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04|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海南文学创作激励办法(2012年试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省没有专业作家建制,作家大多忙于本职工作和生计操劳,业余创作相当艰苦。为了有针对性地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作家的创作热情,鼓舞他们多出作品,多出精品,共同构建海南文学的繁荣局面,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全国性专业文学奖的作者的奖励办法:对于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作者给予30000元鼓励。对于获得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冯牧文学奖、庄重文文学奖的作者给予10000元鼓励。
二、在专业文学期刊发表文学作品奖励办法:凡在全国文学类中文核心期刊(名录附后)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转载的原创文学作品,一年之内字数累计在5000字以上(诗歌5首或125行以上)者,其作者可获1000元鼓励;字数累计在30000字以上(诗歌30首或750行以上)者,其作者可获2000元鼓励;字数累计在50000字以上(诗歌50首或1200行以上)者,其作者可获3000元鼓励;字数累计在100000字以上(诗歌100首或2500行以上)者,其作者可获5000元鼓励;5000元为最高上限。同篇作品发表在不同刊物上不重复计数。
三、以上两项奖励的受奖者,都必须是海南省作家协会会员。由符合条件的作者本人向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处申报,申报时间为当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四、省作协创联处负责审核和经费发放。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席团。
六、本办法试行一年后再修订。
中国文学作品类中文核心期刊名录





收获
天涯
当代
上海文学
人民文学
钟山
小说月报·原创版
十月
北京文学·原创
花城
中国作家
长城
小说界
芙蓉
清明
诗刊
江南
长江文艺
芒种
作家
山花
短篇小说·原创作品版



源引自《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2-6-29 14:34 | 只看该作者
由符合条件的作者本人向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处申报,申报时间为当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什么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6-29 20:33 | 只看该作者
必须是海南省的作协会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20:35 | 只看该作者
乐冰 发表于 2012-6-29 20:33
必须是海南省的作协会员。

是的!偶不加任何协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6-29 20:36 | 只看该作者
兄弟好快啊,这个文件前天才发的。只针对海南省作协会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20:38 | 只看该作者
乐冰 发表于 2012-6-29 20:36
兄弟好快啊,这个文件前天才发的。只针对海南省作协会员。

一直关注,只可惜非会员不受欢迎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6-29 20:41 | 只看该作者
我爱我自己 发表于 2012-6-29 20:38
一直关注,只可惜非会员不受欢迎罢了。

我也觉得规定不合理。作协也是穷单位,经费有限。内部文件发在这有点不太适合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20:44 | 只看该作者
乐冰 发表于 2012-6-29 20:41
我也觉得规定不合理。作协也是穷单位,经费有限。内部文件发在这有点不太适合吧?

除了有学习借鉴外,没有其它意义。应该也不会有别的负面影响,所以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6-30 00:31 | 只看该作者
发就发了,或许对别人也有借鉴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4-5-10 23:42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