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野雪 于 2015-12-7 10:09 编辑
如何呈现真理的美妙
-评许军的诗《黄昏时,途经一座城市》
评论人:野雪
诗人介绍:许军,原籍浙江,现居苏州。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见于《诗刊》《星星》《诗歌月刊》《诗选刊》《诗探索》《诗潮》《诗林》《绿风》《扬子江诗刊》《人民文学》《青年文学》《北京文学》《天津文学》《山东文学》《四川文学》《北方文学》《长江文艺》《时代文学》《鸭绿江》《青海湖》《延河》《黄河》《草原》《青年作家》等。诗歌入选《中国当代诗库》《中国年度诗歌》《中国当代诗歌导读》《21世纪中国最佳诗歌》《中国诗歌排行榜》《中国最佳网络诗歌》《最适合中学生阅读诗歌年选》《中国最佳诗选》等选本。出版诗集《66首诗与11幅画》《低吟》《吴越叙事:乡村书》。
黄昏时,途经一座城市
□许军
黄昏时途经一座城市
浓浓的夜色
开始在心头迅速弥漫
我梦见过
这座城市的春天和花园
梦见过
它已远逝的流水和明灯
好梦与怀念
使我的心易碎如一块玻璃
初秋的黄昏
我打这座一派迷离的城市
默默地经过
但不唱出心中的恋歌
【点评】真理的美妙,不在于让你看到、听到,而在于如何让你接受到。艺术,应是让人接受真理美妙的最佳途径。作为艺术的掌门人,诗歌最擅长此道。一直认为,完美的东西一定离艺术较远,缺憾才是艺术的最美。好诗,同样也是不完美的。一个轻轻的叹息、一道撕心的呐喊、一次羞涩的回忆等等,可能通过艺术呈现出来,都只能是一个美妙的片段。
许军的《黄昏时,途经一座城市》这首诗,就抓住了生活中一个小小的片段,把自己内心的那份叹息轻轻地呈现出来。那是一份怎样的叹息?为何叹息?初秋的黄昏,却是浓浓的夜色,是诗人的内心历史梦想的破灭,还是漫延城市里雾霾让人感受到现实的残酷,诗人只是用物象在说内心的感受,免去了情景的重设,符合诗的留白本质属性。两个“梦见过",一个或许是历史文化传承下来的印痕,一个或许是现代城市化进程对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破坏之感伤。诗人,其实什么也未说,这一点现代诗与旧体诗有共同之处。旧体诗依赖平仄韵律,通过读者吟诵的发音,可以读出诗背后的情绪。现代诗依靠意象和留白,读者从中发现诗背后的声音。
不说也是说,不唱胜似唱。这里的唱,不是颂歌,而是内心痛苦发不出来的吟唱。“我打这座一派迷离的城市/默默地经过/但不唱出心中的恋歌”,诗人没有说打马经过,呵呵,现代人谁还骑马?有些诗人喜爱用过去意象写诗,只能让今人反胃。诗人许军整首诗完全用现代语言,甚至有些饶口的个人化语言呈现了这份情绪、这片叹息、这段感受,轻轻地渗透到读者的情感神经中去。
打中我的诗,我个人归为好诗类。正如前面交待,好诗并非完美的诗。对这首诗,我个人还是有两点建议:一是省略首句,题目已交待,不必重复;二是末句首字“但"去掉,没有但字转折效果更自然生动。一己之见,仅作参考。
20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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