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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曦:当代中国诗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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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6: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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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7-19 16:46 | 只看该作者

这世道,我担心王爷放不开,写诗一定要放得开,放不开不会是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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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7-19 16:48 | 只看该作者
延 续 与 发 展




重阳JM




    流传与延续,创新与发展是辩证统一而又有着本质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流传与延续,是某事物原样传播扩散,或持续漫延的意思。创新与发展,则截然不同。它是推陈出新,是变异,至少是改革,从而促使事物由低级向高级进化演变的发展过程。
    科学研究发现,许多昆虫如苍蝇、蚁子在远古时代与现今的形态没有多大差别,它们的形体只有遗传没有变异,所以它们只是延续而不是发展。许多被称为“活化石”的原始植物如蕨类,原始爬行动物如蜥蜴类,它们在亿万年的生存过程中,只有遗传而少有变异,所以它们的形态只是延续而不是发展,反而在退化。唯物辩证论与进化论表明,任何发展着的事物都是由低级向高级演化的发展的,否则就要固化,退化;不进则退,不能发展。可以说,如果只有生命的延续而没有发展,就没有人类的进化,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产生与发展。或者说,人类的发展不只是生命的延续,而是“传宗接代”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也不只是朝代的延续而是“改朝换代”的发展。正如“爷爷”生命的延续不是生命的发展,“爷爷”活一百岁一千岁也不会有生命的发展,而生命的发展在于子孙的传宗接代。遗传与变异就孕于这种“传宗接代”的过程之中,如果只有遗传而没有变异,事物就只有延续而没有发展。
    就此而说到诗歌。中国远古时代的诗歌(民歌民谣),由没有文字的口传到有文字记载而产生的《诗经》,流传延续到今天或今后,仍有人熟记和仿作,但这不是它的发展,而它的发展是辞、赋、诗、词、曲。正如唐诗律绝流传延续到今天或今后,仍有人熟记和仿作,但这不是它的发展,而它的发展是宋词。“词”有近两千个词牌,在流传延续的过程中,大部分失传或少被人用,但其中一部分却流传延续至今甚至今后,虽被继续使用,但这不是它的发展,它的发展是“曲”,曲亦有近两千个曲牌,至今仍有一部分在流传延续中使用,甚至今后还会继续使用,但这也不是它的发展,它的发展是歌词、唱词,是新韵诗歌。诗词曲的流传与延续,那怕它流传延续至今后千万年,也不是它的发展。只要它固守旧式而不改革,不创新,不变异,它就不是发展,仍然是流传与延续,仍然是格律诗词曲而不是别的。中华民族的诗歌从远古发展到唐宋元,形成了诗词曲,并不是极限,并不是最高峰,并不是最高“级”。“格律”固式的形成,是诗词曲的极限,是诗词曲的最高“级”,但不是中华民族诗歌的极限,不是中华民族诗歌的最高“级”。中华民族诗歌不可能从此停止不前,不可能从此不再变异,不再发展!中华民族语言的“韵律之流”是鲜活的,是永恒的,从远古到未来,将长流不息。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美”的诗歌,亦是鲜活的,永恒的,从远古到未来,必定也是长流不息的。它必定要遵循自己的自然规律而自然发展。新华新韵新诗歌,新韵歌词,是中华民族当代语言“韵律之美”的最鲜活最典型的代表和象征。它的形体千变万化,不固一式,它的传播方式,传播深度和广度,随着科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要比唐宋元时代诗词曲的传播方式,传播深度和广度强千万倍。难道提倡新韵诗歌不应该吗?难道主张复古格律诗词曲才是正确的?难道纵容无韵伪诗的泛滥才是发展方向?!
    在此顺便说一句,就当今的无韵诗而言,它不是中华诗词的发展,也不是中华民族诗歌的流传与延续,更不是中国诗歌的变异与创新,因为它不是诗!它是“分行的散文”,它是中国诗坛上的“诗妖”,“诗怪”!何谓“妖”?何谓“怪”?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凡不是人的东西变成了“人”,即为妖精,即为怪。如狐狸精,树妖,水怪等等,现代社会出现的“变性人”,女变成了“男”,男变成了“女”,人们称它为“人妖”。那么,在诗界,“散文分行”便成了“诗”,你说它不是“诗妖”,“诗怪”吗?!“除妖灭怪”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传统习俗与意志,诗坛上的“诗妖”不除,中国人民是不会罢休的!
    任何发展着的事物,都是以继承为基础的。也就是“遗传”与变异。任何“变异”都不是“凭空”而出的。中国诗歌亦然。中国诗歌从远古到现今的各种诗体的出现,都是在“前式”的基础上创新与发展出来的。唐诗律绝主要是五七言四八句几种体式,而“词”却是“诗式”的拆分、伸缩、增减变幻,再融入当时的新语词汇,从而演化出两千多个牌式。因而更加细致与灵活,更便于演唱与传播,更加适应人类语言思维与思想感情的复杂化。这是发展,这是进步,这是“升级”。而“曲”又在“词”的基础上,增减聚合,推移变幻,再次融入当时的新语词汇,也演化出了两千多个新牌式,促成了诗的新发展。这是中国诗史上诗歌发展最活跃的时期,也是诗歌发展最辉煌的时期。然而,格律“固化”,不符合诗歌的发展规律,正相反,它是诗歌发展的“绊脚石”。中华民族诗歌发展到了诗词曲阶段后,似乎是停滞了下来。中华诗词作为中华民族诗歌的象征,似乎完美无缺,永世流芳,不再发展了。而“五四”新文化运动却又一脚踢开了它,将国外的“分行散文”当作“新诗”引进中国,经八十多年的探索与炒作,成了今天这个模样,竟然至今还没弄出个“标准”来。难道这就是中华民族诗歌发展到“现代”的“样子”吗!或者说,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流”的诗歌至“曲”之后,就“断流”了吗?被誉为“诗国”的中华大地从此就成了“无韵伪诗”的天地了吗?再者说,现今提出的中华诗词曲的“复兴”,就是中国诗歌的发展方向吗?就是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美”的诗歌的新发展吗?很显然,都不是,统统都不是!
    那么,什么是中国诗歌的新发展呢?什么是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美”的诗歌的发展方向呢?什么是继“曲”之后的新诗体式呢?什么是中国诗歌“韵律之流”上的新“浪花”呢?很显然,是新韵新诗歌!
    新韵是最适应中国当代社会高科技发展的诗体形式,以新韵歌词为象征的新韵诗,其传播方式,传播广度与深度,是任何诗体所不能相比的。那些印在书报上的诗,摆在书架上的诗,压进箱底里的诗,知它读它记它传播它的人有几个?你不觉得可怜吗?即便是被称为世界上发行量最大的《诗刊》上的无韵伪诗,知它读它记它传播它的人有几许?与新韵歌词相比,它还能骄傲得起来吗?当然,有些别出心裁的谱曲家也为无韵诗谱了曲,也被一些唱家唱了出来,但那情景又如何呢?它离开了曲谱还是诗吗?你不觉得可悲吗!
    无韵诗不是诗;旧韵格律诗是流传和延续,而不是发展;新韵诗才是中国诗歌的创新与发展;新韵才是中华传统诗词的“遗传”与“变异”, 才是中国诗歌“韵律之流”上的新浪花!发展被中国广大的诗歌的真正的发展方向!人民群众所能听能懂能唱的新韵诗歌,才是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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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6: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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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6: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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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7-19 16:52 | 只看该作者
诗性•共性•标准



