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6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写的冤?诗人漠血面临入狱15年、罚款四亿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1 2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写的冤?诗人漠血面临入狱15年、罚款四亿元

漠血是谁?
诗人的良心是一种免费的政治
因为热爱诗歌,所以我是好人——漠血

01
浪漫主义中的“温情勇士”—漠血

       漠血是郭勇的笔名,他出生在贵州的纳雍县,贵州曾是许多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土地贫瘠,这里也曾是外人“去不得的地方”之一,然而贵州的诗乡—纳雍,却是这贫瘠中开出的一朵娇艳的花。就是受到这样浓郁的文化熏陶,让郭勇醉情于诗歌,畅言家国情怀,笔名漠血。他的诗,细腻而温感,绵长而宽广。他的诗歌也成为了描绘这座诗乡蓝图上的一笔。1997年的他在全国诗神杂志上发表诗歌并获奖。1998年的全国“新星杯”诗歌大赛上获校园诗歌特别奖。后期出版了《黑花朵传奇》诗集。令人倾佩的不仅是他的才学,更多的是他的无私奉献。2000年郭勇在纳雍县的共青团上举办了一个春晖使者联谊会,帮和他有着同样文学梦想而苦于无钱出书的诗人,用近二十万元出了一套叫做《爱意中华文库》的诗集,圆了这些诗人的梦,也圆了自己的梦。这就是他浪漫主义中的“温情勇士”——“漠血”。

02
奉献主义中的“爱心使者”—诗小川


        郭勇在寄情于诗歌的同时,还是一位爱心大使,化名为诗小川,他在2008年的夏天创建了“爱心纳雍论坛”。2009年12月23日爱心纳雍论坛在水城县保华乡新建了黄屯小学图书馆和双营小学图书室。2010年8月25日,爱心纳雍•圆梦大学助学金发放仪式在纳雍县举行,郭勇主持了这场节目。2011年郭勇联合六盘水市总商会、中山区公安分局、水城县人大、爱心纳雍等10余家单位的数十名义工,启动了水城县黄屯小学27名留守儿童“1+1”帮扶项目。
          郭勇用爱心去宽慰了那些苦难的人,是他用爱心的手抚慰了那些带着伤痛的表情。他相信爱心的无限力量,他更相信有一种幸福叫做公益。这就是他,现实主义中的“爱心使者”—诗小川。

03
现实主义中的传奇英雄——郭勇


       18岁的郭勇从大学毕业到了纳雍县董吉县的行政机构,半年后入党,一年后当上了副乡长,一年半的时间提升为纳雍县维新小镇的镇长,那时的郭勇年仅19岁,镇上的贫困让郭勇意识到了经济的重要性,企业富则镇富。1996年郭勇决定下海经商转作煤炭矿长。时遇煤炭行业低潮,欠了一百多万的债,后将用向高利贷借来的两千万,将周边的煤炭资源进行整合,随着国家对煤炭行业的调整,让郭勇摇身一变成了一位煤炭企业家。这就是他现实主义中的“传奇英雄”——郭勇。

独山传奇影视文化主题公园项目


  独山传奇影视文化主题公园分为,主体建筑类、非物质文化类、影视音乐类、军事武术类、故事小品类六大类别,园内将建造国际诗歌墙、蚩尤大帝国、中国小上海影视文化城、世界军事博物馆、少数民族文化村等三十多个项目,其中集古今中外诗人诗歌,诗人雕像于一体,全程三十公里,目前世界上最大最长的诗歌墙为最具特色。主题公园概念规划三万亩,项目占地约一万一千亩,其项目体量之大,内涵之丰富,意义之深远,堪称空前绝后。因而郭勇被誉为独山传奇寻梦人。

