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赴遥远的孤独大宴酣畅千古 ──读高世现《鸿门宴》
吕小品
这些天,《鸿门宴》在中国诗歌流派网引出两种沸扬的声音,似乎刘项大军都到场了,确实热闹。先按不表。 我也来个先批后评吧。 先批。一、语调过于激昂,以致于弦断丝崩而不自知;二、修辞过多,典故过多;三、发散式思维,点太多。但某些地方还算应付裕如。批,批得值得,评也评得值得。 再评。 我想要问的是,《鸿门宴》是一首关于楚汉战争题材的诗吗,显然不是。如果再用诗还复历史场景有现实意义吗,没有,偏偏其最可贵之处就是跳脱出了以往历史以突出战争场面为主的窠臼,而高世现则是以我与自我的孤独制造了最主要的矛盾冲突,继而引出“向我的孤独谢罪”的主题思想。“肆无忌惮的宴请一场剽悍的大雪”,劈头一句,以一场大雪之高寒铺张出他深陷而不自拔的孤独,高处不胜寒啊,陈子昂在幽州台上,“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这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这是一种无人理解的孤独;还有李白“长啸梁甫吟,何时见阳春”,这是一种空负壮志无法实现的孤独; 辛弃疾“把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这是一种缺少知音的孤独。而如今诗人高世现“宴请一场剽悍的大雪”来赴宴,比之项羽邀请刘邦刺激多了,霸气之下,他看到的是“宇宙如巨冰柜的胃口急冻,零下的历史”,而他置身处地的再也不是楚汉之地,他妄想的是“让我一个人回到鸿蒙的门”。《庄子·在宥》对鸿蒙有言:“云将东游,过扶摇之枝,而适遭鸿蒙。” 诗人宴请一场剽悍的大雪为纵,再回到鸿蒙为横,可见这个孤独的“形”是何等庞大。经纬纵横之间,孤独去来自如敏捷地与天地万物和历史交感对话,层出不穷的历史典故和语象挣脱时空羁绊,抵达现实纸面。这是放逐自我的孤独,在这里孤独也可拆开来,孤为王,独为占有,我所游兮,鸿蒙之大荒,我们似乎看到,这个高高痩瘦的诗人,若入无人之境。可他也仅仅去哪转个圈就回来了,“不必是冰川世纪的饭局,混沌大餐,也不必是西元前的晚餐,”视阈辽阔的诗人,心胸清朗的诗人,这是?!“古老的东方——还是我念念不忘随身听的电量,”出门在外,随身听是孤独旅行者的携带品,大家都知道随身听是一种存放音乐文件的存储媒质,但诗人却把“古老的东方”当成它的电量。这电量是悠久的,这孤独也是旷世的。所以,“我”肆无忌惮:
今夜我必须在场
今夜,神必须逃离高岗,今夜我必须胆大包天
不动一兵一卒,不掀翻一桌一凳
不碰飞任何一条大江大河
今夜我必须把这碗不惊动任何时空的大海
一干而净。我的心必须干干净净,一分一秒
没有战乱,我的对面没有刘邦
没有范增献计,项庄舞剑,我没有对手
今夜我必须自斟自饮,对我的孤独谢罪。
高世现的那份张扬、豪气是以自我为根本的,他的文本是激荡的、动荡的,以一句掠夺一句、以一行侵占一行,真正引动他诗兴的绝不是什么酒气,而是实实在在的心中孤狂之气。面对喧嚣的历史,高世现兀然一身站了出来,他是孤独的。他的诗中酣畅恣肆的语言,蓬勃诡谲的想象力,别出心裁的解构,都令人侧目。如果这首读起来有些酣畅淋漓的诗,就说是酒后干嚎出来的,是毫无根据的判断。他的作品里那种狂飚式的句子所带来的破坏性,让人几疑是文字的废墟。在总体维度方面,也可以说,是诗人“借诗还魂”,借鸿门之地,产下孤独之身。“我的对面没有刘邦,没有范增献计,项庄舞剑,我没有对手,”注意,这里的“我”也非楚霸王项羽,而是“孤”本色,让“独”快感,对着“有特色的刘邦”,最后的反讽,如一束聚光灯打在“孤独”的身上。