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颖 发表于 2015-3-12 21:30 判你给姐做一辈子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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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儿 发表于 2015-3-12 21:03 本人2014年在《诗歌周刊》发表作品7次 1、融 (1首)诗歌 《诗歌周刊》第 ...
王丽颖 发表于 2015-3-12 17:29 歆姐姐好,相信歆姐是读懂我的人,也是爱我的人才和我说话,妹虽为女子,但心直口快,嫉恶如仇,是非 ...
鲁橹 发表于 2015-3-13 10:14
刘郎 发表于 2015-3-12 21:47 我考虑了好久,发现没有拒绝的理由…………好吧,我就不上诉了……反正怎么也当不了哥……嗬嗬嗬嗬嗬……
叔苴妹子 发表于 2015-3-12 20:31 丽丽宣布退出,有些意外。不知何出此言。 但你这样妄自菲薄,何苦呢! 深表遗憾~拥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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