大写的冤
        据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王少光《关于独山红色旅游项目开发商被冤判四亿罚金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冤判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反映》一文所述:
        2016年8月31日,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由该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独山县县委、县政府主导的独山红色旅游开发项目的开发商“贵州独山传奇民族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四亿元,并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勇有期徒刑十五年(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2015)独刑初字第145号判决)。
        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王少光律师在一审判决后接受委托前,在认真阅读了该判决书后发现,仅从该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的理由就可以得出这是一起冤案的结论。在接受委托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后,更明确了这不仅仅是一个冤案,而且是一个由当地政府主导造成的冤案,并理清了造成错判的原因和背景。
        而这个背景,正是独山县县委、县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文化而大胆创新、突破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干实事的艰辛努力;而这个原因,就是在当地政府在自己主导的工程项目发生经济纠纷后,特别是上访、信访的经济纠纷当事人将自己的经济纠纷迁怒于当地政府时,为平息风波、推脱自己的行政责任,“不得不”推罪于企业所采取刑事法律手段。这样的错误不予纠正,不但对被告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是不公平的,也将对独山县的投资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为,这个一审认定被告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构成合同诈骗的理由,恰恰是上访、信访的经济纠纷当事人认为当地政府应当承担责任的理由。根据当地政府官员在本案的相关证人证言,行政手续不全就开工完全是当地政府主导的,收取工程保证金是当地政府默许的,被告单位资金困难是当地政府挪用被告单位资金加剧的。因此,如果行政审批手续不全就开工收取工程保证金构成了合同诈骗,那么当地政府和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就是该合同诈骗的同案犯。
         一、仅从一审判决书就可以得出这是一起冤案的结论
        根据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被告单位贵州独山传奇民族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施工单位)钱财(工程保证金)15815.8709万元,而公安机关会计鉴定的被告单位投入该工程的资金为23410.09万元(这个数字是被缩水的,实际投入为2.8亿元)。即,被告单位投入当地政府主导的该工程项目的资金大于“诈骗所得”近八千万元(根据该项目主管领导独山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钟少兰的证言,被告单位投入的资金为8800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有”是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资金的流向是查清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关键。被告单位没有骗走“非法所得”、反而投入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资金8800万元,这为什么还是诈骗呢?一审判决的主要理由是,被告单位从事的该工程项目没有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全)。没有非法占有任何工程保证金却被以行政审批手续不全被判处诈骗,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得出这个一审判决是错误的结论。同时,人们不禁要问,如果审批手续不全开工就是诈骗,那么当地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是否也是该“合同诈骗”的同案犯呢?
        二、本案被告单位与当地政府合作开发独山传奇项目工程的基本情况
       本案被告单位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郭勇出生在纳雍县深山的一个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直接考入大专院校,毕业后半年被选拔为副乡长、又半年后被选拔为镇长(当时只有19岁)。后辞职下海办煤矿挖到第一桶金,尔后出于对诗歌的热爱从事文化事业。
      那么,郭勇是如何与独山县政府签订协议开发本案工程,以及为什么在该项目并没有完成全部审批手续之前就由当地政府(并有省领导的参加)主持举行开工仪式呢?下面是该项目主管领导独山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钟少兰接受贵州省公安厅办案人员调查时的证言。(详见附件1当地政府官员有关独山传奇项目概况的证言)
