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话是针对整个编辑队伍中可能存在的,你何必不自在?况且,脑袋剃光不一定心里没有小辫子哦。
任何马甲当然都是流派合法注册者,作品收益权归属作品发布者的帐户……——对于会员另当别论。对于编辑主持人之所以是不允许的,正是因为有的可能籍此营私。
“有马甲的编辑、会员多了去了”——是吗?我认为没几个。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就更应值得注意。
荐稿编辑可以推荐所谓马甲作品,但是绝不能推荐自己的马甲作品吧?这不必从最基本的法律思维评价,从道德常识即可说明。
再强调一次:周刊本次改革“只是进一步公开、透明,由此强化公平竞争”,与你说的“分权、轮权、制衡”四原则之三风马牛,你还不信吗?“作品一律发往《佳作推荐》那么所有荐稿、定稿都是公开”——就是公开、透明,由此强化公平竞争。谁在干坏事,数据统计会说话,以前的周刊上稿情况也可以作这样的数据统计!所以,“以后终使有人搞小圈子,也会受到最大的制约,并被及时发现。”(以前只是部分人知道)。
“流派诗选加入新的复审人员,这就是分权!”——1、周刊包括流派诗选的复审人员一直在调整,并非就这次。2、这就是分权?你真逗,还谈常识呢。
原创诗歌确定性由两人隔周轮审,这就是轮权?荐、审、定、分开、公开、轮流,就是架构了最基本的制衡体制?——看来你还真不了解。
如果你认为我是“故意挑衅逼得”“含沙射影”,那由你,随便吧。
“老良”是不是你,你告诉,大家都可以猜。
禁言慎用也有原则,不会错。有误互相劝告吧,还应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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