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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组活动] 群组运行机制初稿(成员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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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0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夜1969 于 2014-12-18 22:50 编辑
' F6 E: a: Q' r& \; }% _8 s, L+ C
       目前的诗歌培训班虽然依然在运转,但是说实话,管理上是十分混乱的。焦点之一就是管理权限问题。许多新成员发帖不注意栏目,而我们几个群主因为种种原因也没有得到相应的权限,没法编辑改动帖子,造成栏目发帖秩序比较混乱。
8 o) k! v+ Y2 V( }" E       我置顶这个帖子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大家发帖的时候,尽量不要发在【作品展示】栏目,已经发在这个栏目里面的帖子,请大家根据培训班帖子晋升程序,重新编辑发在【作品点评】栏目,得到认可后再提升帖子。以上,请大家相互转告周知。谢谢配合!!(以下是原帖); Q; t" c' f4 V3 Y! c2 P. f% C
  o8 f9 \' p# S
' Q5 [* J) D3 h) n2 O: W+ X. f
      目前,我们《诗歌培训班》的成员渐渐多起来了,各项活动也应该渐入轨道了。为了促进成员间积极开展有益的交流活动,现将群组运行机制暂定如下:/ i  l5 u, X& z; w1 ^/ v; `8 w( o+ V
      1、发稿荐稿程序:成员作品一律在【作品点评】栏目发帖,参与集体点评修改。修改定型后的优秀作品移动至【作品展示】栏目进行展示,最终形成推荐稿移动至【作品推荐】栏目,作为我们群内优秀作品储备,同时也作为向《诗歌周刊》之类刊物荐稿备用。
9 Z* C0 g, l& ]6 n+ S/ l4 i! Q      2、成员晋级程序:群组内部成员实行以作品定星级的原则,以成员作品进入【作品展示】及【作品推荐】栏目的数量做为暂行依据(具体数量稍后再议)。群组成员及优秀作品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前,暂时只在群组内部开展创作研讨、作品点评、创作比赛等写作水平提升活动,不计划进行任何社会活动。" u4 V  |  l2 F' c) A) \& b" Q6 k
      3、交流指导程序:我们群组实行的是群策群力的交流指导原则,群组每个成员都有指导其他成员的义务,也有接受其他成员指导的权力。每个人要尽量多地尽到自己的职责,在能够上网的情况下,积极发帖回帖,及时对其他成员的作品进行点评,同时也接受其他成员对自己作品的点评交流,并积极开展有益的探讨活动。对交流探讨比较活跃、水平质量较高的成员,我们将适时给予一定的荣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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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流派网既有规定,群组推荐作品的范围为:在群组内部首发,且在其他地方没有发表过的作品(包括流派网的原创诗歌栏目)。这是为了保护群组对作品首发版权的拥有权,是件好事,对推动群组的发展有益。所以,希望大家有作品需要群组推荐的话,最好按照要求在群组内发表,除此外勿在别处发表,并在发帖标题注明“原创首发”字样。这样的帖子群组优先推荐。
' M5 e4 e1 A. q/ ^  ~0 D; c
      为了促进《诗歌培训班》的正常发展,我们将根据成员发展和发帖量等情况,不定期增设群组管理人员,对成员发帖、点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5 f& \0 V4 b. m8 ~: j1 c
      其它未尽事宜,以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2 |# M& O0 o& {' e! V

* o4 f7 t. M7 G+ ]/ g                                                                            2012年6月28日凌晨2时于商洛。
5 t+ @0 x: O: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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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6-28 08:21 | 只看该作者
你真的很认真,喜欢这样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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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09:11 | 只看该作者
念旗 发表于 2012-6-28 08:21 & B+ P. E% U" ]. f
你真的很认真,喜欢这样的老师。
+ d2 }4 p/ }* `1 Z4 P6 H
别客气,我们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我的文字里面也说了,我们群组实行的是群策群力的交流指导原则,每个人都既是学员也是老师的。呵呵,握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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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6-28 10: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希望大家一同来遵守,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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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12:19 | 只看该作者
金陵一片云 发表于 2012-6-28 10:45 . Q; W& }! p1 A* m( f+ D
支持!希望大家一同来遵守,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 B0 v9 x/ [9 R+ ~是这样的,大家一同来出力,我们群组才能兴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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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8-17 13:39 | 只看该作者
好老师啊!谢谢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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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2-1 12:36 | 只看该作者
这帖子沉太低了,许多新入群组的诗友可能没看到,提一下.希望大家都来遵守.
8 x3 O$ V4 i: y. ?& v成员作品一律在【作品点评】栏目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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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2-1 16:08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啦!这样有序管理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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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2-1 19:44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注意成员必读,刚刚看到,以后就知道了。不妥之处,见谅!谢谢老师们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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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2-16 00:5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夜!问候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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