      三、根据当地政府官员在本案的相关证人证言,行政手续不全就开工完全是当地政府主导的,收取工程保证金是当地政府默许的,当地政府挪用被告单位资金加剧了本案工程款困难。以行政审批手续不全就开工收取工程保证金为由判决被告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构成合同诈骗,不但不能摆脱、反而加重了当地政府和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的法律责任。
       1、当地政府挪用被告单位资金加剧了本案工程款紧张的局面,被告单位将收取的施工保证金用于该工程建设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默许。
        根据被告公司的投资方案,该项目在以抗日文化旅游项目带动地方经济的同时,企业也是有可观的经济效益的。首先,开挖场地石方的工程款是每立方米为32元,而开采出的石料每立方米的市场价格为40多元,而且每立方米原石可形成1.6立方米的石料(案发前已经开挖的330万方石料尚未销售)。这样,出售石料的所得可以支付开挖、平整场地的工程款。当然最重要的是,可以将部分几千元一亩的荒山变成几十万元一亩的商业用地。(详见附件2当地政府官员有关项目可行性的证人证言)
        不过,最主要的问题是前期的工程投入,包括设计规划费用、征地款和工程款等。对此,当地政府和被告单位都是期望通过引进新的投资人解决。但资本投资的特点从来都是“嫌贫爱富”,只有“锦上添花”,没有“雪中送炭”。只有通过相当的前期开发使潜在的投资者看到有钱可赚,才能引来投资人。前期开发,最重要的还是“钱”。被告单位自筹的8000多万元资金本已捉襟见肘(详见附件3当地政府官员有关被告单位自筹资金的投入的证人证言),但除了500万的保证金、 将近6000万的征地款外(详见附件4当地政府官员有关被告单位支付征地款的证人证言),当地政府还为其的大学城重点工程借走了3090万元,映山镇政府借走了200万元,国资委下属单位借走了30万元。(详见附件5当地政府官员有关政府大学城项目借款的证人证言和附件6当地政府官员有关当地政府挪用保证金的证人证言)
       无奈,被告单位也只得采取由施工单位变相垫资的方式---收取工程保证金,用于前期的工程款支出。根据当地政府官员在本案的证人证言,对收取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工程款这一做法,当地政府是知道和默许的。(详见附件7当地政府关于有关当地政府领导默许用保证金支付工程款的证人证言)
        2、根据当地政府官员在本案的证人证言,被告单位是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完成了的(详见附件8当地政府官员有关传奇公司成立的证人证言),边开工、边办理手续(又叫“先上车后买票”)是独山县项目开发的惯例(详见附件9当地政府官员有关应办手续和已办手续以及手续不全开工原因的证人证言),并在行政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就由当地政府主导举行了开工仪式(详见附件10当地政府关于有关开工仪式和动工的证人证言)。同时,被告单位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是非常积极的,不但缴纳了相关的政府费用,而且还专门购买了三部新车供政府征地部门使用以加快征地进度(详见附件11当地政府关于有关被告单位积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证人证言),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对本案项目行政审批手续不全也是明知的,被告单位对此并没有隐瞒(详见附件12施工单位有关签订施工合同过程的证人证言)。因此,没有办结相关行政手续就开工的责任应当由当地政府和当地政府的领导负责,不能归责于被告单位,更不能因此而判决被告单位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详见附件13当地政府官员有关行政审批手续不全责任的证人证言)。
        3、根据当地政府官员的证人证言,当地政府已经以企业的资产退还了全部保证金,没给施工单位造成实际损失(详见附件14当地政府官员有关清退施工保证金的证人证言)。可是,当地政府和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在遇到上访和信访时,为了推脱自己的法律责任,以刑事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经济纠纷,最终造成了这起冤案。(详见附件15当地政府官员有关当地政府以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的证人证言)
        综上,本案被告单位不但将收取的本案工程保证金全部用于本案工程支出,而且投入本案工程八千多万元自筹资金。同时,本案工程项目是真实的,被告单位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工程项目的方式骗取工程保证金(详见附件16当地政府官员有关被告单位没有诈骗目的的证人证言),边施工、边办行政手续则是当地政府项目开发的惯例。因此,以行政审批手续不全认定被告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合同诈骗是完全错误的,且此种做法不但不能摆脱、反而加重了当地政府和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行政法律责任。据此,为维护被告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郭勇合法权益,并维护独山县的良好投资影响,请求纠正错误的一审判决,改判被告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郭勇无罪。
————————————————————
  目前漠血(郭勇)家属正在艰难上诉,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关注这个案件的走向,以一个诗人的良知期待并努力相信地方政府不会干涉司法公正。


    来源:中国诗人阵线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4-6-24 21:41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