
赞同。学习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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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2-6 22:15 | 只看该作者
诗歌的使命不应局限在张扬个性,更应该定位在引领精神的深度完善和荡涤心灵的澄澈度的层面上。“诗刊”隆重推介余秀华,将其从民间引入官方,有点蚊子咬大炮,冒着粉身碎骨的危险就是为了嗅一阵烟味。中国的诗歌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吗?到了靠几个草根撑乎门面的地步!我有时就不以君子之腹做出如此猜度:是不是借一些噱头招引众人对诗歌的热衷,借余秀华的悲欢谋自己的经济卖点?正如大街上有人殴斗众人也要围观一样,凑热闹看闲点是本能。余秀华的微信被刷屏以及博客粉丝剧增,与上述现象同出一撤。每一个事件都会有始作俑者,为了达到某种效果,拿一个草根诗人“开涮”,对余秀华来说本身就不公平。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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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2-6 22: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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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2-6 22:16 | 只看该作者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6 21:56
虽说“睡谁”是自己的心意,但有道德和法理横在那里,公然背弃社会公德大声呼吁自己的需求,三个字:不合适 ...

睡诗就是公然嚷嚷着的意淫,确实有辱诗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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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2-6 22:19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也想写一篇这种主题的文章,可是内心对国人真的失望到极点了,我觉得完了,无法拯救,我懒得起笔。可是看到楼主积极奋起,我决心不做麻木的看客。每一个发出抗睡的声音我都支持。我做我所能做的,我拒绝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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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2-6 22:19 | 只看该作者
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呢?难道中国民众,真性饥渴到需要意淫安慰的时候了。为什么要用这首诗作为她的代表作?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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