“不动一兵一卒,不掀翻一桌一凳”,仿佛一下子聚焦到一点上了,孤独就是这被聚焦的圆点,时间是直径,而诗人就在这个只有他一个人的大圈子向自己谢罪。“今夜我必须自斟自饮,对我的孤独谢罪。”在这首诗中一共出现了两次,显然是诗人故意安排的。为什么要“谢罪”?而且是向自己一直妄自尊大的孤独来“谢罪”,或许“影响的焦虑”作祟之下,历史继续充当他绕不开的罪恶感,而孤独的诗人身上的孤独则充当了替罪羊。自己向自己谢罪,或将历史犯下的罪独揽过来,这,需要一种胸襟。当今诗人最缺什么,我以为就是,胸襟。 “今夜我必须把这碗大海一干而净。”诗人肯定了自己的海量,也肯定了自己的孤独是个庞然大物,在这里可以看出诗人拥有“让熟悉的更熟悉,陌生的更陌生”的浩大能量,可以不断将词语陌生化。为了达到自我感受到的大孤独的精神境界,诗人把大海也喝干,让一切露骨的大真,不断通过自我陶醉的方式,展示孤独的大词的写作的限度——整首诗的大词数不胜数,所以看不进去的读者有可能误解为词藻空洞的堆砌,而诗人平和而坦然地写下,他命一般的大词:万物、宇宙、历史、鸿蒙、世纪、混沌、西元前、东方、千山、全世界、银河系、太阳系,以这些大词对垒他一个的孤独,我是读着多么痛。所有这些大词,读懂了它的人会感到一个巨大的生命磁场,读不懂它的人会看到一个巨大的垃圾场。为什么他胆敢去写这样近乎“孤芳自赏”的句子,为什么他胆敢去写这些近乎“发酒疯”的句子,因为他太孤独了,孤独得他自我雪藏了22年在34岁才在诗歌圈露面,孤独得他写了近八年还在不停息的疯狂只写一首诗,孤独得他这十年朝8晚11的上班过着画地为牢的生活(在他一些回贴与私下询问得知),可以说这首《鸿门宴》基本反映客观现实上侧重从主观内心世界出发,抒发了他对理想世界的热烈追求,用豪气到几乎让人断气的语言、霸气到几乎让人丧气的想象和大气到几乎让人没力气再读下去的夸张的手法来渲泄心中憋了百年的孤独,它意味着自我澎湃、自我辽阔、自我刚烈、自我力量、自我狂热、自我义气等。在“血性”的刺激下,这首《鸿门宴》,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喷出来的,吐出来的,甚至是呕出来的,连心都呕出来了。
一侧耳就有了将军令,一弹指就有了广陵散
一仰头就有了乌有之乡,我的对面
全是空案空座,王霸都自刎了,
诗人都投江、卧轨了,再无英雄怒叱,
再无美人娇嗔,慷慨从来不曾这么慷慨于我的爱
《鸿门宴》就是一曲孤独的自我交响,同样也是一部个人生命的黑白默片。宫白云说是高世现的“鸿门宴”是“一个人的精神盛宴”,信然。韩庆成道出“孤独的诗人在天地万物、历史现实中寻找自我、演绎自我乃至锤炼自我,我是我,我又不是我,我是真实的,又是虚妄的……”,也信然。为此,必须要注意到诗人在《鸿门宴》中的精神自况:“一侧耳就有了将军令,一弹指就有了广陵散”;诗人那种近乎自颠自狂者的姿态,可以使其横眉冷对整个历史,可以使其始终保持义无反顾的独立精神,并最终建构属于纯粹意义上的“自我形象”。当然,如果由此判断高世现的诗歌写实没有时代写实气息,却必将陷入另一种“误读”。关于“诗歌与当下”的廉价论说仍然在继续。其实他的“当下”就是以自我感知的方式完成了今与古的转换,“我的右手跟我左手化干戈,我的前脚为后脚送玉帛,我退三步,世界,就用海阔天空为我加冕,还有什么让我不痛快,来,要拼就拼爹、拼马爹利XO——这一杯豪气不请自来,这一杯我和自己称兄道弟,”而在这种亦今亦古的抒情中,高世现更多追求的只是诗歌的奏黄钟歌大吕的效应,以及由此呈现出来的悲悯、高蹈的写作精神。诗人大解说的一句话:“我的诗不是基于生活真实,而是源于思维的创造活动,我非常乐于创造出存在和不存在的反客观事物,来丰富这个世界。在我看来,创造一个虚拟世界比主宰一个世界更重要”,可以对号入座──《鸿门宴》这个文本。是啊,过去的历史可以在对今天说话,历史就没有死去,一切历史都是当下史。而《鸿门宴》所给出的历史的厚度,感情的强度,丰盈想象的力度,修辞才智的广度,对整体结构统驭的高度,都得到了精彩的发挥和独特的运用。在这一整体趋势下,诗人的才华也逐渐倾斜为现实的抗争、尊严的叩问以及洞见世相的能力。