重阳JM



    诗刊•2002.8.下半月刊,34页,新诗标准讨论(四)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觉得这个标准,应是诗性地呈现人类精神里高尚、普遍、永恒的部分。……在编稿中曾读到一首名为《呼唤》的短诗,眼睛顿时为之一亮:“在一个繁花闪现的早晨  我听见/不远处一个清脆的童声/他喊——妈妈  几个行路的女人和我一样/微笑着回过头来/她们都认为这声鲜嫩的呼唤/与自己有关  这是青草呼唤春天的时候/孩子,如果你的呼唤没有回答/就把我眼中的灯盏取走/就把我心中的温暖也取走”。此诗连同另外几首迅即被编发在当年7期专号的头条,在诗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此诗后来陆续被《诗刊》等转载。一首小诗何以如此“抓”人?就因它直抵人类之爱的最柔软温馨高尚处——母性之爱,诗性地呈现了人类精神里共性、共通的部分。
    这段文字中提到了“标准”,“诗性”和“共性”,并且例举了一首“诗”作以说明。
   “标准”。是“什么的”的标准?是“是”与“不是”的标准?还是“好坏”“优劣”的标准?纵观《诗刊》进行了四期的“标准”讨论,似乎仅是诗的“好坏”“优劣”的“标准”的讨论,并没有涉及诗的“是”与“不是”的“标准”的讨论。也就是说,《诗刊》是将“无韵诗”或“散文诗”当作“诗”为前提,在进行其“好坏”“优劣”的“标准”讨论的。
    上文中那位编稿人读到那首“例诗”时,“眼睛为之一亮”,因为他读到了“诗性”地呈现……
    现在将上段文字中的“例诗”,一字不差地连着写出来就是:       
    在一个繁花闪现的早晨,我听见不远处一个清脆的童声,她喊——妈妈,几个行路的女人和我一样微笑着回过头来,她们都认为这声鲜嫩的呼唤与自己有关。这是青草呼唤春天的时候,孩子,如果你的呼唤没有回答,就把我眼中的灯盏取走,就把我心中的温暖也取走。
   
