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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彦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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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花一现的阿谀是没有真正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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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2:43 | 只看该作者
大安刘尧 发表于 2012-7-21 21:56
我来学习啦!

哪果哪天,你说,我来指导你啦,我会很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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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2:43 | 只看该作者
梁树春 发表于 2012-7-23 11:19
来学习.
字大,我读时感觉很受用.谢谢啦.

跟老师你的感觉是一样的
字小我也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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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2:48 | 只看该作者
  我4岁时,跟女孩做爱
  
  野牛
  
  父亲劳改去了,母亲也被郧阳中学扫地出门,我们母子俩搬到了十字街的出租屋里住。母亲靠打梭衣、搓草绳维持我们的生存。1959年,母亲被下放到郧县榆坪区五道岭公社的下罗家湾劳动。60年,母亲把我也带到了那里。我的户口母亲却仍把它留在城里。每个月母亲都要回城一趟,给我背粮回来。有米面,也有包谷碜、红薯干。罗家湾的人倒有几分羡慕。
  
  从罗家湾到县城有二三十里山路,经过五道岭、谭家湾,才接近城郊。五道岭有5棵百年大树矗在路中,很参天壮观。谭家湾的水库,水清树茂,也让人赏心悦目。母亲天一亮就出门,下午三四点了,才背着口袋迟迟回来。
  
  以后大些了,母亲也带我去过两三回,两娘崽一路上倒也不很累。就是山多,柿子树多。走在半路上,一斜坡拐弯处,有一个老妇搭了一个茅棚,一个人住着。我们路过那里时,她给母亲搭话,问:喝不喝水。母亲也很友善,望着她说:不喝。带着我继续赶路。走好远了,我回头看她,她还在看着我们呢!不幸的人和不幸的人也有一种心通和支持。几十年后,我坐在祈福新村的楼巴上去广州,路过一个桥头时,猛然看见一个讨饭的婆婆将一个大黄梨硬塞给另一个讨饭的婆婆,两个人推让了好几步,也不肯罢手。我心里一阵心酸。车却过去老远了,车流挡住了视线。
  
  记忆中,下罗家湾盖在一个高地上,院子连着院子。出门,要下一个有十几个石阶的台子,才接到外面和田地。田地都在山坡上,很少平地。要到对面的梁子上,必须下一个很陡的坡,再爬坡,半天才能到就在眼前的对面。坡这面倒有一小块平地,就在台子附近,是一片树林。鸟却多,又好看,叫个不停。六娃爱跟我在林子里玩,悄悄地接近鸟,离手很近了,连鸟眼顾盼和尾巴翘动都看得很真了,一抬手,却总是飞了,鸟毛都挨不着。天却很高很蓝,透着林子看,更是美丽得很。有时天麻麻黑了,我和六娃还不回去,六娃的哥——龚老大在台子上扯着嗓子喊:“六娃!六娃!”我们才赶快跑出来,喘着气,跑上十几个台阶,回到家里。我却好,母亲在五道岭做缝纫,经常天擦黑了还没回来,没人管。
  
  没人管也不好,就爱出事。农村的人买不起酒,农闲时就自己做。反正五谷高梁自己都有。在野地挖一个窖,放上蒸笼,内有五谷高梁,下面猛火烧着,都是海大的柴,山里人不稀罕它。火烧得旺旺的,大人孩子都围在旁边,像过年一样。出酒时,王大叔先接了头杯,倒进火里,看酒的火劲。很好!再接上,王大叔喝了。下面就大家喝。热气腾腾的酒,谁喝得都欢。王大叔看我望着他,说:“昌先也喝一杯!”递给我,我一口喝了。其他的人见我能喝,又递酒,我又都喝了。最后也不知喝了多少酒,一个人昏天黑地地摸到稻场上,在一个石磨上睡倒了。山地都消失了,日影晃晃,惨白无光。到夜里也不知道,一个人还睡在那里。
  
  我妈回来到处找我,喊破喉咙。问六娃,说是喝酒睡在稻场上。找到我时,还睡着,打也打不醒。我妈只好硬把我抱回去。问人,说是王大叔让昌先喝的。我妈气得不得了,吵喝王大叔:“他是个孩子,你怎么让他喝酒。”王大叔嘿嘿地笑,没有辩解。也许是那次喝伤了,以后我对酒再不感兴趣了。喝到口里辣,咽不下去,喝药一般。全不像别人那样快乐。
  
  吃饭时,罗家湾的人爱凑在台子上下,男女老少都有。边抱碗红薯啃,把红薯皮放回碗里,边说闲话,打趣。农民也有农民的风趣。王大叔说:“六娃,将来昌先当了县长,你给他当通信员。”六娃乐得合不拢嘴,只是傻笑。其他的人也很快乐。那时,我4岁。一个右派的儿子。
  