如此说下去,《鸿门宴》倒成了一首好诗,是,它是,一首还有小小缺点的好诗。喜欢它的人只有一个理由,它是一首诗,不喜欢它的人可以找出一千个理由,它是一堆字词,该继续的,继续,但并不影响它独立于文本之上的大孤独的的恢宏塑像,里边可以还有许多密码留给了后人去破译。
到2016年,中国新诗也仅仅才100年,而目前真正的“经典”和“大师”均未出现,我们对《鸿门宴》责全求备也仅仅是愿望上的。高世现的写作一直以独特的自我走向广阔的诗意空间,而《魂魄九歌》则一直是他以诗为自己招魂而拼命的事情,只不过,《魂魄九歌》他放出笼的章节也不多,我们也不必将《魂魄九歌》牵扯入《鸿门宴》的解读,《魂魄九歌》最终能不能得到读者们所认可我们也不必去预言。我们也不能单从《鸿门宴》一章引诗去预见《魂魄九歌》全部,还是单言《鸿门宴》吧。而这一节《鸿门宴》,也不能以历史上的“鸿门宴”与之对照,它显然不是写历史,但也绝非仅抒一已之怀。其实,早在90年代诗歌在“个人”日益走向封闭、曲高和寡之后的内耗中,已经产生了“自我”的危机。如今,诗人却很冒险的闯入“自我的抒情”,把“我的大孤独”推举到无以复加的极致,我们看到诗人心灵的高度自由张扬,自我本性的淋漓挥发,以及精神灵魂的全然开放,很容易把读者带到“读过了痛快了爽了就没有了”的误区,很多读者也只读出了“大气”、“豪气”,甚至是读到一堆语言垃圾的“臭气”。其实,也是上面我所提到大量的大词给人造成的错觉,成为这首诗的争论点之一。其实,《鸿门宴》的语言将大大剌激我们近于麻木的语言神经中枢:在貌似前仆后不能继、柳暗花不再明、词穷意尽的地方,它以长驱直进的狂思和排山倒海的想象,强行打破了天与人、我与物、现象与本质、主观与客观、有限与无限、时间与空间等二分法、因缘论,通过直捷体验,领悟自我一一本我一一超我一体的妙谛,颠覆了强制性时空准则和历史轨迹,成为一种以穿越、看透,顿悟为特点的灵感思维,一念之后,万我冥合,还可以通向灵视之我、灵听之我、灵嗅之我、灵觉之我、灵触之我、灵昧之我,彼此地串门儿。这就是《鸿门宴》中“我”的混沌,这正是诗的状态。“我”在《鸿门宴》中多达41次的出现,达到了惊心触目的程度,而这个无滞无碍的我、大情大性的我,在我和我荡然澄净的交流中,主体提升了悟性一一最终达到一种“一侧耳就有了将军令,一弹指就有了广陵散,一仰头就有了乌有之乡”,豁然贯通,心领神会的境界。也正是这反复、复沓出现的41个“我”,最终都被对矛盾中的孤独、排他中的孤独、因果中的孤独一一瓦解。“我”的一次次“入侵”,也诗意地展示诗人对“孤独”的困窘、反抗、锤炼、升华和享受。但所有的修辞,都是双刃刀,如此繁富的使用,也让人怀疑,这是花拳绣腿。肯定,再否定,诗人是有辜的,而诗歌是无辜的。但这也是一件合乎情理的事情。从这种超文本来看,毫无疑问,高世现是一个默默探索并饱含激情的诗人,同样以激扬文字见长的有福建诗人汤养宗、北京诗人愈心、辽宁诗人巴音博罗、四川诗人哑石,他们的文本全方位引入超心灵体验,大规模开启超感情直觉和超感觉灵感。汤养宗说:“诗歌是一个疯狂的平衡术”。在《鸿门宴》无疑我们也看到了诗人对大词使用的内驱力,以及对音韵、色调、节奏的把控,那就是疯狂的平衡术。