    试想,假如那位编稿人,他所看到的不是那首分行的“诗”,而是这篇不分行的“短文”,他还能断定这是一首让“眼睛为之一亮”的“诗”吗?还能说是“诗性”地呈现……吗?假如他能断定那是“诗性”地呈现,也就说明了“诗性”地呈现不一定是诗,散文也可以呀!那么,说“诗性”地呈现是诗的“共性”就差矣,说“诗性”地呈现是“诗与文”的共性才对。既如此,“诗性”地呈现就不单是诗的“标准”,而是“诗与文”的共同“标准”了。那么用这个“标准”能单独断定是“诗”还是“文”吗?既然没有搞清楚是“诗”还是“文”,还谈什么“标准”呢?或者说,要谈“标准”须先弄清“是不是”诗。
    那么,上文中的例诗“是不是”诗呢?根据诗的定义:诗是一种有节奏有韵律的文体。可以断定那首例诗“不是诗”!因为它没有节奏没有韵律。那么,编稿人读到它的时候,“眼睛为之一亮”的是什么?也许可能大概是这段文字的“意”或“情”被升华到了“诗性”地呈现了吧?……。
   要讨论“人”的“标准”,须先弄清“是不是”人。“是”人,那怕他再丑再坏再恶,甚至没了一点儿“人性”,我们可以骂他“不是人”,“猪狗不如”,但他毕竟“是人”而“不是猪狗”;同样,对于“猪狗”,再怎么好,再怎么可爱,再怎么宝贝儿,毕竟“是猪狗”而“不是人”。对于“诗”也一样,“是诗”,那怕它再坏再劣,甚至是反动的,但它毕竟“是诗”;如果“不是诗”,那怕它再好再革命再先锋,终究“不是诗”。正如那分行的“散文”,无韵的“白话”,它再怎么好,再怎么大气,先锋,现代,后现代,后后现代,它终究“不是诗”!既然“不是诗”,还有什么“诗的标准”可谈呢?怪不得《诗刊》开展的“新诗标准讨论”终究讨论不出“标准”来。请问:《诗刊》上的那些“诗”,都是以什么“标准”选上来的呢?那些无节奏无韵律的分行的文字都“是”诗吗?如果说那都“是诗”,正如说“木头人”“稻草人”都“是人”一样,那么,他们所“做”的只能是“玩偶”而不是“人”。那么,“玩偶”的标准与“人”的标准是一码事吗?!
    再说“共性”是什么?是“人”的共性还是“诗”的共性?上文中说人的共性是“母爱”,但“母爱”却并非人所独有,在动物界里,“母爱”(本能)现象比比皆是。因此,“母爱”也并非仅仅是“人”的共性。所以,仅仅以“母爱”来断定“是不是”人就太勉强了。从而以“诗性”地呈现……母爱来作为“诗”的“标准”,也似乎太“偏爱”了吧!马克思对“人”的界定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这一“标准”恐怕不是其它任何动物所能共有的吧!那么,“能制造和使用工具”是不是“人”的“共性”呢?是不是“人”的最起码的“标准”呢?从而说,“诗”是有节奏有韵律的文体,那么“韵律美”是不是“诗”的“共性”呢?是不是“诗”的最起码的“标准”呢?
    “新诗标准”似乎还应该有个“旧诗标准”相对应。我们常说“这是新诗”“那是旧诗”。那么,当你判定“这是新诗”或“那是旧诗”时,你是以什么“标准”说的呢?如果“新诗”的参照物不是“旧诗”又何以称“新”呢?仅仅以“中国原本没有”,从国外引进“才有”即为“新”吗?既如此,“新诗”的“标准”应该在“国外”了。那么,把“国外的诗标准”引进来不就是了吗?又何必“讨论”呢!
    “新诗”失去了参照物,何以谓“诗”?何以谓“新”?何以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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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7: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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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7-19 17:17 | 只看该作者
认知•样板•形式