  一天下午,约摸两三点钟的时候,我和龚老大去山边野地夹柿子。将竹竿顶部开一个口子,別一个小短棍,伸到树枝间,对准柿子的小枝,一扭,小短棍掉了,竹竿闭合,就夹住了柿子的小枝,一扭断,就把柿子弄下来了,小孩子喜欢得很。村野无事,我们就爱去夹柿子。
  
  柿子树很高大,成熟季节,挂满一树红柿子,真是好看!农人便摘下来,挑进城里卖钱。也可以在青柿子时就摘下来,沤在田里或烂泥里几天,吃矾柿子,也好吃。还可以晒干,过冬后长出一层白霜,圆圆的,瘪瘪的,是山村很好的点心。
  
  可惜盛时已过,树上早没有了大片的柿子,只有零星的几个,或高挂在树尖,或被枝叶遮藏着,农人已对它不在意了。孩子们倒还兴致很高,想着法儿弄它们。虽说不大好弄,但还是能够所获一二。所获一二,孩子们也就满意得不得了了。
  
  今天却老是弄不到手,爬到树上去也夹了半天,总是差一点,晃来晃去,晃左晃右,折腾了好一阵,没有別住。龚老大比我大好几岁,他先没兴子了,一个人走了。我又弄了好一会,还是没办法。只好也走了,把竹竿也摔了。
  
  光着脚,在水沟里朝下游走,水流着,隔几脚,踢起一溜水花,心里还很丧气。走了很长一段距离,晒着强烈的阳光,村子在远处灰灰的一片,只有一个轮廓。没有什么声音,好像一切都安静了。猛抬头,看见两三米外,一个小女孩,坐在左侧的沟沿处,也拿眼光看住我,不移开。小女孩也许和我同岁,也许比我略大一点,不知为什么,我径直向她走去,她也不躲闪,仍然坐蹲在原处,叉裆裤,两腿微开着。
  
  我两手撇开她的两腿,把那东西往里面杵;她坐在沟沿上,两手抱着自己的两腿,也把腿往底下掰,自己挺着不动,还迎着,让杵得更到位。我站在水沟里,使劲杵动,好一会才止。当然都只是孩子,也没有阴水,也没有射精。走的时候,谁也没有说什么。
  
  好多年过去了,至今我仍记忆犹新。那女孩撇开腿的样子,迎着的情态,和她那地方的小孩子的尿骚气,我都如嗅在前。
  
  几年后我和母亲又搬回县城,快上中学时,我去了榆坪一趟,虽说找别人,心里还想着那个女孩。嘴上又不好意思问,含含糊糊拉扯话头,总算说到她家。早已搬走了。也不知嫁给了何人。
  
  原来她家也不是当地人,漂流到这里,所以在村对面的半山梁子上盖了两间泥草房,也少跟村里的人来往。我们碰到的那条水沟,就在她家坡下面。
  
  长得更大了,见多识广了,知道小孩子也有性意识——本能和潜意识。一幅挂历的图片,就是两个男女孩,各拉开对方的裤子,看里面。
  
  可惜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姓甚名谁。只记住了一个女孩,一个生命的印迹。
  
  200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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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2:54 | 只看该作者
  打狗连蛋

