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心 发表于 2015-5-9 20:35 以后我也这样赠书得了 看来得跟进时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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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 发表于 2015-5-9 20:40 支持!毕竟你出书花了钱,知识也是劳动所得,这样更具价值!
胡蝶 发表于 2015-5-9 20:44 不过我的第一本书基本送人了,没有要一分钱,先打知名度,再提高诗的质量,如出第二本就准备“到付”,不是 ...
莫扎特 发表于 2015-5-9 21:56 赞成两位老师观点!其实这种双向交流,才更体现尊重,不管钱多钱少。
蛇珠 发表于 2015-5-9 21:50 理应如此! 出口索要的人应该一同付邮资与书费!
美好语感 发表于 2015-5-9 21:26 悦读!周末快乐!
浮山雨 发表于 2015-5-9 21:42 小事情 引出新观念 学习
招小波 发表于 2015-5-9 22:03 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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