重阳JM



    《诗刊》2002.8•下半月刊30页,“新诗标准讨论(四)”,编者的“开场白”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强调的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条条框框,而是对诗歌艺术一种健康的、具有精神指向的认知方式。”这句话简单地说就是:“标准是一种认知方式。”如此说来,诗歌的标准不在诗歌本身,而在读者的“认知方式”。或者说,诗歌本身没有标准,所谓标准只是读者的“认知方式”而已。正如说,当打开报刊时,报刊上的文章是什么体裁,不是文章自身“决定”的,而是由读者“认知”的。读者认它是小说便是“小说”,读者认它是诗歌便是“诗歌”,读者认它是散文便是“散文”。而不同的读者将有不同的“认知方式”,因而将有不同的“认知标准”,从而也就有了不同的“认知结果”。也就是说,前者认知为“小说”的,后者可能认知为“诗歌”,再者可能认知为“散文”。 这可真叫“读者是上帝”,上帝决定一切了!这正是《诗刊》之所以称“分行的散文”为诗歌的根本原因或“依据”。这也恰恰是《诗刊》所“强调的诗歌标准”是“认知方式”的诡辩术。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还应该有个“认知方式”的“标准”才能避免“混乱”。如果是这样,那么《诗刊》所讨论的就是“标准的标准”了。话说到这儿了,先请问一句:《诗刊》究竟在“玩”什么?!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各有其独具的特性,人们是根据其独具的特性来“认知”各种不同事物的。事物的特性是事物自身的“独具”,如果不是“独具”,便不能根据这种特性来判定是“什么”。再者说,事物的特性是其自身所具有的,不是人们所“赋予”的,更不能由人们的“认知”“不认知”而改变。正如“指鹿为马”,鹿有鹿的“独具特性”,所以称它为“鹿”,不能因人的“认知方式”不同而改变。说到文体,小说,诗歌,散文,各具其自身的特性,不能由读者的“认知方式”如何而改变。就说诗歌吧,诗歌有诗歌独具的特性,那就是节奏和韵律。正因为它独具这种特性,所以它才成其为诗歌。否则,它就不是诗歌而是别的什么了。所以,不管你的“认知方式”如何,诗歌的特性是不会改变的。诗歌就是诗歌,不是诗歌也不会因人的“认知方式”不同而成为诗歌。这就是我们之所以称“无韵诗”为“非诗”“伪诗”的根本原因!
    在“新诗标准讨论(四)”中的文章里另有这么一句话:“至今尚没有一首诗歌可以被指定为样板,必须这样写,否则就不是诗。”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诗歌没有样板”。不过,这句话似乎不够准确,应该说“新诗没有样板”,或者说“无韵诗没有样板”。然而,这样说也不大符合现实。因为现实中,在新诗大奖赛中有获万元大奖的诗,难道那也不是样板?如此说来,“新诗没有样板”和“新诗没有标准”是同出一辙的诡辩词。因为,所谓的“新诗”,实为“无韵诗”。而“无韵不成诗”。那么,无韵非诗怎么会有诗的标准呢?又怎么会有诗的样板呢!
    “样板”是体现“标准”的,新诗没有标准,怎么会有样板呢?可以说,每一首“有韵诗”都可以成为“无韵诗”的样板。因为它“是诗”,“必须这样写,否则就不是诗”!为什么“有韵诗”可以成为“无韵诗”的样板呢?因为有韵诗“符合标准”。“符合标准”就成了样板!它的标准是什么?就是“有韵”。“无韵诗”没有韵,“有韵诗”当然可以成为它的“样板”!“无韵不成诗”是中华民族几千年诗史所遵循的自然规则,由不得谁“认不认知”!
    在“新诗标准讨论(四)”中的文章里还有这么一句话:“值得担忧的是,……更多的诗人把才华浪费在了对形式的追求上。”其实,这种“担忧”“值得”而又不“值得”。因为,万变不离其宗。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它们的变化必须在它们恒定的本性中进行,否则变亦未变或成为另类。诗是一种有节奏有韵律的文体。所以,“韵律”是诗的恒定本性,是诗的最起码的标准。这就是说,有了韵律才“是”诗,没了韵律就“不是”诗!无韵诗的始祖惠特曼花费了一生的才华追求着把“散文分行成诗”的形式。他追求的结果是全世界的效仿者“分行写散文”的风潮;中国诗人追随了八十多年的结果是“无韵伪诗”的泛滥。这种形式的追求,违背了诗的恒定本性而最终变成了另类。他们遭到自然规则的惩罚也是自然的。这就是中国古训“随心所欲,不逾矩”的道理。
    “形式”是事物的外部特征,是由内容决定的。就是说,是内容决定形式而不是形式决定内容。形式与内容是辩证的统一,变与不变也是辩证的统一。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是在其恒定的自然法则中进行,否则,变亦未变或变成另类。也就是说,“形变”不是真变,只有“质变”才是真变。“披着羊皮的狼”是中国的一句名言,是对形式问题的最形象的描绘。披着羊皮的狼它还是狼;打扮成人模样的猴子它还是猴子;惠特曼用分行的形式写散文,中国人误称它为诗。实际上,它还是散文而不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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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7-19 18:06 | 只看该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6-7-19 16:30
才核者善删,然,字去而意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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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20: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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