  诗人野牛

  孩子的时候,看过几次狗连蛋。印象很深,往往看不到开头或结尾,凸兀地看到两条狗屁股对屁股,默默地站在那里,久久地一步也不挪动。孩子们不懂事,不知谁带头扔一块石头,其他的孩子也扔,有的砸在狗身上,有的没有。狗却不动,一毫也不把屁股挪开,挨着痛还在那里不走。有时被孩子打急了,才挪动一两步,却是没有走的意思。倒是孩子们往往失去了耐心和好奇,或是上课要赶时间,一窝风地走远了。狗大抵还在那里,两厢情愿地弄爱不休。
  狗那东西不大却特别长,红洗洗地露出足有尺来把,打着弯进入母狗后面,一番辛苦。起先也是如猴子那样,爬在母狗身上,折腾得不长,就两头反相,屁股对屁股,开始马拉松式的体内交流。也是考验耐心和站功的时候。后者当然只是我们人类的猜测和妄度。
  等到长大了,开始明白狗的那回事,倒对它们的情真意切、富于牺牲,时有感动。人大多不如,不说器官短得丢人,那耐心和投入也不能相提并论。不是一个等量级。古远的时候,聪明的古人就有鸟续狗鸟的做法。狗那东西,不动则已,一动就吐露得不可收拾。狗的爱侣多了一份苦和甘。
  经历得多了,发现不独狗是如此,其它动物也多是如此。比如大象,那么笨重的身躯,爬和被爬都定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据说母虎的东西有倒钩,公虎作战完毕,也就不能全身而出了,往往血淋淋地被割伤,以身殉职。有种蜘蛛命更苦,才刚献爱下来,身子乏得很,却要赶快逃命,要是逃得不快,母蜘蛛一口就吃了。尽管如此,生物们也决不放弃责任和遗传。生命的伟大和可歌可泣略知一斑。
  其实并非动物那样,人也如此。70年代末在湖北咸宁(温泉,地区所在地)旗鼓老(地名,谐音)发生了一起强奸案,奸者是一老红军,团长,转业在地质队;被奸者是一农村幼女,在坡地上薅猪草。老红军身经百战,资格又老,自然是不惧王法。上了岁数,人更孤单,精力却还旺盛,遂动了强暴就性的念头(70年代的中国社会还十分封闭落后,没有今天的发廊之类的交易之事)。
  在坡地上被人发现时,老红军正将那个幼女压在身下的地沟里,狂轰乱炸地战斗。幼女那见过这种阵候,扑上来时就吓得半痴半呆了。几个青壮年民兵,飞快地从远处向坡地奔去。喘着粗气,把老红军抓起来时,他还死抱着那幼女不放,两人一起滴溜在空中。好一番死拽硬掰,才掉了出来。抓得人成功地松了气。
  光天化日下强奸幼女,死罪。考虑到老红军的身份,有人说也没事。搞两个女娃子啥大不了的。
  老红军的儿子急了,从部队赶回来,找人说情。儿子已当上师长,但咸宁地区鉴于民愤太大,不敢松口。最后还是枪毙了。结下怨头。
  武昌县的一个老红军也爱这种事,人称孙爷爷。孙爷爷总是用糖引小女孩,总是成功。一天县委大院的一对夫妻刚下班回来,见自己的女孩喊痛,两腿夹着。掰开看看,见有异样,问:谁(干的)?女孩说:孙爷爷。
  告到县里,都知道孙老头爱这样,也没有办法。只有管好自己的孩子。
  这对施暴和被施暴者来说,都是一种悲剧和苦涩。如果给人们更宽松一些的文明环境,如果有现在的发廊之类的地方,强奸的事应该会少一些。老红军挺身试法,是一种悲剧!也只有他们敢于在那样的环境里挺身试法。这也是老年人性爱的一种社会问题,合法性问题。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重,其更普遍化势在难免。
  性爱耗费了人类大量的时间、精力、钱财,甚至不惜铤而试法。也有酷爱和悲壮的意味在里面。回想森林的时代,反比现在的文明开放得多,自由的得。胜利的公猴子可以爬上任何一只母猴子的身上,不分老幼美丑。
  这反而和狗接近了。
  兽性比人性自然得多。
  这样一想,幼时的打狗会不会是一种文明的嫉妒呢?孩子的下意识嫉妒兽性的率性而为。犹如大城市的人也往往羡慕那些少数民族的男女不疏。文明的所谓进步也伴随着巨大的人性付出。
  长大了,不打狗那样了,尤其当自己因为无钱无权而没有地方爬上去时,更向往狗的自由,和狗对自由的坚持。
  人是失落了!不仅失去了现实的自由,也失去了渴望的自由。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当人性的自由反不如一条狗时,这样的文明难道不是一种深度的悲哀吗?


  20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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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7-23 14:39 | 只看该作者
刘彦均 发表于 2012-7-23 12:43
哪果哪天,你说,我来指导你啦,我会很开心的~

我学的是采访对象,哈哈,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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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7-23 14:48 | 只看该作者
拜读。有实际内容,有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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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9-17 18:07 | 只看该作者
问候彦君,这么发我没法收藏哦。我给您编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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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2-9-26 17:51 | 只看该作者
王法 发表于 2012-9-17 18:07
问候彦君,这么发我没法收藏哦。我给您编一下好吗?

先生您好
有您老亲自动手
彦均很感动啊
如果先生方便
我可将文档直接发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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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2-9-26 17:53 | 只看该作者
因现在的网络普遍存在一个视力疲劳的问题
所以我在发贴时有意分段发贴

如果给大家带来了不便,彦均在此请大家原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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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9-26 18:40 | 只看该作者
刘彦均 发表于 2012-9-26 17:53
因现在的网络普遍存在一个视力疲劳的问题
所以我在发贴时有意分段发贴

好文章  藏起来随时学习  谢谢您彦君   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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