回顾90年代以来的诗歌,我们必须承认诗歌写作已经逐渐远离了“诗歌本质上是抒情的”这一古老命题。现在一看见有人“抒情”,以“口语”写作的会嗤之“无限制地堆砌语言能指符号,意淫式写作”,以“叙事性”写作的会哂之“脱离现实意义”,其实,井水有井水的好,河水也有河水的好,海水也有海水的好。但我发觉《鸿门宴》的“抒情性”是有区别的,他将个我在时空宇宙中关于生命和孤独的本体性思考力度和终极性的追问语速炼成一道闪电,在繁复深邃的想像空间中被空前的张扬和凸现出来两个字:神思。 的确,进入神思,得动用神的头脑。“神的语言”并非是让人不知所云,更非神化诗人,针对“拟人”的修辞方法,我想高世现似乎发明了一种“拟神” 的修辞方法,这是需要由“人的超强的想象力”去完成,这个想象可以说是现成没有的一种修辞和语言情况,反过来,通过“拟神”,也可“命名”神思所至的“新万物”,用这种超尘脱俗的从内心和宇宙合一的眼力来观照整个时空,这时辰诗人想回到鸿蒙,鸿蒙的门就会自动为他打开,这时辰诗人想回到创世纪去赴诸神的饭局,“混沌大餐”早就有一双无形的手已经为他准备好。某种意义上,高世现的诗歌恰好为我上述话语提供了一种代表性版本。 今夜,我要邀请我的心出来舞剑,我的血出来 仍不断为我温酒,我的骨头出来,仍不断加炭 我的肝胆出来照明,夜已深,宵更深, 我的瞌睡虫出来四面楚歌,我的酒嗝出来十面埋伏 我的灵魂也出来了,仰首环顾,大雪顿停半空 在内心与真我的撕裂中,于热血温酒直接体味中,用骨头加炭失声合唱中,最终进入了“神思”的深度:诗人对自己巨大空洞到只有孤独的肉体的解放与张扬的“发功”,使人的身体瞬那间进入神的身体,“我的灵魂也出来了,仰首环顾,大雪顿停半空”,从神一般先知先觉的角度,勾画了身体的全新图景:无论你孤独到何种境地,你的五脏六腑都是你最可靠的存在,而神思的无界无限,都随着灵魂的细微的声息、姿势、呼吸、禀赋,与一种千年的醉态得以呈现出来,古与今,相互辉映,每一条血管都奔流着汹涌的历史潮流,而自我陶醉的半神状态和着一个血淋淋的孤独就这样突围而出。还有什么清醒,比什么时候都遭受感官肉身“进一步肢解”的报复中更能对隐匿中的“神性”发见,而后现代文化语境从四面八方围困着坚守最后阵地的精神兽族,他只能解放自已的每一个器官,重新宣谕一再确认的人性。如此类推,他最终不得不把整个躯壳彻底摧毁了才能巩固自己的神性。 高世现这时他让他的“大孤独”出现“鸿门宴”意义在于:他率先把“另一个自己”宴请出来,历史似乎为他再重写。他妄想将时空格式化,将原始的系统重装,不再是“天人合一”,而是将生命拆散甚至将骨和肉拆散,像将笔画拆散,让意义空白,让一切归于本真、澄明。 再回到这一句:“今夜我必须自斟自饮,对我的孤独谢罪。”我想必须要深入他的“孤独”方能理解,在他回复素手一文的回复略知一二,他说自幼父母离异被年龄相差近一甲子的奶奶养大,这是他“肉身上的孤独”,他还说他默默写了22年而不出道不走上诗坛,为写《魂魄九歌》准备了10年写了近8年,这是他“精神上的孤独”,还有他回复的这一段全文:“所以我说:对我的孤独谢罪。谢罪,我是有罪,甚至我的孤独也是罪的。之前有罪,现在依然有罪,每天朝8晚11的上班,我的孤独是画地为牢,每天回到宿舍看到儿子已入睡,天天如是,我与儿子几乎无言语,我的天伦早被掠夺,所以我将我的孤独置于鸿门,千古一宴也醉不倒我,我回到鸿蒙,也没有用……”。孤独之于他无疑是一种罪。身体的罪。精神的罪。而他对着他的孤独谢罪实际是近乎荒谬与尴尬的人生处境啊。“孤独”这词虽然通篇只出现两次,但却无处不在,例“一个人回到鸿蒙的门”,“神必须逃离高岗”,“我的对面没有刘邦,没有范增献计,项庄舞剑”,“全是空案空座”,“我的血出来,仍不断为我温酒,我的骨头出来,仍不断加炭”,等等,所以初读这首诗而引发某种豪气顿生是正常的,也是不正常的,换句话说,它以其必要的“内心盛宴”邀请我们再赴会;如果有兴趣,就反复读,前提是不要企图一个个词一个个成语一个个典故把握它,孤独的词也是可耻的,千万别这样去毒死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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