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白兰地 于 2016-7-20 09:17 编辑
文章与美色
◆欧阳福荣
最近,深圳铮铮诗社又要举行一次文艺作品友谊赛。我受友人相邀,任其中评委之一。本想推脱这评委的差事,忽然一想,这看文章与看美色的嚼味实在是相当,也便应承了下来。
那差事刚刚应承下来,偏偏最近便听到有人在掰扯,说这世上有两种概念可谓之为人间美色:一种是男人眼中的美女,或者女人眼中的美男;还有一种就是文学家们手里的文章——具象一些便是这作出的诗歌了。
在这个社会浮躁集体轻狂的年代,我能见到的我所认为可以谓之为美的女子算是少的了。在这个恶俗横行洪涝泛滥的尘世,至于这诗歌的美与美的诗歌,就不要去点名了。想想,可点名的也算是少的了。不记名,就不会有晦气尾随。这个,似乎很重要!
还是切入正题吧。
这次在深圳《铮铮诗社》与江西《国·鼎文学》联合举办的文学作品友谊赛上作为赛事终评评委之一,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到哪怕一个小说的来稿。
到底是诗歌泛滥的年代。
在目下这个看脸的世界,美色实在是很重要。无论男女与否,一个容颜标致的人,于另一个异性的抵达初见,都会自觉地表现出一种赏心悦目的初衷,然后才会涉及到深入其内涵或说修养。同理,文章也一样。
既然是说文章,就不得不要提到文学界文坛之类的了。现如今,这许多打着文学旗号附庸风雅者不绝,招摇撞骗者不死,借鸡生蛋者也总是在巧取名目,花样儿繁多,种类更是琳琅满目。前些日子就有几处出了绝招,演双簧,一个在台上放大炮,一个在台下吹彩泡,说什么苟且的不止眼前生活。事后呢,居然面皮不红心叶不跳,还美其名曰:这就是诗和远方。
这样的语境,请允许我先笑一会儿,好么?你们呢?笑不笑由你们。
其实,按我的想念,这诗和远方它是不可以从生活里独立出来另起炉灶各烧各锅的。这就好比炒一盘青菜,或许少不了要撒放一些油和味精之类的;但是也可以什么都不放,青菜还是照样能吃的,只是可能气味会苦一些,口感会涩一点罢了。这就有了结论,诗和远方它只是生活的佐料,根本就没有“必要”这一词的所涵盖。反过来,生活才是它的不可或缺的主体元素。也就是说,诗和远方少了生活,它就什么也不是了。相反,生活少了诗歌和远方,它可以有小说,可以有散文,可以有歌舞,也可以有戏剧,还可以有电视电影。美色同理,如此而已。
说了这许多,我们还是先来分享一下前些日子看到的一则小笑话:“话说一个中国小伙追求一个中国姑娘多年,姑娘就用英文发了一段话给小伙。小伙随后找了一个朋友给他翻译了出来:‘要不你离开我,要不我就和你同归于尽’。
那小伙听后伤心欲绝,便再也没有和那姑娘联系了!后来,小伙的英语过了六级了,才知道姑娘当初那句话的意思原来是:‘你若不离,我必生死相依!’”
可不是吗?许多的人爱上个美色都不能好好追,到头来怎能不平添后悔?许多的人假装在弄文学,其实上跟前头笑话里所提到的那个小伙是一个鸟样,玩美色,不好好玩,玩文学,也不好好玩,尽在人前卖风骚。当然,好好玩文学的人也还是有的,譬如这《青姑》与《天涯月色》及《夜》的几位作者。那么这些作者到底是谁呢?其实,我也不认识他们!
大家应该都知道“背井离乡”这个词语吧,我想大家一定是知道的。但是你们一定是不知道这个词语里所概括的酸辣味的。大家知道“打工”一词吗?我想应该大家也一定是知道的。也许有许多人会认为打工这一说实在是很时髦,也许也有许多人还想知道我对打工这一词语的想法。在告诉大家我的想法之前,我想先请大家读一读下面这首江西作者莲花汉子的诗歌:
天涯月色
那天。我坐长途车出了远门
从莲花入吉安出赣粤边界
入夜抵深圳
喘息声掀动一群人行走的步伐
有人折回,惊慌
联防队巡逻查证
汉子惊慌失措,姑娘花容失色
脚踩的凉皮鞋落入草丛间
像祖国版图的碎片
好。大家都读了吗?都读完了吗?都细读了吗?都理解了吗?回到诗中,大家有没有觉得这首诗的语言并不美,甚至有一些直白。这个或许是吧!文字既已成章,那些东西或许已经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作为一首诗歌,它存在生活,存在发现,存在诗歌的结构美,存在着某一种痛。至此,或许已足够。毕竟,文无第一嘛!
我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我只是想如果有可能,就和谁换回我打工的这二十年,然后祝他好运。关于打工,前边那首叫《天涯月色》的诗歌已经替我叙述过了一个小片断,至于它的延伸义,谁有闲情便自己来体验一下这个时髦的生活。只是到那时,我想那个谁一定会是不愿意的。以上这些,也就算是我对莲花汉子的《天涯月色》的一些看法罢。
不管那个谁谁谁愿意不愿意了,生活还得继续,文章还是可以接着读的。
读到这首《夜》时,正好是黄昏后。我就不由得去想这作者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什么可以精准到让我在我的夜晚去读他的《夜》!或许,《夜》的作者同我一样,都已经很不愿意去回想别人的城市里的白昼了。以为只有夜色才是属于自己。好了,继续说诗吧。下边,广西作者寂寂秋草那一首名为《夜》的诗歌还在等着我们:
夜
仿佛都停顿了下来
雾渐渐稠密,灯火睡去
只有一条小溪
闪着星星投下的光
松林比屋脊暗黑,偶尔会钻岀
几声鸟的嘀咕
然后又是长长的沉寂
我爱这沉寂的静
托起月亮的澄明
梦想中有小精灵走来
我会唤它花仙子
最好不要有猫头鹰的叫唤
在这里
它常常被人想象成
死亡的使者
看完后的第一个想念就是,我想说这首《夜》被作者写得太满了。写诗与做人是一样的,都需要空杯。假如把最后一节的最后三句一字不留全部去掉,我想我将可以更加喜欢这首由静止上升为动态的《夜》。这首诗还有一个不足就是有高仿和食西不化的嫌疑。整体上是一首不错的诗,至少开篇就能将读者从城市的喧嚣中带到乡村去享受安宁。个人认为有些个别诗句也很美,比如“最好不要有猫头鹰的叫唤”这一句。
读了这许多诗,或许可以找一找美色来养养眼了。这个可以有。可是,人间春色虽多,然而这里并没有,却要顶着烈日到大街上去找。这个就不必要有了。算了罢,还是找个散文来读一读吧。
这里有一个江西作者叶紫的散文,叫《青姑》。它有点长,所以不便放在本文当中。那我就将我的读后感用简单的几句话描述一下吧。
不曾在乡下住,便不会想到有《青姑》。这《青姑》的作者还真是有心有德有情!先就不说作者是如何人化这头牛了,这属于写作技巧的范畴,不过有些地方的拟人化似乎还真是有些过。譬如“此时青姑正值少女时期:毛色乌黑发亮,四肢矫健,大眼睛闪闪发亮,两柄青铜似的角,挽成一个大大的圈。灵动、健壮、聪明的青姑,是我们十里八乡也难得一见的好母牛。青姑到一岁的时候,出落得更加高挑、漂亮,是一头非常健壮的牛姑娘。”除开技巧,通篇行文还算是都比较流畅的。还有一个不足就是通篇的叙述似乎有点古板,没有递进感,让人读着读着就不免会打起了瞌睡。最不值得称道的是,文章的结尾非常不好,为什么要去随大流呢?请看:“又一年的时候,回到村子里,有口风传到我们耳朵里,说青姑被那人牵走后的不久,那人家嫌它食量大,加之耕田的力气也不如从前了,且他家也像我们家一样,觉得种田不划算,也都谋外出打工去,趁青姑还有一身好肉,便杀了。 我和父亲听了,相默无语。青姑是如此,其实我们个个最终也无非不过如此。”作者能够安排这样的设想,真是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话说回来,比较现实中,还真是。我们何尝不是千千万万头“青姑”群里的其中一头!我们不是一头牛吗?你觉得呢?但是一个写作者书字为文便不好如是而讲的了。
话太多,或许会很不好,不过最后还是得再多说上个三五句罢。读破万卷文章,顶多是费去几杯茶水酒娘,几支香烟,也许偶尔还可以回收一张两张狗皮膏药帖。阅尽人间春色,就得千万小心了,那可是一滴精,十滴血。倘若是作文,便是可以使用这阅尽人间春色之精神的。
世上文章,有时其实与人间春色也是一个道理,只是我辈实在是不敢造次评说它们的好与坏的。平心而论吧,也就是只有这喜欢或者不喜欢之分的了。
就譬如上述三题文章,我基本上还是比较喜欢的。倘若是要我一定分出个等次来,首先我会喜欢上这《青姑》;其次就是这《天涯月色》;再者,便是这《夜》了。这是我的实话。
二0一六、七、一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